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7 中信股份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外监管公告
此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登载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关于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中信股份
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公告编号:临
2025-04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
资源和渠道优势,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
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
年度内因业务需要向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关联董事杨峰、郭家骅、王海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含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在董事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预计
年度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92%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672032902A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号
法定代表人:吴龙
注册资本:
93,503.488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磁铁精粉高品位氧化球团,加工专用管材、合金管材及配件,
销售本公司自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焦炭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
主要财务指标: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年
月
日,扬
州泰富资产总额为
272,291.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3,768.44
万元、净资产为
128,523.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2.80%
。
年,扬州泰富实现营业收入
1,323,053.61
万元、净利润
18,848.19
万元。(合并口径,下同)
截至
年
月
日,扬州泰富资产总额为
293,507.31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61,767.13
万元、净资产为
131,740.1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12%
。
年
1-3
月,扬州泰富实现营业收入
385,522.12
万元、净利润
2,851.60
万元。(未
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扬州泰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扬州泰富为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扬州泰富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
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方式,并在具体
的关联交易协议
/
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按照公司对外销售、结算政策的规定进行。付款安排根据具体协议
/
合同内容确定。
(四)签署日期和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由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
道优势,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相关联交易均
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关联人扬州泰富采购铁矿石等原料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81%
。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
完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奚国华先生(董事长)、
张文武先生、刘正均先生及王国权先生;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为
于洋女士、张麟先生、李艺女士、岳学鲲先生、杨小平先生及李子民先生;及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萧伟强先生、徐金梧博士、梁定邦
先生、科尔先生、田川利一先生及陈玉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