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56 安能物流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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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NE (Cayman) Inc.
安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56)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安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安能」)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
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报告期间」)未经审计综合业绩,连同2024年同期的比较数字。除非本公告另有
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应具有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的招股章程(「招
股章程」)所界定的涵义。
财务亮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以下未经审计业绩: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期间变动
收入5,625,0195,288,8716.4%
毛利879,851877,9720.2%
经调整税前利润654,500577,82513.3%
经调整净利润476,059429,96110.7%
报告期间利润423,380402,4235.2%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675,437952,151-29.1%
安能联席主席秦兴华先生指出:
「2025年,我们继续坚持「品质与利润并重的有效规模增长」战略,聚焦渠道拓
展,加强数智化的人才投入和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旨在实现「网络覆盖最密、成
本最优、服务品质最好、时效最稳、服务响应最快」的高质量增长路径,提升产
品竞争力。2025年上半年,我们的渠道拓展成效显著,货运合作商和代理商总数
超过38,000个。总货量达到6.82百万吨,同比增长6.2%,而总票数增长25.2%达
到90.6百万票。货重结构持续优化的同时,我们录得经调整税前利润和经调整净
利润分别达到人民币6.55亿元和人民币4.76亿元。展望未来,我们将持续致力于
渠道拓展和产品竞争力提高,著眼于提升网络覆盖、时效和品质,并以数智化为
驱动力,释放业务潜力,赋能货运合作商和代理商精细化经营和管理,为网点生
态注入活力,为客户带来更大价值,并为股东带来可持续回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I. 业务概览
本公司运营著中国零担(「零担」)市场领先的快运网络。快运网络运营商(如
我们)为覆盖全国的零担服务供应商,提供及时全面的货物运输服务。于
2025年上半年,我们完成零担运输货运总量6.8百万吨,而2024年同期为6.4
百万吨。在迷你小票及小票零担增长的带动下,我们的总票数由2024年的
72.4百万增加25.2%至90.6百万,而每票货物的票均重由2024年上半年的89
公斤减少至2025年上半年的75公斤。
我们主要为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即我们的直接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增值服务
及派送服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与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及代理商为全
中国超过6.8百万个终端客户(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服务,而截至2024年6月
30日则为超过5.8百万个终端客户。
我们的市场及行业
随著中国内市场商业和贸易数字化进程加快及跨境电商的快速崛起,由制
造商到分销商、商家和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快速高频率
的库存周转。这只有通过综合高效的货运解决方案,将商品运输至临近终端
消费者的仓储设施和门店方可实现。这就进而对覆盖全国的、及时、综合且
可靠的零担服务产生了巨大的需求。我们利用遍布全国的网络,针对不同终
端客户偏好在网络覆盖范围、时效性、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提供综合和多元
化的产品服务,在行业机会中占据突出优势。
过往,中国的零担市场高度分散,效率低下,主要由大量的区域专线及货运
运营商于各自所在地区提供当地物流服务。这些货运营商很难应对B2C(企
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增长和紧随而来的供应链演变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开创了货运合作商平台模式,以吸引区域货运营商以货运合作商及代
理商身份加入我们的平台,并赋能彼等,使我们的整个网络成为中国新商业
体系的基础设施。
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平台
在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平台模式下,由我们直接运营及控制所有关键的分拨和
干线运输环节,而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及代理商负责自费投资并运营网点及提
供支线服务、揽件及派送服务。我们使成千上万的区域货运营商能够与更
多终端客户联系并为彼等提供数字化、全国性、可靠、及时、高效以及全面
的零担服务并为区域货运营商赋能。我们向货运合作商、代理商及终端客
户缔造独特价值。随著货运量增加,我们将不断投资分拨中心和干线运输,
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优化运营效率。
我们致力于为货运合作商和代理商创造更多价值,同时从其增长中获益,因
此,我们相信,我们最有能力在这个广阔而分散的市场中进一步增加市场份
额。我们将继续与我们的头部货运合作商维持稳健关系。截至2025年6月30
日,我们拥有超过38,000家货运合作商及代理商(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过
31,000家货运合作商及代理商),使我们能够在不断扩大全国覆盖范围时更好
地服务终端客户。
我们的服务质量
我们主要为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和代理商(即我们的直接客户)提供运输服务、
增值服务及派送服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与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及代
理商为中国整个商业体系中超过6.8百万个终端客户(即我们的最终客户)提
供服务。
随著高质量增长战略的执行及坚持「3-300KG用安能!快!」的品牌主张,我
们不断升级服务,进一步满足终端客户的需求。2025年上半年,我们持续稳
步推进3公斤至300公斤货物免收特殊区域加收费的「3300产品政策」,进一步
消除了盲点,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就时效性而言,平均运单时长由2024年上
半年减少5.3%至2025年同期的64小时以内。时效兑现率(在时效标准内签收
的票数比上时效标准内应签收的总票数)由2024年上半年的73.5%增加至2025
年同期的76.3%,表明我们服务时效的稳定性有所改善。此外,我们强调服
务质量的重要性。因此,我们的遗失率(每十万件中的遗失件数)由2024年
上半年度的0.04件降至2025年同期的0.02件,下降50%。我们于2025年调整
了破损率(每十万件中的破损件数)统计标准,2025年上半年的破损率为13.1
件。同时,更好的服务亦有助降低投诉率(每十万票中投诉的票数),由2024
年上半年的51票降至2025年同期的28票,下降46%。
我们的网络及基础设施
我们通过管理、优化及投资我们的关键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我们的分拨中心
及干线运输),不断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
分拨中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在中国各地拥有81家自营分拨中心,与我们的网
点一起覆盖中国约99.6%县城和乡镇。我们在租赁场地上直接经营所有分拨
中心。我们的分拨中心由我们经营的干线运输网络所连接。集散分拨中心收
取和分拨货物,将其转派至指定分拨中心,分拨中心分散货物及将货物分派
至派送货运合作商及代理商。
我们进一步优化了我们的分拨中心网络,以优化干线运输路线及降低分拨成
本。我们采取如下措施:(1)延伸我们的直营干线运输线路,将货物从我们的
主要分拨中心╱枢纽直接运输至我们的货运合作商(或从货运合作商场地运
输至我们的分拨中心╱枢纽);(2)改善人员配置,优化操作人效;及(3)库区
精益规划,升级分拨系统,提升分拨中心运营效率。该等措施使我们能够在
保持我们的全国布局及覆盖范围的同时提升运营效率。
下图展示我们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全国分拨中心网络:
中转枢纽及其他分拨中心
斡线路线(供说明用途)
核心枢纽
根据功能、经营货量和干线连接情况,我们的分拨中心包括核心中转枢纽、
中转枢纽和其他分拨中心。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81个分拨中心中,有
37个全面覆盖中国的核心中转枢纽及18个主要负责省际间货物转运的中转枢
纽。下表载列我们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分拨中心详情:
平均面积
截至2025年
6月30日止
六个月的
平均日
处理量
数量(平方米)(吨)主要功能
核心枢纽3736,6554,669全国范围内直通
中转枢纽1815,4191,629省际互通
其他分拨中心263,367361地区间互通
我们的核心中转枢纽位于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成都、苏州等中国主要
的商业中心。与2024年6月30日相比,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分拨结构,聚焦打
造主枢纽以降低中转频次并提升分拨中心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总的来说,
我们核心中转枢纽于2025年上半年的货运处理量约为26.7百万吨。
干线运输网络
我们直接管理网络内所有干线运输。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的分拨中心
由超过2,460条精心规划的干线运输线路连接,其中约84.3%是双边线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所有的自营车队由超过3,800辆干线高运力卡车及
超过6,400辆挂车组成,所有自营车队由约5,300名合同司机运营。
网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所有的网点全部由我们遍布在中国各地的超过
38,000家货运合作商及货运代理商拥有及运营,覆盖中国约99.6%的县城和乡
镇。
我们的科技
科技是我们营运核心所在,其对我们的平台、网络及服务供应尤为重要。我
们已通过自主研发的IT系统全面数字化管理我们营运的每个环节,可实现实
时数据跟踪、智能网点管理、路线规划、分拨管理以及为终端客户提供智能
客服,从而帮助我们达致卓越的网络能力。同时,随著国内及跨境市场电商
的加速发展,我们将根据货物品类定制分拨系统,并逐步在分拨中心进行试
点,以提高分拨效率。
I. 财务回顾
概览
以下讨论乃基于本公告其他部分所载之财务资料及附注,应与之一并阅读。
我们的经营业绩受到货运总量的影响。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的货运总量
及我们关键经营及财务指标的单位经济效益: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期间变动
货运总量(千吨)6,8216,4216.2%
总票数(千票)90,57272,36525.2%
票均重(公斤)7589-15.7%
运输服务单价(人民币╱吨)413441-6.3%
增值服务单价(人民币╱吨)18816712.6%
派送服务单价(人民币╱吨)2242163.7%
服务总单价(人民币╱吨)8258240.1%
单位干线运输成本(人民币╱吨)295306-3.6%
单位分拨中心成本(人民币╱吨)1461441.4%
单位增值服务成本(人民币╱吨)493540.0%
单位派送服务成本(人民币╱吨)2062022.0%
单位营业成本(人民币╱吨)6966871.3%
单位增值服务毛利(人民币╱吨)1391325.3%
单位派送服务毛利(人民币╱吨)181428.6%
单位毛利(人民币╱吨)129137-5.8%
单位经调整税前利润
(人民币╱吨)96906.7%
单位经调整净利润(人民币╱吨)70674.5%
2025年上半年,我们的货运总量增加至6.8百万吨,较2024年上半年的货运总
量6.4百万吨增加6.2%,而我们的总票数则由2024年上半年的72.4百万票增加
25.2%至90.6百万票。就货重结构而言,迷你小票(70公斤以下)
及小票零担
(70至300公斤)
货量分别增加23.9%及14.0%。我们的迷你小票及小票零担货
运量的增长带动总票数增加25.2%,而票均重由2024年上半年的89公斤减少
至2025年上半年的75公斤。以上趋势反映了我们货重结构优化的战略,因为
小票零担的单价和利润率较高,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更高且在增值服务方面有
更多的需求。随著我们聚焦服务质量和盈利能力,辅以更精准的定价机制,
我们能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并吸引优质客户,追求高毛利和业务的可持续发
展。
收入
于报告期间,我们的收入来自于运输服务、增值服务及派送服务。下表列出
我们于所示期间的收入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
运输2,816,44850.12,828,20053.5
增值服务1,281,57322.81,075,14920.3
派送服务1,526,99827.11,385,52226.2
总收入5,625,019100.05,288,871100.0
我们的运输服务的价格水平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货物的体积及重量、运输
距离、产品类型、市场状况和竞争等。我们将持续优化动态的定价系统,该
系统支持我们定期评估和调整定价水平,使我们能够不断优化我们的运力管
理和运营效率。我们主要依靠货运合作商和代理商履行派送服务,同时在特
定情况下也会自行开展派送服务。
重量为70公斤以内的货运。
重量介乎70公斤至300公斤的货运。
我们的总收入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288.9百万元增加
6.4%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625.0百万元,主要受我们的
货运总量和总票数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6.4百万吨和72.4百万票
分别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6.8百万吨和90.6百万票影响,而
同期服务总单价保持稳定。
服务总单价保持稳定,而(i)由于我们采取积极的定价策略,运输服务的单价
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41元╱吨减少至截至2025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13元╱吨;(i)增值服务单价和派送服务单价由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67元╱吨和人民币216元╱吨分别增加至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88元╱吨和人民币224元╱吨。
我们的运输收入保持稳定,增值服务收入和派送服务收入增加,原因为(i)货
运总量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6.4百万吨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的6.8百万吨,抵消了运输服务单价下降的影响;(i)迷你小票及
小票零担的货量持续增长,使得票数快速上升,从而推动了增值服务和派送
服务收入的增加。
从长远来看,由于我们将继续专注于零担业务,而整车业务将仅作为零担业
务的补充,以更好地利用我们的车队,我们将以与本公告相同的方式披露整
体收入,包括零担业务及整车业务。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i)干线运输;(i)分拨中心;(i)增值服务;及(iv)派送服务
的成本。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的营业成本及占总营业成本的百分比的明
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
干线运输2,009,14342.31,964,53244.5
分拨中心994,72321.0927,07221.0
增值服务336,4077.1223,4335.1
派送服务1,404,89529.61,295,86229.4
总计4,745,168100.04,410,899100.0
我们的营业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410.9百万元增加
7.6%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745.2百万元,主要由于(i)我
们的干线运输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964.5百万元增
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009.1百万元;(i)分拨中心成
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927.1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994.7百万元;(i)增值服务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23.4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
人民币336.4百万元;及(iv)派送服务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
人民币1,295.9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404.9百
万元。该等营业成本的增加与总收入的增长趋势及我们货重结构的优化相一
致。同时,我们的单位营业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87
元╱吨增加1.3%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96元╱吨。
干线运输成本主要包括(i)第三方车队经营商的服务成本;及(i)自营车队产生
的经营成本,例如货车燃油费、路桥费、司机酬金及折旧成本。
我们的干线运输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964.5百万元
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009.1百万元,而单位干线运
输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06元╱吨减少至截至2025
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95元╱吨。此反映了我们的车队效率有所改
善,主要由于(i)油价下跌及集中采购带来的成本优化;及(i)干线运输路线的
持续优化,提升了营运效率。
分拨中心成本包括(i)劳动力成本;(i)与租赁分拨中心有关的使用权资产折
旧;(i)物业管理费及公用设施成本;(iv)设备租赁成本;及(v)运营及维修成
本。
我们的分拨中心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927.1百万元增
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994.7百万元,而单位分拨中心成
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44元╱吨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46元╱吨,主要由于货运总量增长带动劳动力成本
和设备租赁成本增加。
增值服务成本为提供增值服务直接产生的成本,例如数码设备、货运单及消
耗品的成本。
增值服务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23.4百万元增加至截
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36.4百万元,与我们增值服务收入的变
动趋势基本一致。增值服务单位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
币35元╱吨增加至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49元╱吨,主要由于货运票数的增
加导致按重量计算的单位成本增加,因为增值服务的成本按货运票数而非重
量记录。
派送服务成本主要指(i)向货运合作商支付的派送服务费,价格乃基于货运合
作商的成本结构及市场状况厘定;及(i)我们自营派送服务产生的成本。
派送服务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295.9百万元增加至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404.9百万元,与货运总量的增长保
持一致。我们的单位派送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02
元╱吨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06元╱吨,主要是由
于迷你小票及小票零担货运量增加所致。
我们营业总成本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人民币4,745.2百万元,而
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人民币4,410.9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述原因
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为人民币879.9百万元及
15.6%,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为人民币878.0
百万元及16.6%。毛利增加乃主要由于(i)2025年上半年货运总量及收入的增
加;及(i)我们持续推进「3300产品政策」的实施,同时不断优化合作商生态
体系,促进了中高毛利产品即迷你小票及小票零担的强劲增长,令增值服务
和派送服务的单位毛利分别增加了人民币7元╱吨和人民币4元╱吨。毛利
率的减少主要受运输单价影响。因此,单位毛利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的人民币137元╱吨减少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29
元╱吨。
一般及行政开支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我们一般及行政开支的主要组成部分(按绝对金额及占
一般及行政开支总额的百分比)的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
薪金及其他福利187,08862.3232,74668.2
业务运营开支30,09110.028,0138.2
专业服务费14,6744.932,8379.7
折旧及摊销15,4935.219,9295.8
股份支付开支52,67917.627,5388.1
总计300,025100.0341,063100.0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41.1百万元
减少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00.0百万元。主要变动包括(i)
薪金及其他福利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32.7百万元减少至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87.1百万元;(i)专业服务费减少;及
(i)由于受到截至2025年上半年止授出的股份奖励摊销影响,股份支付开支
增加。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我们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的组成部分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政府补助9,24044,669
外汇收益╱(亏损)7,579(1,925)
利息收入7,5158,773
处置长期资产的收益1,7193,553
资产减值1,504(5,925)
其他4,845(6,234)
总计32,40242,911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录得其他收入及收益人民币32.4百万
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则录得其他收入及收益人民币42.9百万
元。
经营利润及经营利润率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营利润人民币579.8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营利润人民币612.2百万元。
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营利润率11.0%变更为截至2025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的经营利润率10.9%,主要由上述原因导致。
财务成本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我们财务成本的组成部分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租赁负债利息19,54523,625
银行及其他贷款利息5468,778
总计20,09132,403
财务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2.4百万元减少38.0%至截
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0.1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我们使用经营
产生富余的现金,清偿了部分贷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为人民币9.7百万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的公允价值变动为人民币2.9百万元。
所得税开支
我们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所得税开支人民币178.4百万元,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所得税开支人民币147.9百万元,原因主要
是即期所得税的增加与我们的利润增长保持一致。
报告期间利润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利润人民币423.4百
万元,净利润率为7.5%,而2024年同期录得的利润为人民币402.4百万元,
净利润率为7.6%。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标
作为我们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补充,我们亦使用经
调整期内净利润(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标)、经调整税前利润(非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指标)及经调整EBITDA(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标),作为额外的财
务指标,其并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财务
指标。我们认为,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标可剔除管理层认为并不能反
映我们经营业绩项目的潜在影响,有利于比较不同期间及不同公司之间的经
营业绩。我们相信,该等指标可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用资料,帮助彼
等以与帮助我们管理层相同的方式了解及评估我们的综合经营业绩。然而,
我们所呈列的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标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的类似
标题的指标相比。使用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标作为分析工具有其局限
性, 阁下不应视该等指标为独立于或可替代我们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呈
报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我们的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标,以及期内利润与经调
整净利润、经调整税前利润及与期内经调整EBITDA(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
标)的对账。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期内利润423,380402,423
加:
股份支付开支
(1)
52,67927,538
经调整期内净利润476,059429,961
加:
所得税开支178,441147,864
经调整期内税前利润654,500577,825
加:
折旧430,689423,639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6941,908
利息收入(7,515)(8,773)
财务成本20,09132,403
经调整EBITDA1,098,4591,027,002
附注:
- ,属非现金项目。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
净利润率7.57.6
经调整净利润率8.58.1
经调整税前利润率11.610.9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19.519.4
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主要旨在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并维持健康的资本
比率,以支持其业务并令股东价值最大化。本集团因应经济状况变动及相关
资产的风险特征管理其资本架构并对其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
本集团可能调整向股东派付的股息,并向股东退还资本或发行新股份。本集
团毋须遵守任何外部施加的资本要求。于报告期间,概无对资本管理的目
标、政策或程序作出变更。
折旧
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我们折旧的组成部分明细: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使用权资产折旧238,329220,867
汽车折旧171,540180,907
其他20,82021,865
总计430,689423,639
流动性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2,046.2百万元增
加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人民币2,178.5百万元。
本集团的流动性保持强劲。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的资金主要来自日常业务,
包括从客户处收到的付款。
借款及资产负债比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有未偿还已担保借款约人民币1.28百万元,且
并无尚未偿还无担保借款。本集团的借款按现行市场利率计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按总借款除以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总额计
算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0.03%(2024年12月31日:1.50%)。
本集团借款均以人民币计值。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人民币、美元及港
元计值。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衍生工具及其他工具作对冲用途。
所持有的重大投资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投资。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概无对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进行任何重大收
购及出售。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计划。
抵押资产
于2025年6月30日,我们的若干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由我们若干汽车的按揭
进行担保,其账面净值为人民币63.0百万元。
或然负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或然负债。
资本承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资本承诺为人民币20.5百万元。
外汇风险
我们承受交易性货币风险。我们主要以人民币开展业务,若干交易以美元等
其他货币计值。我们的若干现金及银行结余、其他金融资产及其他应付款项
乃以外币计值,且承受外币风险。于报告期间,我们并无使用衍生金融工
具,以对冲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而与外币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资产及负债有关
之波动。我们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会监察外汇风险,并将
于有需要时考虑适当对冲措施。
股份质押
于报告期间,控股东并无质押于本公司股份(「股份」)的权益,作为本公司
债务之担保或其担保之抵押或于上市前的其他债务支持,且本公司于2025年
6月30日并无控股东。
I. 展望及前景
未来战略
我们继续实施「品质与利润并重的有效规模增长」战略,提高品牌产品力,并
将继续深化渠道赋能与升级,借助数智化的力量,实现「网络覆盖最密、成
本最优、服务品质最好、时效最稳、服务响应最快」的五最目标。我们正在
严格实施以下措施,以继续确保高质量和可持续增长。
(i) 提升营运效率和服务品质
• 利用数智化和新能源解决方案,我们努力提升分拨中心的运营质量
并提高运输效率,以保持和提升产品竞争力
• 以组织最小颗粒度「网点」为单位,著力实现五最目标,优化各环节
履约标准,持续提升服务品质和客户体验
(i) 持续关注客户价值,加强网络生态支持
• 通过数智化系统持续赋能我们的货运合作商及代理商,促进长期增
长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 利用定价工具进行精准政策投放,在确保可持续增长的同时,为业
务提供更大的扩展空间
• 推动进一步优化大客户总对总业务,提升定制化及标准化服务的质
效
(i) 加快数智化投入
• 持续投资数智化基础设施,培养数智化人才,提高数智化在业务运
营和管理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应用性
• 全流程各环节深度融合数智化体系,协同中后台赋能一线执行能
力,进一步提升品质和服务体验
(iv) 坚持可持续发展
• 将「绿色运输」理念融入日常经营活动,持续减少碳排放
• 增加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信息的公开披露
• 促进及保障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我们相信以上战略举措对于安能下一阶段的品牌发展至关重要,将有助于我
们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与网点共同成长,促进行业高效高质量发展。
IV. 风险管理
我们于营运期间面临各项风险。我们已科学设立并持续优化风险管理及内部
控制度,这些制度由在我们看来适合我们的业务营运的政策及流程组成。
我们秉持续改善理念,对标行业先进标准及最佳实践,致力于持续完善
该等制度。我们已在业务营运的各个方面(如信息技术、财务报告、投资管
理、内部控制及气候风险等)采用及实施科学和系统性的风险管理政策,通
过动态优化机制实现风险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
力保障。
中期业绩
董事会欣然宣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未经审计综合中期业绩连
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比较数字如下:
中期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附注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45,625,0195,288,871
营业成本(4,745,168)(4,410,899)
毛利879,851877,972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532,40242,911
一般及行政开支(300,025)(341,063)
经营利润612,228579,820
财务成本6(20,091)(32,4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79,6842,870
税前盈利8601,821550,287
所得税开支9(178,441)(147,864)
期内盈利423,380402,423
以下各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420,136390,662
非控股权益3,24411,761
423,380402,423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11
基本(人民币元)0.370.34
摊薄(人民币元)0.370.34
中期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期内盈利423,380402,423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于往后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亏损:
海外业务换算的汇兑差额(33,249)(27,157)
于往后期间将不再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本公司财务报表之汇兑差额20,61732,745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收益,扣除税项(12,632)5,588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410,748408,011
以下各项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407,504396,250
非控股权益3,24411,761
410,748408,011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2024年
附注6月30日12月31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958,8871,009,818
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款项1,9453,480
使用权资产1,025,5301,126,210
商誉113,910113,910
其他无形资产3,2812,098
递延税项资产55,14561,900
受限制现金1,0774,196
其他非流动资产61,36360,381
非流动资产总值2,221,1382,381,993
流动资产
存货7,0178,320
贸易应收款项12130,32590,433
预付款项64,29666,531
其他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853,271779,3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914,082843,280
受限制现金13,43013,3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178,4912,046,179
流动资产总值4,160,9123,847,493
2025年2024年
附注6月30日12月31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13312,665355,42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951,9431,139,511
计息借款1,28050,623
应付税项280,191158,797
租赁负债415,997411,770
流动负债总额1,962,0762,116,128
流动资产净值2,198,8361,731,36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4,419,9744,113,35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89,170697,816
递延税项负债5,3376,370
非流动负债总额594,507704,186
资产净值3,825,4673,409,172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150149
库存股份(115,506)(62,956)
储备3,823,8933,357,946
3,708,5373,295,139
非控股权益116,930114,033
总权益3,825,4673,409,172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2025年6月30日
1. 公司资料
安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公司。本公司之注册
地址为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于报告期间,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
「中国」)从事零担服务(「零担服务」)。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2.1 编制基准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
务报告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规定的所有资料及披露,并
应与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2 会计政策变动
除了就本期财务资料首次采纳以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外,编制此中期简明
综合财务资料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
务报表所采用者贯彻一致。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性质及影响阐述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订明,当缺乏可兑换性时,实体应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兑
换为另一种货币,以及如何于计量日期估计即期汇率。该等修订本要求披露资料,以使财
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不可兑换货币的影响。由于本集团用作交易的货币及集团实体用作换算
本集团的呈列货币之功能货币为可兑换,因此该等修订对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并无产生
任何影响。
3. 经营分部资料
由于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收入及已呈报业绩以及本集团于报告期间末的总资产乃来自单一
经营分部(即提供运输及相关服务),因此并未呈列经营分部资料。
地区资料
由于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所有收入均在中国产生及所有非流动资产均在中国,故并无呈列
地区分部。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本集团拥有大量客户,而于报告期间,并无来自单一客户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10%以
上。
4. 收入
收入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客户合约收入
运输2,816,4482,828,200
派送服务1,526,9981,385,522
增值服务1,281,5731,075,149
总计5,625,0195,288,871
(i) 客户合约收入的分拆收入资料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确认收入的时间
于一段时间:
运输2,816,4482,828,200
派送服务1,526,9981,385,522
增值服务83,80259,005
小计4,427,2484,272,727
于某一时间点:
增值服务1,197,7711,016,144
客户合约总收入5,625,0195,288,871
(i) 履约责任
有关本集团履约责任的资料概述如下:
运输及派送服务
本集团于其分拨中心之间提供分拨及干线运输服务,随后为其客户派送货物。运输
及派送服务的履约责任于商品由一个地点运至另一个地点的一段时间内达成。履约
责任一般属短期性质,每票的运输天数为少于一个星期。通常要求预付款项。
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的履约责任于相关消耗品交付或服务完成时达成。通常要求预付款项。
下表列示于报告期间确认并于各有关期间初计入合约负债的收入金额: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运输及派送服务82,01081,353
增值服务10,6268,866
总计92,63690,219
- ,净额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减值拨备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1,504(5,925)
政府补助*9,24044,669
外汇差额,净额7,579(1,925)
出售长期资产的收益1,7193,553
利息收入7,5158,773
其他4,845(6,234)
总计32,40242,911
- 。
6.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银行贷款及其他贷款利息5468,778
租赁负债利息19,54523,625
总计20,09132,403
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9,6842,870
8. 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税前利润已扣除╱(计入)以下各项: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成本*4,210,2303,879,31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92,360202,772
使用权资产折旧238,329220,867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6941,908
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9,684)(2,870)
政府补助(9,240)(44,669)
核数师酬金1,2801,280
员工福利开支(包括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工资、薪金及津贴287,548259,542
退休金计划供款及其他福利38,23232,885
股份支付开支52,67927,538
总计378,459319,965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净额(1,504)5,925
租赁开支33,70837,314
公用事业费用19,13218,055
利息收入(7,515)(8,773)
出售长期资产收益(1,719)(3,553)
- 、厂房及设备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员工福利
开支、租赁开支及公用事业费用的金额。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现有可行权宜方法,其中短期租赁豁免适用
于租期自租约开始日期起计12个月内结束的租约。
9. 所得税
根据开曼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在开曼群岛缴纳任何所得税。
由于报告期间内并无于香港赚取或源自香港的应课税利润,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
备。
本集团于中国注册的所有附属公司(除享有5%或15%税率的若干附属公司外)须按25%的
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即期所得税172,71997,721
递延所得税5,72250,143
期内税务开支178,441147,864
10. 股息
于2025年8月19日,董事会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
0.1572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及特别股息每股普通股0.0393港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
11.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根据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期内盈利及期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1,150,607,069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162,605,486股)计算。
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于下列各项计算: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盈利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420,136390,662
股份数目
2025年2024年
股份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期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150,607,0691,162,605,486
每股盈利(人民币元)0.370.34
12. 贸易应收款项
2025年2024年
6月30日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经审计)
贸易应收款项186,154146,412
减值(55,829)(55,979)
账面净值130,32590,433
本集团通常要求客户提前付款,寻求对其未偿付应收款项保持严格控制,及高级管理层定
期审查逾期结余。贸易应收款项不计息。本集团授予的信用期通常于90日内。根据交易日
期及扣除亏损拨备,于报告期间末,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6月30日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经审计)
1年内129,91789,840
1至2年408593
总计130,32590,433
13. 贸易应付款项
2025年2024年
6月30日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经审计)
贸易应付款项312,665355,427
于报告期间末,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按发票日期计)如下:
2025年2024年
6月30日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经审计)
3个月内304,919348,293
3至6个月47647
6至12个月487110
超过1年6,7836,977
总计312,665355,427
贸易应付款项为免息,通常按30天的期限结算。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本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股东
(「股东」)通过了一项有关修订及重列的特别决议案,修订及重列本公司目前有效
的第二十一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将其全部删除并以第二十
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取而代之。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
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之通函。
变更董事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员
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提名委员会之组成已发生变动。沙莎女士已获委
任为提名委员会新增成员,自2025年8月19日起生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委员会
的组成员并无变更。
重选董事
于2025年6月19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股东通过有关重选秦兴华先
生、魏斌先生及葛晓初先生分别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普
通决议案。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之通函。
符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于确保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并已采用上市规则附录C1中的企业管治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款。除下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已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2部所载的所有适用的守则条款。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与最高行政人员的角色应有所区分,
不应由一人兼任。秦兴华先生(「秦先生」)担任董事会联席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董
事会认为,秦先生同时担任联席主席及首席执行官职位有利于确保本公司战略的
一致性以及持续规划和执行。董事会认为,现行安排项下的职权、问责制及独立
决策之间的平衡不会因董事会的多元化背景及经历而受损,乃由于不少于三分之
一的董事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将继续检讨,并于考虑本集团整体情
况后,适时考虑区分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角色。
为了保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董事会将不断审查并监督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
符合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就董事的证券交易采用了一套行为守则,其条款并不比上市规则附录C3
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的规定标准宽松。
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彼等均已确认于报告期间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员工及薪酬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员工人数为3,032人,而于2024年12月31日则为3,031
人。本集团与其员工签订雇佣合约,涵盖工资、福利及终止受雇的理据等事宜。
本集团员工的薪酬包括薪金、奖金及津贴。薪酬计划将员工的薪酬与其表现挂
钩,并以特定的客观标准计量。我们亦根据适用法规及我们的内部政策为员工提
供福利。我们向员工提供定期培训以改善其质素、技能及知识,包括向新员工提
供入职培训以及向销售及营销团队提供技术培训、专业及管理培训、健康及安全
培训以及全面的培训。本集团亦已为其员工实行激励计划。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于2021年11月11日,于联交所上市后,本公司以每股13.88港元发行80,220,000
股每股面值0.00002美元普通股,并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1,113,454,000港元(相当
于约人民币916,606,000元)。本公司获得约1,009.2百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830.8
百万元)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佣金及与行使全球发售有关的其他估计开
支)。本公司的净价(经计及行使超额配股权后,其计算方法为将所得款项净额除
以与全球发售有关的已发行股份数目)约为每股12.58港元。
下表载列自上市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细分及说
明。本公司拟按照载列于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的相同事项及
比例动用所得款项净额。
所得款项用途
占所得款项
净额总值的
百分比
(与招股
章程中规定
的比例
相同)
用于相关
用途的
所得款项
净额的金额
(与招股
章程中规定
的比例
相同)
报告期初
未动用
所得款项
净额
报告期内
已动用
所得款项
净额
截至
2025年
6月30日
已动用
所得款项
净额
截至
2025年
6月30日
尚未动用的
金额
动用剩余
未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的
预期时间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A) 在战略地区兴建、升级和潜在收购5至
10个核心中转枢纽,以适应货运量的高
增长,并改善我们的网络结构,并确保
实现稳定和长期规划
40.0403.7170.544.6277.8125.82025年12月前
(B) 投资我们的干线运输车队,以进一步提
升我们的运营效率
30.0302.8–
(i) 购买约2,000至3,000台现代化高运
力牵引车及挂车,并与主要的卡车
制造商合作,对车型进行个性化定
制,以满足我们的运营需求
25.0252.3–
(i) 偿还购买分拨网络卡车的借款5.050.5–
所得款项用途
占所得款项
净额总值的
百分比
(与招股
章程中规定
的比例
相同)
用于相关
用途的
所得款项
净额的金额
(与招股
章程中规定
的比例
相同)
报告期初
未动用
所得款项
净额
报告期内
已动用
所得款项
净额
截至
2025年
6月30日
已动用
所得款项
净额
截至
2025年
6月30日
尚未动用的
金额
动用剩余
未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的
预期时间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C) 投资科技创新20.0201.8157.619.964.1137.72025年12月前
(i) 升级分拨网络的科技水平和自动化
设施
10.0100.972.619.247.553.4
(a) 在对分拨网络的管理中应用人工
智能自动化决策系统,以减少人
为错误以及对个体员工的依赖
2.020.2–
(b) 分拨自动化,重点关注AI视觉监
控系统、动态体积称重装置、无
人叉车、IoT设备和为货物分拨
量身定做的自动交叉带,确保我
们进一步改善分拨产能和效率
8.080.772.619.227.353.4
(i) 投资智能运输管理系统及自动驾驶
技术
10.0100.985.00.716.684.3
(a) 智能运输管理,以进一步优化路
线规划并提高运输效率
8.080.764.80.716.664.1
(b) 自动驾驶技术,以提高运输安全
及降低运输成本
2.020.220.2–20.2
(D) 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10.0100.9–
附注:
使用剩余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预期时间表乃基于对本集团实际业务需要及未来业务发展的最
佳估计。该金额将根据市场状况的当前及未来发展以及本集团未来业务需要而有所变动。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购回的1,191,000股份为库存股份(如上市规则
所定义)。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无出售任何库存股份(如上市规则所定义)。
重大诉讼
截至2025年6月30日,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涉及任何重大诉
讼或仲裁,亦无任何针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尚未了结或可能提出或被控的重大诉讼
或索赔。
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