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7 中信股份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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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此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登载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关于2025年
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中信
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公告编号:临
2025-04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
经审计),截至
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720,347,333.7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86
元(含税)。截至
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
6,165,091,011
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1,179,793.9046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50%
。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
中期利润分配不计提相应公积金,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
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年
月
日,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年下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
年上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前述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
对,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
形式符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
2024-202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已经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
完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奚国华先生(董事长)、
张文武先生、刘正均先生及王国权先生;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为
于洋女士、张麟先生、李艺女士、岳学鲲先生、杨小平先生及李子民先生;及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萧伟强先生、徐金梧博士、梁定邦
先生、科尔先生、田川利一先生及陈玉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