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63 通达宏泰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 转亏为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ONGDA HONG TAI HOLDINGS LIMITED

通达宏泰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63)

正面盈利预告

转亏为盈

本公告由通达宏泰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

本集团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

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资料,预期本公司本期间之收入约为 50,206,000 港元,而

2024 年同期之收入约为 21,181,000 港元; 预期本期间的纯利净额约为 5,204,000 港元,而

2024 年同期的亏损净额约为 23,674,000 港元。

本集团收入预期增加主要由于推出机器人吸尘器外壳的新业务,令销售订单增加。预期

转亏为盈主要是由于(i)积极优化业务策略及提高资源运用率以控制成本,带动本集团整

体毛利率改善;(i)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减少;及(i)人民币于期内升值导致汇兑收益

增加。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本期间之中期业绩(「中期业绩」)。本公告所

载之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资料而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之初步评估,可予修订或调整,且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认。

本集团本年度的实际中期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有关本集团业绩的进一

步详情将于本公司的中期业绩公告内披露,有关的中期业绩公告预期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或之前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通达宏泰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敬安

香港,2025 年 8 月 19 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敬安先生及王明志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劭民先生、尹

志强先生、陈陆安先生及郭秀琼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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