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26 丰展控股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26)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丰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

账目的初步审阅及本公司可获得的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净亏损约3.0百万港元至约7.0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纯利约5.3百万港元。

净亏损乃主要由于承包及咨询相关开支增加导致的毛利率下降,从而压缩利

润空间并影响盈利能力。因此,相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

纯利,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净亏损。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本

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管理层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

师及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且可能会作进一步调整)作出的初步评估。本集

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实际财务资料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

披露的资料。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丰展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吴建韶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吴建韶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独立非执行董事

萧伟霖先生、伍颂慈女士及黄镇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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