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28 禹洲集团 公告及通告:延长有关2027年到期6.0%优先票据之同意征求到期日

除符合

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

D

规例第

501(A)(1)

(2)

(3)

(7)

条所定义之机构「合格

投资人」外,禁止在或向美国分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于美国或任何其

他根据任何有关司法权区证券法例登记或合资格前作出有关提呈、招揽或出售则属不合

法的司法权区,本公告并非亦不构成提呈购买或出售或招揽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

的任何部份。本公告提及的证券并无且将不会根据

年美国证券法登记,倘无登记或

获豁免登记,则不得在美国境内提呈、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于美国公开发售任何证券

将须以招股章程形式作出,该招股章程可向本公司索取,并将载有关于本公司及管理层

以及财务报表的详细资料。本公司无意于美国登记本公告所述任何发售的任何部份。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股本股份代号:

(债务股份代号:

40112,40343,40517

延长有关

年到期

6.0%

优先票据(「短期票据」)的同意征求的到期日

本公告由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第

37.47

条、第

37.47A

条及第

37.47B

条以及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

则)作出。

*

于本公告日期,短期票据尚未获发行。待重组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短期票据将于重组生效日期作

为计划代价的一部分发行予相关计划债权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及

的公告(「有关公告」)、

本公司于

日向计划债权人发出的说明函件(「原说明函件」)及本公司于

日发出的原说明函件的补充(连同原说明函件统称为「该等说明函件」)。除另有说

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有关公告及该等说明函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长到期日

本公司欣然宣布,于本公告日期,其已获得来自短期票据大部分合资格持有人(于重组生

效日期预计将共同获配发超过

70%

短期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于应计利息资本化前)对

建议修订之支持意向。本公司已获短期票据的若干合资格持有人告知,有关持有人已指

示彼等各自托管商递交有关同意征求的同意,惟仍需额外处理时间以完成有关同意的必

要程序。应该等要求,本公司谨此宣布,其已根据同意征求声明的条款将到期日由

日伦敦时间下午

时正(「原到期日」)延长至

日伦敦时间下午

时正(「经

延长到期日」,其将取代同意征求声明所载的原到期日),即时生效。

本公司谨借此机会衷心感谢计划债权人对同意征求的持续大力支持。本公司强烈建议任

何尚未提交同意指示的合资格持有人于经延长到期日前及时提交有关指示。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或根据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另行刊发公告,以提供同意征求的更新

资料。

进一步详情

本公司已委任

Sodali & Co Ltd.

为有关同意征求的信息代理。同意征求声明、本公告及与

同意征求有关的所有文件可于同意网站

htps:/projects.sodali.com/yuzhouSTNConsent

览。如需索取同意征求声明及其相关文件,可按下文所载地址及电话号码向信息代理发

送请求。

Sodali & Co Ltd.

的联络资料载列如下:


SODALI & CO LTD.

于香港

香港

上环

干诺道中

於伦敦

The Leadenhal Building

122 Leadenhal Stret

London EC3V 4AB

United Kingdom

电话:

+852 2319 4130

电话:

+ 44 20 4513 6933

电邮:

yuzhou@investor.sodali.com

同意网站(包含与同意征求有关的所有文件):

htps:/projects.sodali.com/yuzhouSTNConsent

交易网站(包括计划权益计算器):

htps:/projects.sodali.com/yuzhou

计划网站(用于提交同意指示):

htps:/portal.sodali.com/yuzhou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切勿完全依赖本公告所载资料,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亦应审慎

行事。拟议重组须待重组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有关条件未必会获达成、豁免或实施

(视情况而定)。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务请寻求其自身专业或财务顾

问的专业意见。

承董事会命

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郭英兰

香港,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郭英兰女士(主席)及林聪辉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

事为林龙安先生

(太平绅士)

及梁兴超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广兆先生、

黄循强先生及于上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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