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3 栢能集团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PC PARTNER GROUP LIMITED

(港交所股份代号:1263)

(新加坡交易所股票代码:PCT)

栢能集团有限公司*

®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收入6,355.34,944.228.5%

毛利669.5558.419.9%

毛利率10.5%11.3%-7.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250.4194.129.0%

纯利率3.9%3.9%0.0%


栢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如下: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入4、56,355,2574,944,243

销售成本(5,685,791)(4,385,891)

毛利669,466558,352

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亏损)净额653,81721,233

销售及分销费用(70,159)(54,148)

行政费用(321,268)(285,394)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备)╱拨备拨回(10,111)6,258

融资成本7(16,487)(17,842)

除所得税前溢利8305,258228,459

所得税9(52,912)(36,194)

期内溢利252,346192,265

其他全面收益,除税后

可于其后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之汇兑差额7,710(4,571)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260,056187,694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下列各项应占期内溢利╱(亏损):

— 本公司拥有人250,359194,060

— 非控股权益1,987(1,795)

252,346192,265

下列各项应占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 本公司拥有人258,069189,489

— 非控股权益1,987(1,795)

260,056187,694

港元港元

每股盈利11

— 基本0.6450.500

— 摊薄0.6450.500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614,049636,945

使用权资产95,864109,223

无形资产7,9044,825

其他金融资产1,2681,268

递延税项资产8,0677,61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216,07016,433

总非流动资产743,222776,308

流动资产

存货1,608,433842,32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21,428,640980,922

退还资产权23,61728,984

可收回当期所得税50,56852,641

现金及银行结余2,136,6852,334,023

总流动资产5,247,9434,238,895

总资产5,991,1655,015,203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31,513,5751,076,314

退款负债30,94235,571

合约负债68,55151,775

借贷1,100,525819,533

产品保修及退货拨备38,99640,508

租赁负债39,69037,522

当期所得税负债67,64512,645

总流动负债2,859,9242,073,868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净流动资产2,388,0192,165,02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3,131,2412,941,33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61,17373,460

其他应付款项136,1885,868

总非流动负债67,36179,328

净资产3,063,8802,862,007

资本及储备

股本38,78838,788

储备3,023,1802,823,29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3,061,9682,862,082

非控股权益1,912(75)

总权益3,063,8802,862,007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已

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D2之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中期财务报表已根据过往成本惯例(经就若干金融工具之重估作出修订)编制。

就编制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

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所应用者相符一致,惟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

告会计准则(此统称包括所有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则除外。

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中期财务报表应与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 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由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有关准

则已获本集团采纳: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号之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

上述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3. 运用判断及估计

于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之过程中,管理层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所作出的重大判断及估计不确定因

素之主要来源与年度财务报表所应用者相同。


4. 分部报告

(a) 可报告分部

本集团基于主要经营决策者(即董事会)用以作出策略决定所审阅之报告厘定经营分部。本集团

主要经营一个业务分部,即电子及个人电脑零件及配件设计、制造及贸易。以下概要描述本集

团各可报告分部之营运: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电子及个人电脑零件及配件设计、制造及贸易6,355,2574,944,243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分拆

于下表,收入按主要地区市场、主要产品及服务、品牌及非品牌业务以及收入确认时间分拆。

表内亦包括分拆后收入与本集团可报告分部之对账。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电子及个人电脑零件及配件

设计、制造及贸易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主要地域市场

亚太区2,549,2772,167,457

北美洲及拉丁美洲(「NALA」)840,82058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1,373,2901,104,617

欧洲、中东、非洲及印度(「EMEAI」)1,591,8701,091,744

6,355,2574,944,243

主要产品╱服务

图像显示卡5,770,2874,088,713

电子制造服务(「EMS」)294,639346,008

其他个人电脑相关产品及零件290,331509,522

6,355,2574,944,243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电子及个人电脑零件及配件

设计、制造及贸易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品牌及非品牌业务

品牌业务4,960,9473,094,288

非品牌业务1,394,3101,849,955

6,355,2574,944,243

收入确认时间

于某一时间点6,355,2574,944,243

(b)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客户为本集团贡献10%或以上之收

入。

5. 收入

收入指本集团预期就已售货品作交换时有权获得之代价及本集团所赚取之服务收入,惟不包括代表

第三方收取之金额。

下表提供有关来自客户合约之合约负债之资料。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合约负债68,55151,775

合约负债主要与预收客户代价以及向客户提供之销量回扣及销货折让有关。鉴于货品售出时已达成

履约责任,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之合约负债21,337,000港元及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之合约负债

32,349,000港元已分别确认为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收入。

本集团已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121段之可行权宜方法应用于其货品及服务销售合约,因此上

述资料不包含有关本集团在达成原先预计为期一年或以下之货品及服务销售合约剩余履约责任时将

有权获得之收入之资料。


  1. ╱(亏损)净额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政府补助(附注)2254,169

利息收入22,49938,901

净汇兑收益╱(亏损)25,390(23,760)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值收益净额6016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34214

杂项收入5,6091,545

53,81721,233

附注: 该等政府补助大部分于期末前从多个中国地方政府机关酌情收取。已确认之政府补助并无附

带未履行条件及其他或然事项。

7. 融资成本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银行垫款及其他借贷之利息14,02615,863

租赁负债之利息2,2951,979

租赁物业复修成本之利息166—

16,48717,842


8. 除所得税前溢利

除所得税前溢利乃经扣除╱(计入)下列各项后达致: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5,669,1444,395,086

陈旧存货拨备╱(拨备拨回)16,647(9,195)

销售成本5,685,7914,385,891

员工成本307,989265,215

无形资产摊销6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45,39233,803

使用权资产折旧21,36516,077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备╱(拨备拨回)10,111(6,258)

短期租赁开支357301

低价值资产租赁开支1112

产品保修及退货拨备净额6,611252

研究及开发开支(附注)32,25237,416

附注: 期内之研究及开发开支指有关研究及开发活动之厂房及机器以及办公室设备及使用权资产折

旧以及员工成本,有关款项亦已计入上文所披露各类开支之总额。


9. 所得税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内之所得税开支金额指: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当期税项 — 香港

— 期内拨备14,49731,028

—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1,333)—

当期税项 — 中国

— 期内拨备9484,370

—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3—

当期税项 — 新加坡

— 期内拨备24,774—

当期税项 — 其他

— 期内拨备14,44283

—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5—

53,33635,481

递延税项

— 产生及拨回暂时差额(424)713

所得税开支52,91236,194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因此获豁免缴纳开曼

群岛所得税。

根据于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刊登之第58/99/M号法令第2章第12条,本公司之澳门附属公司获豁免

缴纳澳门所得补充税。

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香港立法会通过2017年税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该草案」),其引

入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该草案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签署成为法律且于翌日刊登宪报。

根据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倘实体拥有一间或多间关连实体,则两级制利得税率只适用于获提名按

两级制税率计税之关连实体。获提名实体之香港利得税按应课税溢利之8.25%(最多2百万港元)及

16.5%(任何超过2百万港元之应课税溢利部分)计算。至于不符合两级制利得税率资格之实体,香港

利得税应继续按应课税溢利以16.5%之利得税率计算。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香港利得税按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计算。根据香港税务局发出之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

21号,本公司之重要附属公司栢能科技有限公司有权申报其制造业务全部溢利之50%属于离岸性质

及毋须课税。


本公司位于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东莞栢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二零一二年起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

号,现已成功续期至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七年三个年度,而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

适用中国企业所得税率为15%(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15%)。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本公司其他中国附属公司须根据按中国相关所得税规则及法规厘定之应课税溢利以法定税率25%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25%)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位于新加坡之全资附属公司 PC Partner Technology Pte. Ltd.获得全球总部计划(International

Headquarters Award)之发展与扩张优惠(「DEI」)及金融与财资中心优惠(Finance and Treasury Centre

Incentive)(「FTC」)。该等优惠自二零二五年一月起至二零二九年十二月止为期五年,而来自DEI及

FTC合资格收入之溢利分别按10%及8%之优惠所得税率课税。本集团已按国际税务改革 — 支柱二立

法模版之规定基于15%之最低税率为该附属公司计提所得税拨备。本集团之其他新加坡附属公司须

按应课税溢利以17%(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17%)之法定税率缴纳新加坡所得税。

其他海外税项按有关司法权区之适用税率计算。

10. 股息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已派付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 — 每股0.15港元

(二零二四年:已宣派二零二三年末期股息 — 每股0.20港元)58,18377,577

本公司董事已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0.25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

十日:0.20港元),合计96,97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77,576,000港元)。中期股息于二零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尚未确认为负债。

11.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于以下数据计算:

溢利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250,359194,060


已发行股份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股数)(股数)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87,883,668387,883,668

1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按摊销成本之贸易应收款项1,446,7881,007,590

减:累计减值亏损(314,768)(295,457)

按摊销成本之贸易应收款项净额1,132,020712,133

以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贸易应收款项139,68392,130

其他应收款项10,6043,307

预付款项、可收回增值税及可收回关税148,404137,065

按金19,55858,279

减:累计减值亏损(5,559)(5,559)

13,99952,720

1,444,710997,355

减:其他应收款项 — 非流动部分(1,094)(433)

按金 — 非流动部分(8,047)(8,275)

预付款项 — 非流动部分(6,929)(7,725)

(16,070)(16,433)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 流动部分1,428,640980,922


本集团按摊销成本之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减值亏损)于报告期末基于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1个月内645,255397,135

1个月以上但3个月内448,354287,454

3个月以上但1年内38,33627,544

1年以上75—

1,132,020712,133

销售货品之信贷期为自发票日期起计14至90天(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至90天)。

本集团以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贸易应收款项于报告期末基于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1个月内69,03116,844

1个月以上但3个月内62,65175,286

3个月以上但1年内8,001—

139,68392,130

1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贸易应付款项1,235,227816,145

雇员福利拨备149,260129,882

其他应付税项39,75436,84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95,52299,315

1,519,7631,082,182

减: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 非流动部分(6,188)(5,86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 流动部分1,513,5751,076,314


大部分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于十二个月内到期偿付。

本集团之贸易应付款项于报告期末基于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1个月内638,845536,384

1个月以上但3个月内500,781263,114

3个月以上但1年内88,87012,440

1年以上6,7314,207

1,235,227816,145

14. 或然负债

销售至美国之产品包括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二日期间进口至美国以图

像游戏机及机器关税编号清关之自有品牌图像显示卡。于二零二三年,本集团发现图像显示卡进口

报关出现分类问题,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认为该等图像显示卡的HTSUS编号为

8473.30.1180(有关「8471条目的机器的零件和配件(不包含阴极射线管)」),属美国一九七四年贸易法

第301条(「中国301条款关税」)清单3。有关分类将就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期间进口之产品产生中国301条款关税项下的25%关税,潜在关税金额估计约为25百万美元(约198.3

百万港元)。根据律师意见,本集团已主动修正于CBP之申报,以避免被征收未报关税之附加罚款。

基于专业意见,董事认为上述向美国进口货品的报关分类问题不大可能需要流出经济利益。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本集团向CBP提交诉讼抗议书,提出不应就于若干不同时期进口之该等产品支

付关税。

于本报告期日期,本集团已就25百万美元(约198.3百万港元)或然负债总额提交诉讼抗议书,并支付

当中11.8百万美元(约92.4百万港元),因此,该款项已于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入账列为其他应收款项

并载于附注12。直至本公布日期并无进一步付款。


中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宣派中期股息每股0.25港元,合共97.0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每股0.20港元,合共77.6百万港元),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星期五)或前后派付予以下股东:

  • (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香港分册之香港股东;及
  • (星期四)下午五时正后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新加坡分册之

新加坡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获派中期股息之资格,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五年

九月二十三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香港及新加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上

述期间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转让。

为符合收取中期股息之资格,股东必须于下文所载之限期前将付讫印花税之转让文书,

连同相关股票送交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分处,以登记股份转让。

股东股份登记分处递交文件时限

香港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舖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

新加坡B.A.C.S. Private

Limited

77 Robinson Road

#06–03 Robinson 77

Singapore 068896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星期四)下午五时正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制造供原设计制造商╱原设备制造商(「ODM/OEM」)客户使用之图像显示卡,亦

制造及推广自有品牌ZOTAC、Ino3D及Manli之图像显示卡及其他产品。本集团之

ODM/OEM合约制造业务按照客户规格服务遍及全球之客户群,包括多个顶尖电脑品

牌。自有品牌产品方面,本集团直接从总部或透过本集团在香港、日本、韩国、中国及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之附属公司销售予不同地区超过70个国家。该等附属公司充当其

各自所在地区进口商及地区服务中心之角色,向区内客户及分销商出售产品。本集团与

NVIDIA及AMD(两间占有全球主导地位之图像处理器(「GPU」)供应商)之业务关系让

本集团能够开发具成本竞争力之高效能产品及解决方案,以应付客户所需。

本集团向全球知名品牌提供EMS。该等知名品牌包括自动柜员机(「ATM」)及销售点

(「POS」)系统、工业器材(例如加速器卡及控制卡)以及各类电子消费产品(例如电子钟

及无线温度计)之大型供应商。除制造图像显示卡外,本集团亦以ZOTAC品牌或为其他

方设计及开发其他个人电脑相关产品,例如迷你个人电脑及个人电脑主机板。

此外,本集团从事个人电脑相关零件贸易。本集团自有品牌图像显示卡业务于过往年度

为本集团增长之主要动力。随着个人电脑游戏(尤其是沉浸式游戏)广受欢迎,对于高效

能游戏图像之需求日增,造就游戏迷消费者之殷切需求。电子竞技及串流兴起亦推动支

援高帧率及解像度之图像显示卡需求。光线追踪及人工智能加速演算等科技进步亦令需

求持续向上。此外,人工智能(「AI」)个人电脑之未来将需要功能强大之图像显示卡,以

发挥高效能表现及满足消费者期望。图像显示卡产业仍然充满动力并由科技主导,不断

创新及演进可期,以满足个人电脑游戏、内容创作及其他GPU加速负载日益增长之需求。


业务表现

栢能一直巩固其作为个人电脑零件及硬件业主要业者之地位,并已策略性地重新分配其

资源,在二零二四财年底前将总部迁至新加坡,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

作第二上市地,并于印度尼西亚巴淡建立新制造设施。凡此种均使本集团将版图拓展

至东南亚地区,探索全新环球商机。

栢能录得收入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4,944.2百万港元增加1,411.1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

财年上半年之6,355.3百万港元,增幅为28.5%,主要源于期内图像显示卡销售增加,抵销

其他业务分部跌幅。图像显示卡业务分部录得销售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4,088.7百万

港元增加1,681.6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5,770.3百万港元,增幅为41.1%。品牌

业务仍然是收入动力,销售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3,094.3百万港元增加1,866.7百万港

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4,961.0百万港元,增幅为60.3%。除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推出

之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需求强劲外,另一重要推动因素是本集团完成总部搬迁并在新

加坡交易所进行第二上市后,能够取得最新之顶级RTX 5090 GPU,从而使自有品牌图

像显示卡业务分部之销售收入强劲反弹。

业务合规

本集团之经营实体持续遵守法律及法规,按照ISO9001、ISO14001、ISO45001、

QC080000、ISO13485及负责任商业联盟(「RBA」)颁布之守则履行各种社会责任。

展望

NVIDIA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推出之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以全新的Blackwel架构

为基础,相较于前代RTX 40系列,拥有更高游戏效能与AI整合能力,刺激游戏个人电脑

升级之强劲需求。二零二五财年下半年对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之需求很可能保持强

劲,尤其是来自追求最新绘图效能与技术之游戏玩家及创意专业人士之需求。然而,图

像显示卡业务(尤其是增长方面)存在一个重大缺点,就是必须与AI晶片之巨大需求竞争

产能,令全球半导体晶片一直受到限制。


对本公司而言,此乃于本年度上半年成为NVIDIA合作伙伴网络其中一名伙伴之绝佳机

会。此重要里程碑敞开了合作、创新与成长之新机遇。成为此合作伙伴网络之一员,不

仅能增强公司实力,更能让本公司立于创新科技的最前沿。

本公司最近已取得于新加坡交易所以主要上市地位上市之批准,并将于本年度内进行于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除牌之工作。

潜在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依赖NVIDIA为主要GPU供应商之集中风险,如与NVIDIA之商业关系受到任何干扰或终

止,或其GPU供应波动,则本集团可能面对不利影响

本集团倚重NVIDIA提供可靠之GPU来源。NVIDIA自二零六年起为本集团之最大

GPU供应商。从NVIDIA进行之采购多年来均占本集团总采购约68.5%。如NVIDIA之生

产、供应链或贸易受到干扰,则可能会影响本集团生产之图像显示卡所用之GPU供应,

继而影响本公司之业务营运及财务业绩。

本集团依赖NVIDIA供应GPU亦使本集团面对NVIDIA分配该等关键零件之潜在不稳性

及变数所产生之风险,同时导致本集团难以物色技术产品、能力、效能标准及品牌认受

性可与NVIDIA相匹配之替代供应商。除NVIDIA之市场主导地位外,该依赖亦限制本集

团可选择之合适替代供应商。因此,与NVIDIA关系受到任何干扰或NVIDIA之分配策略

有变,均可能会严重影响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及前景。此外,

NVIDIA近年已明显将业务重心转移至AI应用,可能会导致NVIDIA重新分配资源至先

进GPU,以支援其快速增长之AI业务分部。如NVIDIA优先发展该等AI相关产品,则本

集团及游戏GPU产业之同业在获取制造图像显示卡所需之GPU时可能会延误或出现短

缺。情况可能会干扰供应链,导致潜在产品发布延误、产品种类减少及采购成本增加,

继而可能影响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及前景。


虽然我们一直与NVIDIA维持稳固关系,惟不保证我们将会继续成为NVIDIA外挂卡

(「AIC」)伙伴,亦不保证NVIDIA将会与本集团维持供应关系或向本集团分配足够GPU

以满足业务需求,或将价格维持于现时水平。NVIDIA供应中断或提出任何不利条款均

可能会令本集团耗费时间及资源物色合适之替代方案。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现金流及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所处行业竞争激烈,未能有效应对或回应市场走势及顾客喜好转变可能会导致流

失市场份额及收入

本集团所处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周期不断缩短。推出新产品需要在开发、生产、销售及

营销之间分配庞大资源。如适应不断转变之市场动态时稍有迟缓,则会令本集团面对落

后于竞争对手之风险。未能及时或不能适应新兴技术转变,以及未能及时开发符合当前

市场趋势之产品,可能会对本集团业务造成不利后果。消费者需求及期望不断变化,加

上出现该等崭新及其他颠覆性科技,可能会对本集团之业务及营运造成挑战。

本集团之主要竞争对手均为其他电脑电子制造商,部分可能较本集团享有更大优势,例

如更雄厚之财务资源、可获之原材料及零件、规模经济、品牌广为人知以及在若干市场

有悠久之市场关系。因此,该等竞争对手可更容易以相对本集团更优惠之价格采购材料,

取得更低成本之竞争优势。本集团可能需要降低产品之利润率,以与其他业者竞争,或

如材料及零件之采购成本整体上高于其他业者,则可能会在竞争中流失销售额。


依赖执行董事及其他主要行政人员之服务

本集团之表现取决于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不同地区销售代表之持续服务及表现。

任何执行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离职可能会损害本集团之营运能力,并使本集团难以执行

业务策略。因此,持续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挽留该等主要管理人员。任何主要

管理人员离职而未有合适和及时之替任人,可能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之表现及其未来成功亦取决于其吸引、挽留及激励主要高级人员及雇员之能力。

倘本集团需要大幅提高雇员补偿水平以吸引、挽留及激励任何主要人员,则本集团之成

本可能会增加,而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主要人员离职而未有及

时物色合适或类似之替任人,或日后未能物色、聘请、培训及挽留其他合资格之技术及╱

或管理人员,均可能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并对本集团之表现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的制造设施及生产过程受到突发干扰

制造设施及生产过程如受到干扰,不论是因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天灾、运输问题或供应

商无力偿债而引起,均可能对本集团之产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干扰可能导致成本

上升、生产延误及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继而可能损害本集团之声誉、业务营运及整体表

现。

此外,基于地缘政治因素及地区考虑,越来越多客户查询于中国境外生产之选项,显示

需求可能转移或出现对供应链受干扰之忧虑。本集团若无法妥善处理该等客户要求或分

散产能,则可能面对订单减少之问题,最终导致损失收入。


无法采购极具竞争力之材料、零件及维持制造成本

本集团整体开支中有一大部分为零件及材料成本。我们产品所用之主要原材料及零件包

括专用集成电路(「ASIC」)、随机存取记忆体(「RAM」)、印制电路板(「PCB」)、散热模

组及多种其他电子零件。该等材料合共占本集团总材料成本超过90%。

该等原材料及零件之成本大幅上升,或会对本集团之制造成本、业务营运、财务状况及

整体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再者,本集团可能面对来自材料及零件供应较为稳定之竞争对

手更为激烈之竞争。本集团若未能将原材料价格升幅转嫁客户,则可能进一步损害盈利

能力及财务表现。

图像显示卡之销售占大部分收入及溢利能力

在可预见未来,来自图像显示卡之收入可能继续占收入之重要部分。本集团可能面对来

自单一业务分部之集中风险。

任何不利发展(如图像显示卡之受欢迎程度下降)可能导致本集团收入大幅减少。此外,

该业务分部之收入高度集中,亦削弱本集团抵御产品特定风险之能力,例如市场需求变

动、竞争压力及╱或本集团就销售图像显示卡所作策略决定之任何负面结果。

本集团无法保证图像显示卡之需求不会受到市场需求变动、竞争压力及╱或本集团就该

等产品所作策略决定之任何负面结果所影响。如上述任何情况导致图像显示卡之需求减

少或订单终止,则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前景及现金流可能会受到重大

不利影响。


贸易关税、进出口限制、税务、海外规管及╱或其他贸易壁垒之威胁持续或升级可能会

对本集团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多个司法权区对源自当地境内之科技出口实施限制,形式包括外贸政策、经济制裁、条

约、政府规管及关税等。当地可以禁止产品出口予某特定人士、企业或司法权区,或基

于若干指定目的禁止产品出口。当地亦可要求本集团可出口产品至某特定人士、企业或

司法权区前须取得出口执照、许可及╱或批准。

业务增长可能放缓,而不同司法权区或地区实施之任何新订或经修订进口限制、进口关

税、进口执照规定或进口、销售、货运或其他转移制成品、零件或软件之其他贸易保护

措施,均可能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再者,本集团可能须于未来缴纳附加税项,因而面对与税务合规有关之潜在风险,以及

可能因适用法律、相关法律诠释或本集团经营方式改变所产生之过往或日后审计、成本

或其他监管变动及╱或限制而产生额外税务负债。

本集团可能因其经营所在任何国家之政治、地缘政治、经济或社会发展而受到不利影响。

具体而言,《先进计算集成电路之贸易限制(trade restrictions on advanced computing

integrated circuits)》(「贸易限制」)可能会于日后防止诸如NVIDIA(GPU之主要供应商)等

美国科技公司出口先进集成电路予于大中华地区乃至东南亚地区拥有业务营运之本集团。

持续透过研究及开发(「研发」)工作推出全新创新产品之能力,以及适应新科技、工程及

生产升级及流程转变之能力

电脑电子制造业之特点是技术转变一日千里,不断创新,全球竞争激烈。行业亦易受产

品周期变化影响。急速技术发展要求本集团考虑监管标准、将新技术结合产品、开发崭

新并相关之产品类别,以及适时适应不断变化之业务模型。


竞争对手可能开发或取得替代及竞争性技术及标准,让彼等能开发崭新及颠覆性产品及╱

或以较低生产成本生产类似之竞争性产品,从而削弱本集团产品之竞争力,甚至淘汰本

集团产品。因此,能否有效竞争将取决于本集团之工程及生产技术能否为满足客户需要

与时并进、能否识别及利用电子市场之新趋势,以及能否在研发能力上创新。例如,新

推出游戏不需要复杂图像,云端运算之出现可能会减少对高性能游戏硬件之需求,此等

趋势均有可能使现有产品过时。

开发新产品及╱或改良现有产品及提升现有设施所产生之开支很可能会在增加销售额前

产生。本集团无法保证在产生该等开支后,销售收入将会增加。如本集团之营运效率及

效益未及竞争对手,或如本集团未能及时适应技术转变,或未能有效地从事研发工作以

适时推出符合市场需要之新产品,则业务及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上述各项均

可能对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本集团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任何执照、许可、注册或批准所规定之条件,及╱或未

能取得、保留及╱或重续所须执照、许可、注册及批准,则业务营运可能会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

在进行业务营运时,本集团须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并取得本集团营运所在国家各政府

机关之若干执照、许可、注册及批准。倘本集团未能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则可能会因

违反法律或法规而受到惩处及╱或面对民事法律责任及╱或被要求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而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本集团如被裁定违反任何法律或监管规定,包括法院或政府或超国家机构可能不时规定

之任何额外条件,则可能须支付罚款、修改、暂停或终止营运、产生额外营运成本或作

出资本开支,以遵守该等法律及法规。


此外,部分该等执照、许可、注册及批准可能须由相关机关定期重续及重新评估,且相

关合规标准可能会不时变更。新法律、法规或政策亦可能推出。因此,本集团须持续留

意及确保遵守相关条件、法律及法规。

此外,不保证本集团营运所在的监管环境在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或变得更加严格或可

能更加不利。遵守现行或新法律法规之任何变动可能会增加合规成本。本集团如未能遵

守有关法律及法规,则可能会因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而受到惩处,本集团之业务、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存货风险可能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本集团面对存货风险,可能因科技快速转变或其他原因导致制成品、原材料及零件过时

而需撇减存货,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存货政策,本集团每月评估存货之陈旧

情况,并就超过一年之滞销存货项目计提陈旧存货拨备。本集团可能无法准确评估客户

需求或消费者喜好之改变,导致积累存货及可能出现重大存货撇减或以重大折让或重大

亏损出售滞销存货,从而可能对本集团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

响。

本集团可能受到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之不利影响

由于自由货币政策或外国资金流入过多,或两者兼而有之,许多国家之通货膨胀压力与

日俱增。地缘政治问题与贸易壁垒之争议,引发实施或建议实施对进口至不同国家之某

些产品征收关税。快速变化之贸易政策可能会严重破坏全球经济之稳定性。

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关税威胁、贸易限制、贸易壁垒及贸易和技术紧张局势持续,可能会

对全球经济造成全面的破坏性影响,并可能对消费者支出及企业资本开支的信心水平造

成负面影响。中国与美国之间加强贸易限制及对进出口的技术及产品征收关税,将会增

加产品成本,最终转嫁至消费者。长远而言,这可能会打击及减少消费者及企业的需求。


全球经济复苏之不确定性增添全球市场隐忧,不明朗因素增加。目前难以预测此情况会

持续多久,以及市场及业务可能受到之影响。因此,该等情况可能为本集团带来潜在风

险,包括银行借贷之利息开支增加,从而对其业务营运及未来财务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鉴于未来经济前景存在不明朗因素,本集团无法保证可维持或继续增加收入及溢利,

本集团亦无法保证可对任何经济状况变动作出迅速反应。倘本集团未能对不断转变之经

济状况作出迅速反应,则其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中国政府之经济及政治政策出现不利变动,可能对中国之整体经济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从而对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受中国经济、社会、政治及法律发展之影响,包括影响发展水平、增长率、外汇

管制、资源分配、通胀率及贸易平衡状况之政府政策。中国经济状况、中国政府政策或

中国法律法规之任何不利变动,均可能对中国整体经济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发

展可能导致产品需求减少,从而令本集团之销售收入放缓。

财务回顾

收入

收入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4,944.2百万港元增加1,411.1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

年之6,355.3百万港元,增幅为28.5%,主要受图像显示卡(尤其是自有品牌业务分部)销

售增加推动。

图像显示卡分部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4,088.7百万港元增加1,681.6百万港元至二零二

五财年上半年之5,770.3百万港元,增幅为41.1%。自有品牌图像显示卡分部于二零二五财

年上半年推出之NVIDIA RTX 50系列销售表现强劲,全数抵销ODM/OEM图像显示卡

分部销售之跌幅。

本集团自有品牌图像显示卡之销售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3,033.3百万港元增加1,883.7

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4,917.0百万港元,增幅为62.1%。除新推出之RTX 50

系列图像显示卡销售需求强劲外,栢能得以解除其所受有关RTX 5090 GPU之贸易限制,

亦使自有品牌图像显示卡分部之销售收入增加。


ODM/OEM图像显示卡之销售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1,055.4百万港元减少202.1百万港

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853.3百万港元,减幅为19.1%。尽管ODM/OEM图像显示卡

之销量录得增长,惟平均售价主要因产品组合改变而下降,令销量增幅被完全抵销,引

致ODM/OEM图像显示卡分部销售下降。

EMS业务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346.0百万港元减少51.4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

年之294.6百万港元,减幅为14.9%,主要是由于来自EMS客户之订单减少,尤其是二零

二五财年上半年与ATM及POS系统有关之订单大幅减少所致。

其他个人电脑相关产品及零件销售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509.5百万港元减少219.1百

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290.4百万港元,减幅为43.0%,主因为迷你个人电脑销

售下跌,而零件贸易业务亦有所减少。

品牌业务之收入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3,094.3百万港元增加1,866.7百万港元至二零二

五财年上半年之4,961.0百万港元,增幅为60.3%。新的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特别是

RTX 5090图像显示卡)需求强劲,为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销售收入带来正面贡献。非

品牌业务(包括零件贸易)之收入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1,849.9百万港元减少455.6百万

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1,394.3百万港元,减幅为24.6%,主要是由于ODM/OEM

图像显示卡销售下滑,以及EMS业务分部及其他个人电脑相关产品及零件业务分部之销

售下跌所致。

按地区划分之收入

地区业务表现受地缘政治议题、政府政策以及不同地区及国家之经济影响。亚太区、

NALA、中国及EMEAI等地区均录得收入增长,分别增加17.6%、44.9%、24.3%及

45.8%。

亚太区

亚太区之收入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2,167.5百万港元增加381.8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

年上半年之2,549.3百万港元,增幅为17.6%,主要因为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自有品牌图像

显示卡分部新的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销售表现强劲,加上图像显示卡之ODM/OEM

订单增加。


NALA地区

NALA地区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收入为840.8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

580.4百万港元增加260.4百万港元,增幅为44.9%,主要源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自有品

牌图像显示卡分部新的RTX图像显示卡销售表现强劲。

中国

中国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收入为1,373.3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1,104.6

百万港元增加268.7百万港元,增幅为24.3%,亦源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自有品牌图像

显示卡分部新的RTX图像显示卡需求强劲。

EMEAI地区

EMEAI地区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收入为1,591.9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

1,091.7百万港元增加500.2百万港元,增幅为45.8%。收入大增亦源于自有品牌图像显示

卡分部新的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销售需求强劲。

销售成本

原材料成本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4,282.1百万港元增加1,255.6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

年上半年之5,537.7百万港元,增幅为29.3%,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销售增幅一致。原

材料成本占销售之百分比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86.6%上升0.5%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

年之87.1%,主要是由于新的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之成本较前代图像显示卡高昂所致。

本集团之转换成本(包括直接劳工及间接生产成本)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103.7百万港

元增加44.4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148.1百万港元,增幅为42.8%,主要是由于

新推出之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产量增加,而印度尼西亚巴淡新成立之制造设施之间接

生产成本亦有所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毛利为669.5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558.4百

万港元增加111.1百万港元,增幅为19.9%,主要源于期内销售收入增加。二零二五财年

上半年之毛利率为10.5%,而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则为11.3%。毛利率变动主要源于目前

新的RTX 50系列之材料成本较高,故新的RTX 50系列图像显示卡之成本对收入比率较

高,加上EMS分部及其他个人电脑相关产品及零件分部之高利润产品之销售下滑。

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亏损净额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21.2百万港元增加32.6百万

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53.8百万港元,增幅为153.8%,主要源于汇兑收益净额增

加49.2百万港元,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汇兑亏损23.8百万港元增加至二零二五财年

上半年之汇兑收益25.4百万港元。汇兑收益全数抵销了利息收入因利率下调而由二零二

四财年上半年之38.9百万港元减少16.4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22.5百万港元之

影响。此外,本集团收到之政府补助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4.2百万港元减少至二零二

五财年上半年之0.2百万港元。

销售及分销费用

销售及分销费用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54.2百万港元增加15.9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

年上半年之70.1百万港元,增幅为29.3%,主要是由于为迎合推出新的RTX 50系列图像

显示卡而产生额外空运及运输成本,以及印度尼西亚巴淡生产之图像显示卡之物流及运

输成本开销因交付予日本、韩国、欧洲及美国等主要地区客户之路程较远而增加。此外,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提供更多退货保修拨备,与较高昂成本产品之销售水平提高之情况

相符一致。

行政费用

行政费用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高35.9百万港元,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285.4百万港

元增加12.6%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321.3百万港元。员工成本及董事薪酬由二零二四

财年上半年之221.3百万港元增加28.1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249.4百万港元,


增幅为12.7%,主要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内新加坡及印度尼西亚员工数目增加,以及因

溢利增加而就员工表现花红及董事溢利分成计提之拨备有关。其他行政费用由二零二四

财年上半年之64.1百万港元增加7.8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71.9百万港元,增

幅为12.2%,主要是由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印度尼西亚巴淡新制造厂房及新加坡新总

部产生较高折旧开支。此外,由于新加坡新总部于二零二四财年底前建立,故本集团

亦因使用权资产而产生较高折旧开支。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备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减值亏损拨备拨回6.3百万港元增加16.4百

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减值亏损拨备10.1百万港元。本集团于二零二四财年上

半年录得一名客户之减值亏损拨备拨回,而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并无再次产生拨回。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由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17.8百万港元减少1.3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

之16.5百万港元,减幅为7.3%,主要源于期内利率下跌。

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录得所得税开支52.9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36.2百万

港元增加16.7百万港元,增幅为46.1%,主要是由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内本公司部份主

要经营附属公司之溢利增加,而该等公司之企业所得税率较高所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

由于出现上述因素,故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50.4百

万港元,而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94.1百万港元。溢利增加

主要源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销售收入增加。

每股盈利及股息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250.4百万港元,产生每股基本及摊薄盈

利分别为0.645港元及0.645港元。于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94.1


百万港元,而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为0.500港元及0.500港元。鉴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

年之财务表现及雄厚之净现金状况,董事会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宣派中

期股息每股0.25港元,估计合共97.0百万港元。

财务状况

非流动资产

本集团之总非流动资产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776.3百万港元减少33.1百万港元

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743.2百万港元,减幅为4.3%,主要是由于物业、厂房及设备

以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净值减少所致。

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净值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637.0百万港元减少23.0百万

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614.0百万港元,减幅为3.6%。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上

半年之资本开支为20.9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之149.5百万港元为低,与本集团将其

总部迁往新加坡及在印度尼西亚建立新制造厂房有关。

使用权资产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09.2百万港元减少13.3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

年六月三十日之95.9百万港元,减幅为12.2%,主要是由于土地及楼宇租赁合约下之使用

权资产折旧所致。

无形资产包括通过收购业务取得之品牌名称及商誉,以及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收购之

高尔夫球会籍。商誉已悉数减值。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由于利用收入法厘定之

品牌名称估值高于账面值,账面值维持不变,故品牌名称并无录得减值亏损。

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于一间在美国注册成立之无关联私人公司优先股1%权益之投资。本集

团已于初始确认时不可撤回地选择以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该投资,且本集团自

二零一七年投资于一间虚拟实境体验公司以来从未收取任何股息。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并无确认任何减值亏损,故账面值保持于1.2百万港

元不变。

递延税项资产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7.6百万港元增加0.5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

年六月三十日之8.1百万港元,增幅为6.6%,主要源于本集团若干成员公司之税务亏损增

加。


非流动资产项下之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包括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分别为数8.1百万港

元、6.9百万港元及1.1百万港元之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非流动资产项下之贸

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6.5百万港元轻微减少0.4百万港元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6.1百万港元,减幅为2.4%。

流动资产

本集团之总流动资产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4,238.9百万港元增加1,009.0百万港

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5,247.9百万港元,增幅为23.8%,主要源于存货以及贸易及

其他应收款项增加,抵销了现金及银行结余之减幅。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存货价值为1,608.4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842.3百万港元增加766.1百万港元,增幅为91.0%。原材料、制成品及半制成品

之存货均见增加,主要源于原材料及制成品项下之新RTX 50系列GPU及图像显示卡价

值较高。此外,本集团将原材料运送至印度尼西亚新制造厂房生产所需之物流时间较长,

以及将制成品从印度尼西亚制造厂房出口所需之时间较长,亦导致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

十日之存货增加。原材料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479.6百万港元增加217.4百万港

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697.0百万港元,增幅为45.3%。制成品由二零二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334.4百万港元增加483.0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817.4百万港

元,增幅为144.4%。半制成品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8.3百万港元增加65.7百万

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94.0百万港元,增幅为232.2%,主要源于二零二五财年

第一季度印度尼西亚新制造厂房之生产时间较长,而新厂房继续于二零二五财年第二季

度末之前清理积压订单。

流动资产项下之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包括按摊销成本之贸易应收款项、按公允值计入

损益之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980.9百万港元增加447.7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428.6百万港元,增幅为

45.6%。按摊销成本之贸易应收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712.2百万港元增加

419.8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132.0百万港元,增幅为58.9%,主要与二零

二五财年上半年销售增加有关。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贸易应收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之92.1百万港元增加47.6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39.7百万港元,

增幅为51.7%,原因为二零二五年六月底受限于银行保理安排之信贷销售相对去年同期

增加。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根据按个别及集体基准进行之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已就账龄

为「并未逾期」、「逾期1个月内」、「逾期1个月以上但3个月内」、「逾期3个月以上但1年内」

及「逾期1年以上」之按摊销成本之贸易应收款项分别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总额约1.2百

万港元、3.7百万港元、7.4百万港元、7.9百万港元及294.6百万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根据按个别及集体基准进行之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已就账龄为「并未逾期」、

「逾期1个月内」、「逾期1个月以上但3个月内」、「逾期3个月以上但1年内」及「逾期1年以

上」之按摊销成本之贸易应收款项分别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总额约1.4百万港元、1.9百

万港元、1.5百万港元、10.4百万港元及280.3百万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已收回合共730.1百万港元,占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贸易应收款项账面总额之

46.0%。

流动资产项下之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76.6百

万港元减少19.7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56.9百万港元,减幅为11.2%,主要

源于期内按金减少。

退还资产权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9.0百万港元减少5.4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之23.6百万港元,减幅为18.6%,主要源于待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底或之前入账

之销售退货减少。

可收回当期所得税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52.7百万港元减少2.1百万港元至二零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50.6百万港元,减幅为4.0%,主要源于本公司部份附属公司之应课

税溢利有所增加。

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334.0百万港元减少197.3百万

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2,136.7百万港元,减幅为8.5%,主要是由于期内动用较

多手头盈余现金为采购及经营融资所致。

流动负债

本集团之总流动负债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073.9百万港元增加786.0百万港元

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2,859.9百万港元,增幅为37.9%,主要是由于贸易及其他应付

款项、银行借贷及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076.4百万港元增加437.2百万港元

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513.6百万港元,增幅为40.6%。贸易应付款项由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816.2百万港元增加419.0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235.2

百万港元,增幅为51.3%,主要源于增加购买RTX 50系列GPU以支持业务增长。其他应


付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60.2百万港元增加18.2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

月三十日之278.4百万港元,增幅为7.0%,主要是由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员工表现

花红拨备所致。

退款负债涉及客户于保修期内退回损坏产品之权利。于销售之时,本集团就预期将退还

之产品确认退款负债及对收入作出之相应调整。本集团使用过往累积经验估计退还货品

之销售额。退款负债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35.6百万港元减少4.7百万港元至二

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30.9百万港元,减幅为13.2%,主要源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退还

货品减少。

合约负债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51.8百万港元增加16.8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之68.6百万港元,增幅为32.4%,主要是由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客户为获

得所采购产品预付之款项增加所致。

本集团之银行借贷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819.5百万港元增加281.0百万港元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1,100.5百万港元,增幅为34.3%,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上半年底前

增加银行借贷以为采购GPU融资所致。

根据本集团若干销售协议之条款,本集团将修正保修期内出现之任何产品损坏及退货。

因此,本集团根据该等销售协议就最佳预期保修索偿结算估计作出产品保修及退货拨备。

在决定拨备金额时会考虑本集团近期之索偿经验,并只会为可能出现之保修索偿作出拨

备。产品保修及退货拨备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40.5百万港元减少1.5百万港元

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39.0百万港元,减幅为3.7%,主要源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

之保修索偿减少。

本集团于营运所在司法权区租用多项物业。物业租赁条款视乎司法权区而定。合约租期

一般介乎1至10年(包括续期选择权所涵盖之期间)。本集团亦租用若干办公室、办公室设

备及汽车。所有租赁只包括租期内之固定款项。流动租赁负债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37.5百万港元增加2.2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39.7百万港元,增幅为

5.9%,主要是由于在新加坡订立新的董事及员工住屋租赁协议所致。

当期所得税负债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12.6百万港元增加55.0百万港元至二零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67.6百万港元,增幅为436.5%,主要与本集团若干成员公司之溢利

增加有关。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包括非流动租赁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79.3

百万港元减少12.0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67.3百万港元,减幅为15.1%,主

要源于按照租赁物业之租赁年期支付租赁负债。

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权益总额为3,063.9百万港元,包括已发行股本38.8百万港元、

非控股权益1.9百万港元及储备3,023.2百万港元,当中包括股份溢价、汇兑储备、合并储

备、其他储备、法律储备、金融资产储备及保留盈利。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之营运、资本开支及其他资本需求均透过内部及外部资金来源拨付。

内部资金来源包括本集团经营业务产生之现金及股东权益。外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

借贷。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978.4百万港元,流动资产净

值为2,388.0百万港元,而本集团尚未动用之信贷额度为1,803.2百万港元。

营运资金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存货价值为1,608.4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842.3百万港元增加766.1百万港元,增幅为91.0%。存货周转天数由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40天减少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39天,主要源于销售大幅增加,

抵销了上半年底存货增加之影响。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贸易应收款项为1,271.7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804.3百万港元增加467.4百万港元,增幅为58.1%,故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由二

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29天增加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30天,主要与销售大幅

增加,抵销了上半年底贸易应收款项增加之影响有关。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贸易应付款项为1,235.2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816.2百万港元增加419.0百万港元,增幅为51.3%,主要是由于二零二五财年第二

季度增加采购原材料所致,与期内销售增长相符一致。然而,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由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37天减少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33天,主要源于销售

成本上升(与期内销售增加相符一致),令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减少。

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业务产生之净现金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经营业务产生之净现金为670.3百万港元,多于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

之558.5百万港元,原因在于经营溢利增加及营运资金(主要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

加,抵销了存货以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现金流出。

投资活动使用╱产生之净现金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使用之净现金为0.4百万港元,而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投资

活动产生之净现金为55.8百万港元,主要源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初始期限超过三个月

之定期存款存入及提取活动减少以及已收利息减少。

融资活动使用之净现金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融资活动使用之净现金为894.8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融

资活动使用之净现金817.6百万港元为多。融资活动使用之净现金主要包括偿还进口贷款

811.8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财年上半年之797.5百万港元有所增加。此外,本集团于二零

二五财年上半年向本公司拥有人派付股息58.2百万港元。

外汇管理

本集团之呈报货币为港元。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主要因以营运相关功能货

币以外货币计值之销售及采购而面对货币风险。产生此风险之货币主要为美元、人民币、

欧元、韩圜、日圆、新加坡元及印尼盾。本公司附属公司功能货币以外其他货币升值或

贬值将对本集团之财务业绩造成正面或负面影响。本集团于二零二四财年订立一份结构

性投资合约及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订立一份结构性投资合约。


资产押记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银行存款0.3百万港元已质押予一间银行,作为本集团所获授

公司信用卡之担保,而本集团亦向一间银行质押总账面值约349.0百万港元之若干办公室

物业。

资本管理、资本开支、退出投资及承担

资本管理

本集团之资本架构包括本集团之债务(包括借贷及租赁负债)及权益(包括于简明综合权

益变动表内披露之股本、储备及保留盈利)。管理层定期审阅资本架构。作为该审阅一部

分,管理层考虑各类资本之资本成本及相关风险。本集团之目标资本负债比率低于100%,

乃按净债务与权益之比例厘定。

本集团之净现金权益比率(即现金及银行结余减债务除以总权益)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49.0%下降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30.5%,主要是由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

日之现金及银行结余减少以及银行借贷增加,加上总权益增加所致。由于本集团于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处于净现金状况,故并无呈列资本负债

比率。

资本开支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之资本开支为20.9百万港元,主要用于购买物业、租赁物业装修、

厂房及机器、办公室及测试设备、家私及装置以及汽车。用作资本开支的资金来自内部

产生之资金。

退出投资

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退出之投资主要包括于租赁物业装修、厂房及机器、办公室及测试

设备以及家私及装置之可使用年期满后撇销之资产,为数合共7.3百万港元,主要为报

废之租赁物业装修项目。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订立资本承担合约,总值

6.3百万港元,将以内部产生之资金拨付。


租赁承担

本集团就租用本集团于中国、香港、台湾、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德国、日本及南韩之

制造厂房、办公室、仓库及办公室设备,以及本集团用于业务用途之若干汽车,根据不

可撤销经营租赁之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有租赁承担。本集团以内部产生之资金拨付上述租

赁承担。

或然负债

销售至美国之产品包括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二日期间进口

至美国以图像游戏机及机器关税编号清关之自有品牌图像显示卡。于二零二三年,本集

团发现图像显示卡进口报关出现分类问题,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认为该等图

像显示卡的HTSUS编号为8473.30.1180(有关「8471条目的机器的零件和配件(不包含阴极

射线管)」),属美国一九七四年贸易法第301条(「中国301条款关税」)清单3。有关分类将

就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期间进口之产品产生中国301条款关

税项下的25%关税,潜在关税金额估计约为25百万美元(约198.3百万港元)。根据律师意

见,本集团已主动修正于CBP之申报,以避免被征收未报关税之附加罚款。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本集团向CBP提交诉讼抗议书,提出不应就于若干不同时期进口之

该等产品支付关税。本集团已就25百万美元(约198.3百万港元)或然负债总额提交诉讼抗

议书,并支付当中11.8百万美元(约92.4百万港元)。

重大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收购及出售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进行重大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

营公司收购及出售。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本公司计划于二零二五财年于联交所除牌。

报告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就其于新加坡交易所进行第二上市刊发之介绍文件中

载述本公司有意将其于新加坡交易所之第二上市地改为主要上市地(「建议转换」),并于

其后从联交所除牌。


建议转换须符合以下条件:(1)本公司有能力满足新加坡交易所之10%自由流通量规定(「新

交所自由流通量规定」);及(2)新加坡交易所批准建议转换。

应本公司之申请,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新加坡交易所已授出遵守新交所自由流通量

规定之豁免(「自由流通量豁免」),宽限期自建议转换生效日期起计为期九个月,惟须符

合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之公布(「该公布」)所载之条件。

在授出自由流通量豁免后,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新加坡交易所已原则上批准本公司

进行建议转换,惟须符合该公布所载之条件。预期建议转换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生效。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2,947名雇员(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536

名雇员)。雇员薪酬乃基于雇员个别表现及现行业惯例厘定。雇员之补偿政策及薪酬待

遇至少每年检讨一次。除基本薪金外,雇员亦可能获得医疗福利、公积金、与表现挂钩

之花红。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于二零二五财年上半年,本集团并无物业、厂房或设备之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概无购买、赎回或出

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之守则条文,惟下述偏离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C.2.1及

D.2.5之情况除外。


按照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C.2.1,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

时兼任。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中期间,王锡豪先生兼任两职。作为一个蓬

勃发展中之集团之创办人,王先生自集团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参与本集团之日常业务营运。

在另外四名执行董事协助下,彼监督策略规划及企业发展。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8名为非执行董事(包括7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执行董

事均拥有丰富经验,并深入参与本集团之日常营运,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会计、企业

融资、教育、法律或资讯科技背景雄厚之专业人士。

透过融合不同技能、知识、经验及管理专长,董事会得以大幅提升整体实力。7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占董事会大多数,积极参与董事会事务,并经周详思虑后作出重大决策。此架

构可培养强而有力之领导,有助有效率地决策。面对现今复杂且挑战重之环球商业环

境,本公司必须应对由主要经济体塑造之多变监管格局,同时保持全球竞争力。此对于

维持份者信心及实现杰出业务表现至关重要。因此,维持董事会目前架构符合本公司

股东之最佳利益。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D.2.5,本公司应设立内部审核功能。于回顾期内,尽管本

公司并无设立内部审核功能,惟已委聘一间专业公司检讨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该专业公司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定期与委员会成员会面,提交附有建议之评估报告,

让审核委员会能够从独立而中立之角度评价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成效,从而加强

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所需标准。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后,所有董事确认彼

等于回顾期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所需标准。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二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设有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

会之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督本集团之财务申报过程以及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以及

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蔡思

先生(主席)、江治强先生及关秀

英女士。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

登载业绩公布及中期报告

本业绩公布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网站(w.hkex.com.hk)、新加坡交

易所网站(w.sgx.com)及本公司网站(w.pcpartner.com)登载。本公司之二零二五年中

期报告将于适当时候于港交所网站、新加坡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登载。

承董事会命

栢能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王锡豪

新加坡,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锡豪先生、王芳柏先生、梁华根先生、何乃立先生

及文伟洪先生;非执行董事为何黄美德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艳女士、蔡思

生、吴成伟先生、江治强先生、关秀英女士、LOW Teck Seng教授及张俊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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