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1 大健康国际 公告及通告:于2025年8月19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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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向其股东(「股东」)寄发日期均为

日的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该通告」)。于

日举行的股东特

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载于该通告的提呈决议案(「提呈决议案」)已按投票方式进

行表决。除非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及该通告所界定者

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80,105,955

股份,为赋予持有人权利出

席并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提呈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概无任何股东如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

有权出席及放弃投票赞成所提呈的决议案,亦无任何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在股东特别大

会上放弃投票。

概无任何人士于通函内表明其有意投票反对提呈决议案或就提呈决议案放弃投票。

富睿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监票员,负责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点票事

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决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1-


普通决议案投票数目 (占投票总数的概约百分比)
赞成反对
批准本公司的通函所载之增加法定股本(即由10,000,000美 元(分为100,000,000股每股0.1美元的股份增加至 50,000,000美元(分为500,000,000股每股0.1美元的股份)。19,075,966股 (100%)0股 (0%)

请参阅通函及该通告有关提呈决议案的完整版本。由于提呈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

得超过

50%

之票数赞成,提呈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初川富先生、金东昆先生及赵泽华先生(为执行董事),以及邹海燕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均亲自出席或以电子方式参加股东特别大会。

承董事会命

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初川富

香港,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初川富先生、金东昆先生及赵泽华先

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郑双庆先生、江素惠女士及邹海燕先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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