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16 龙源电力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szse.cn)刊登的龙源电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龙源电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龙源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龙源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仅供
参考。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Longyuan Power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宫宇飞
董事长
中国北京,2025年8月19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宫宇飞先生和王利强先生;非执行
董事为王雪莲女士、陈杰女士、张彤先生和王永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魏明德先生、高德步先生和赵峰女士。
* 仅供识别
证券代码:001289证券简称:龙源电力公告编号:2025-04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源电力”)第五届
董事会2025年第4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5日以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宇飞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报告、报告
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A股中期报告和报告摘要,以及2025
年度H股中期报告和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H股-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
币0.1元(税前),按照公司目前总股份8,359,816,164股计算,拟派发股息合
计人民币835,981,616.40元,约占公司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3,374,785,940.63元的24.77%。
若因公司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
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835,981,616.40
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
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董事会同意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取得上述授权同时转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处理执行上述分配方案的一切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cninfo.com.cn)和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审计师2025年度中期
审阅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境外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5年度中期审阅费
用人民币59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非执行董事王雪莲、陈杰和
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cninfo.com.cn)的《龙源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风险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授权董事长履
行签约程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编制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
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编制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要点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内部审计要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重大风险监
测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年一季度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情况表和2025年
一季度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季度重大风险监
测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年二季度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情况表和2025年
二季度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南东方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
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100万千瓦
风电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卫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沙坡头100
万千瓦风电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上海、西藏及广西区
域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龙源电力全资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为
主体吸收合并龙源电力全资子公司汤阴县晶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赤城县楠军
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森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龙源电力全资子公司龙源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龙源电力全资子公司龙源西藏日喀则新
能源有限公司、龙源西藏那曲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龙源阿里新能源
(阿里)有限公司、萨嘎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龙源电力全资子公司广西国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龙源电力全资子公司国能横州新能源有
限公司。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转授权相关子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有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合并基准日,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
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
记相关手续等事宜。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吸收合并是属于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
经营实质,有利于深化子公司之间资源整合与股权结构优化。本次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内容发生实质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北京召开。会
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为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魏明德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1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
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出具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
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
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度等
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
的关联存款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89证券简称:龙源电力公告编号:2025-047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年第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
3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晋冀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
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报告、报告摘
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A股中期报告和报告摘要,以及2025年
度H股中期报告和业绩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A股中期报告和报告摘要,以及2025年度H股
中期报告和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H股-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1元(税前),按照公司目前总股份8,359,816,164股计算,拟派发股息合计人
民币835,981,616.40元。若因公司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
835,981,616.40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
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cninfo.com.cn)上和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89证券简称:龙源电力公告编号:2025-04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9日,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1
-6月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519,492,131.33元;根据公司按中国会计准
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1-6月归属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人民币3,374,785,940.6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且已
经按照法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公司本次分配利润前不
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711,429,012.39元,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22,871,509,488.68元;根据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8,461,595,188.68元,母公司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476,990,802.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
母公司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不超过21,476,990,802.45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8,359,816,164股(其中A股份5,041,934,164股,H股份3,317,882,000股)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税前),预计本次现
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835,981,616.4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增发股份、
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
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835,981,616.40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
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4.77%,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
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
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