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97 位元堂 公告及通告: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普通决议案(注)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 及核数师报告。811,198,456 (100%)0 (0%)
2.(i)重选邓蕙敏女士,为董事。811,198,456 (100%)0 (0%)
2.(ii)重选薛永恒教授,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为董事。811,198,456 (100%)0 (0%)
2.(iii)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811,198,456 (100%)0 (0%)
3.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酬金。811,198,456 (100%)0 (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AI YUEN TONG MEDICINE HOLDINGS LIMITED

(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97)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提呈之决议案已于二零二五年

八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获股东正式通过。

兹提述 Wai Yuen Tong Medicine Holdings Limited (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

司」) 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之通函 (「该通函」),其中载有日期为二零二五

年七月二十五日之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以召开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

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

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提呈之决议案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

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获股东正式通过,投票结果载列如下:


普通决议案(注)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赞成反对
4.(A)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之证券之 无条件一般授权。811,198,456 (100%)0 (0%)
4.(B)授予董事购回股份之无条件一般授权。811,198,456 (100%)0 (0%)
4.(C)扩大授予董事按购回股份数目发行证券之一般授 权。811,198,456 (100%)0 (0%)
5.批准购股权计划之建议修订。811,198,456 (100%)0 (0%)
6.采纳服务提供商分限额。811,198,456 (100%)0 (0%)

注: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之全文已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本公司已委任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及转让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

年大会上担任监票员。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25,102,888股。由于没有股东须

就任何上述决议案放弃投票,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并就上述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为

1,125,102,888股。按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列明,并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并放弃投

赞成票,亦概无人士于该通函内表示打算对上述决议案投反对票或于股东周年大会上

放弃投票之意向,而确实按而行事。

执行董事邓清河先生、邓蕙敏女士及罗敏仪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家晖先生、薛

永恒教授及陈永光教授均以亲身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Wai Yuen Tong Medicine Holdings Limited

(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邓清河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邓清河先生、邓蕙敏女士及罗敏仪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李家晖先生、薛永恒教授及陈永光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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