00934 中石化冠德 公告及通告: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修订股息政策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所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PEC KANTONS HOLDINGS LIMITED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34)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修订股息政策的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

条文而刊发。

2025年8月21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自2025年8月21日起生效: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股东回报的可预期性,本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

要内容为:在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本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本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本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任何一年全年现金股息总额(包括中

期现金股息和末期现金股息)不低于上一年。

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外部环境变化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本公司自身经

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董事会认为确有必要时,本公司可对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


修订股息政策

董事会修订现有股息政策,主要修订内容为:在财政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净利润为正值,及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可以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全年现金股息

总额(包括中期现金股息和末期现金股息)应不低于相关财政年度全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的

30%(现有股息政策:20%)。

经修订股息政策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刊发之年报。

董事会将不时检视经修订股息政策,并可全权酌情决定在其认为合适及必要时随时更新、修订及╱

或修改经修订股息政策。经修订股息政策并不构成本公司对将以任何特定金额派付的股息所作之具

法律约束力之承诺,及╱或并无规定本公司须随时或不时宣派股息。

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钟富良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六名执行董事:钟富良先生、杨延飞先生、任家军先生、邹文智先生、

莫正林先生及桑菁华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谭惠珠女士、方中先生、黄友嘉博士、王沛诗

女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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