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52 东原仁知服务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公

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OWEL SERVICE GROUP CO. LIMITED*

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52)

截至

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 ,较2024年同期约人民币769.9百万元增加约3.1%。

- 物业城市服务的收益约为人民币503.3百万元,占总收益约63.4%,较2024年同

期约人民币462.4百万元增加约8.8%;

- 美好生活服务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16.7百万元,占总收益约14.7%,较2024年同

期约人民币115.5百万元增加约1.0%;及

-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73.7百万元,占总收益约

21.9%,较2024年同期约人民币192.0百万元减少约9.5%。


— 2 —

  • ,较2024年同期约人民币125.8百万元减少约12.7%。毛

利率为约13.8%,较2024年同期约16.3%减少约2.5个百分点。

  • ,较2024年同期利润约人民币25.2百万元增加约

14.2%。本公司股东应占报告期利润约为人民币25.8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约人民

币23.9百万元增加约7.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每股人民币0.036元(含税)。

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

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

规则(「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编制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的未经审核中期

业绩,连同2024年同期的比较数字如下:


— 3 —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6793,652769,883

销售成本(683,902)(644,122)

毛利

109,750125,761

销售及营销开支(17,627)(18,254)

行政开支(78,997)(79,939)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3,446)(5,513)

其他收入4,5844,138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14,520(765)

经营利润

28,78425,428

融资收入391595

融资成本7(1,080)(3,920)

融资成本-净额

(689)(3,325)

分占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业绩4,4555,161

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

832,55027,264

所得税开支9(3,756)(2,060)

期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28,79425,204

以下人士应占期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25,75723,943

-非控股权益3,0371,261

28,79425,204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人民币元)110.380.36


— 4 —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283,52750,349

使用权资产58,45474,371

无形资产13282,137287,648

递延所得税资产24,39023,991

合约成本12,31313,342

长期预付款项2,8619,729

按权益法入账的投资27,97624,642

491,658484,072

流动资产

应收股息7,9007,900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14668,782642,374

存货39,83037,796

预付款项49,80140,315

应收即期所得税3,3607,295

受限制现金3,9812,8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6,199261,696

919,8531,000,181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16324,667317,902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16322,475303,474

合约负债17270,837336,384

租赁负债9,39711,815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1,0001,200

递延收益5521,179

应付股息2,010–

即期所得税负债2,7484,378

933,686976,332

流动(负债)╱资产净额

(13,833)23,849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477,825507,921


— 5 —

于2024年

12月31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7,76379,192

递延收益8,4368,36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49111,166

46,69098,718

资产净额

431,135409,203

资本及储备

股本1566,99166,991

储备256,531254,965

保留盈利83,46361,28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406,985383,238

非控股权益24,15025,965

权益总额

431,135409,203


— 6 —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经股东于2020年12月13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本公司根据《中国公司法》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且于2020年12月30日其注册名称变更为「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其H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及其

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白鹤路108号负1层商业206室。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迪马实业」或「迪马」),一间于中国成立之

公司,从事房地产业。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天津澄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澄方」,迪

马实业的全资附属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迪马实业的全资附属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收购成

都东煜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东煜宏」)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9,500,000元。由于成都东煜

宏的营运不构成业务,该收购已入账列作资产收购(附注18)。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迪马实业的附属公司上海迪眩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迪眩」)

收购上海常青社康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常青社」)90.73%股权。该收购入账列作共同控制下的

业务合并(附注19)。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中国主要从事提供物业城市服务、美好生活服务及涉外、科

技、医疗等综合服务。

2.

编制基准

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

准则」)第

34号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此等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于2025年8月19日获授权刊发。

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2024年度财务报

表」)采纳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惟与于

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期间首次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相

关者则除外。会计政策变动的详情及其对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载于附注4。


— 7 —

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判断、估计及假设,有关判断、估

计及假设会影响政策的应用及年中迄今的资产及负债、收入及开支呈报金额。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

该等估计。过往期间呈报金额的性质及估计金额并无任何重大修订。详情披露于附注5。

除另有说明外,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载有简明

综合财务报表及选定的解释附注。该等附注包括对理解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财务状况

及表现变动而言属重大的事件及交易的说明。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附注并不包括按照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一整套财务报表所规定的一切资料,因此应

与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3.

持续经营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人民币13,833,000元。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察本集

团的财务表现及流动资金状况。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计及未来经营表现及预期未来经营现金流入,

本集团将有充足营运资金支持其营运,并于自2025年6月30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履行到期的财务责

任。因此,本集团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4.

主要会计政策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2024年度财务报表采纳

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惟与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期间首次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相关者则除外。

于本中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及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本集团财务期

间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

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本及诠释对本集团会计政策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 8 —

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及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纳的香港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可能与本集团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有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

香港诠释第5号(修订本)财务报表的呈列-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文的定期

贷款的分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报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须作出公共问责的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将作厘定的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澄清有关确认及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及金

融负债的要求,并对透过电子转账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作出例外规定,亦包括评估金融资产

合约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并提供有关评估或然特征、无追索权贷款特征及合约连结工具的额外指引。

该等修订本亦引入对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及具备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的额

外披露要求。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对实体呈列其财务报表的方式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在财务表现报告方面。

将受到显著影响的领域包括损益表中的分类及小计、资料的汇总╱拆分及标签,以及管理层定义的

绩效衡量指标的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允许合资格实体选择应用经削减的披露规定,同时仍应用其他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及呈列规定。为符合资格,于报告期末,实体须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所界定的附属公司,且毋须作出公共问责,并须拥有一间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会计准则及供公众使用的综合财务报表的母公司(最终或中间公司)。允许提早应用。


— 9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28号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时两者规定的不一致情况。

该等修订本规定,当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全

数确认盈亏。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时,由该交易产生的盈亏于投资者的损益内确认,

惟仅以非关联投资者于该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权益为限。

本集团目前正在分析新规定并评估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简明财务报表的影响。

5.

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会影响会

计政策的应用以及资产及负债、收入及开支的呈报金额。实际结果或会有别于该等估计。

于编制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管理层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所作重大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

来源与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应用者相同。

6.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经营分部

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物业城市服务、美好生活服务及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就资源分配及

业绩评估向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人呈报的资料,集中于本集团的整体经营业绩,因本集团的资源经

已整合且并无可用的独立经营分部财务资料。因此,本集团仅有一个业务分部,故认为毋须就此单

一分部进一步分析。

地区资料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实体位于中国,即本集团总办事处所在地。客户的地理位置乃根据提

供服务的地点厘定。本集团的外部收益均来自中国客户,因此并无呈列地区资料。

非流动资产的地区位置乃根据资产的实际位置厘定。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

有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


— 10 —

收益主要包括物业城市服务、美好生活服务及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三类服务的所得款项。

本集团按类别划分的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

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随时间确认的客户收益

物业城市服务503,262462,384

美好生活服务103,240102,135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173,139191,776

779,641756,295

于某一时间点确认的客户收益

美好生活服务13,41513,395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596193

14,01113,588

793,652769,883

7.

融资成本

截至

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借款的利息开支–84

保理安排的利息开支132

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1,0673,834

1,0803,920


— 11 —

8.

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

本集团的经营利润经扣除╱(计入)以下各项后达致:

截至

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核数师薪酬–

折旧费用:

-自有物业、厂房及设备8,6959,720

-使用权资产7,5077,877

16,20217,597

就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拨备

净额3,4465,51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净额–*(86)

  • ,000元。

9.

所得税开支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所得税开支金额指:

截至

日止六个月

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即期税项-中国企业所得税(「中国企业所得税」)4,8303,822

递延税项(1,074)(1,762)

所得税开支3,7562,060

本集团就中国业务作出的所得税拨备乃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诠释及惯例,就期内估计应课税利润按

适用税率计算。

中国的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公司位于中国西部城市的若干附属公司享有15%的优惠所得

税率。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为小微企业,优惠税率为20%,并被视为享有优惠利润率。


— 12 —

10.

股息

本公司董事并无提议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发中期股息。

本集团宣派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6元,共计人民币2,412,000元,并

经股东于2024年10月23日在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本集团宣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元,共计人民币2,010,000元,并经

股东于2025年6月10日在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

11.

每股盈利

本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于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

日止六个月

2024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及摊薄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利润

(人民币千元)25,75723,943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66,990,86766,990,867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0.380.36

每股基本盈利按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计算。

由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

盈利的金额相同。

12.

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

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产生物业、厂房及设备支出人民币42,110,000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4,347,000元),以扩大物业组合及业务规模,其中包括完成收购一间附属公

司时确认的楼宇人民币34,736,000元(附注18)。


— 13 —

13.

无形资产

软件客户关系商誉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于2024年1月1日(经审核)(经重列)19,21497,105212,068328,387

添置3,284–3,284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月1日

(经审核)22,49897,105212,068331,671

添置1,354–1,354

于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23,85297,105212,068333,025

累计摊销及减值

于2024年1月1日(经审核)(经重列)5,66624,632–30,298

年内拨备2,61711,108–13,725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月1日

(经审核)8,28335,740–44,023

期内拨备1,3115,554–6,865

于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9,59441,294–50,888

账面净值

于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核)14,25855,811212,068282,137

于2024年12月31日(经审核)14,21561,365212,068287,648


— 14 —

14.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

应收关联方的贸易应收款项181,210248,983

应收第三方的贸易应收款项549,264464,653

应收第三方的应收票据352186

730,826713,822

减: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拨备(121,989)(118,820)

608,837595,002

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项3,1822,878

应收第三方的其他应收款项

-代业主付款(附注(i))9671,093

-按金31,04326,893

-向雇员作出垫款10,5518,450

-其他18,50512,084

64,24851,398

减: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4,303)(4,026)

59,94547,372

668,782642,374

本集团已制定政策以确保有信贷期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乃与信贷记录妥当的交易对手进行,

而管理层会对交易对手进行持续信贷评估。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主要以人民币计值,由于该等款项于短期内到期,

故其账面值与其于报告日期的公平值相若。

附注(i): 该等金额指就物业水电费(大部分)代业主支付的款项。


— 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按发票日期及扣除减值亏损进行的

账龄分析如下: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1年以内506,224555,961

1至2年158,88187,255

2至3年42,41452,636

3年以上23,30717,970

730,826713,822

减: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拨备(121,989)(118,820)

608,837595,002

15.

股本

日于

数目金额数目金额

千股人民币千元千股人民币千元

股份

每股人民币1元的H股66,99166,99166,99166,991

16.

贸易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贸易应付款项

应付关联方的贸易应付款项10,04614,612

应付第三方的贸易应付款项

-应付劳工成本253,333239,453

-应付建筑成本29,06738,500

-应付消耗品款项32,22125,337

324,667317,902


— 16 —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项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附注18)9,528–

-其他15,62916,574

25,15716,574

应付第三方的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雇员福利79,72075,816

-按金63,66667,198

-来自业主的临时收入22,37521,880

-其他应付税项24,15126,027

-应付非控股权益股东的股息11,0937,598

-代表业主收取的现金83,87774,258

-应计经营开支10,73312,217

-其他1,7031,906

297,318286,900

322,475303,474

分类为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其账面值与公平值相若。

于各报告日期基于发票日期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1年以内234,269258,151

1至2年49,16634,666

2至3年20,39615,694

3年以上20,8369,391

324,667317,902


— 17 —

17.

合约负债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物业城市服务244,787272,906

美好生活服务8,52040,592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17,53022,886

270,837336,384

18.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

于2025年1月22日,本集团收购成都东煜宏的10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9,500,000元。成都东煜

宏的可识别资产为成都市一栋楼宇第3至11层的约83.48%所有权。该物业的总面积约为8,474.10平方

米,并被用作养老院。

本集团选择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采用选择性集中测试。鉴于所收购总资产的绝大

部分公平值集中在一组类似的可识别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收购成都东煜宏已

入账列作收购资产而非业务合并。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楼宇)(附注12)34,736

使用权资产(土地使用权)24,764

所收购可识别净资产总额59,500

关于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所涉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现金流分析如下: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代价59,500

减:已支付的现金代价(49,972)

应付代价(附注16)9,528


— 18 —

19.

共同控制下的业务合并

截至

日止期间的交易

于2024年6月21日,本集团向迪马实业的附属公司上海迪眩收购上海常青社90.73%股权,购买代价为

人民币28,000,000元。

收购事项被视为涉及共同控制实体的业务合并,并已采用合并会计法入账。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

重列,以纳入被收购实体的业绩。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年上半年概要及回顾

本集团是一家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城市全价值链综合服务商,秉承「大物业•全价值」的

品牌发展战略,致力于推动城市向精细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立志成为受人尊

敬且具有独特业务价值的城市综合服务商。本集团以多元业态服务为特色,在「西南、华

西、华中、华东」四大区域,布局住宅综合服务、社区增值服务、多业态服务、国际定制

服务、医疗康养服务、城市综合服务六大业态,形成住宅与非住双赛道并举,增值产业链

赋能的综合服务优势。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本集团以「聚势破局」

为核心方向,坚定践行创新驱动与战略聚焦的发展路径。本集团在持续深耕传统优势领

域的基础上,积极进军综合非住市场,著力培育特色服务能力。目前已成功与铂尔曼酒店、

京东物流园等达成初步合作,显著拓展了业务版图。同时,本集团主动布局新业务赛道,

先后赴日本、越南开展实地考察,并深化与印尼方的合作,推动SCS服务(智慧清洁服务)

实现迭代升级。本集团不仅聚焦自身服务革新,更以行业赋能为己任,通过携手合作伙伴,

共同促进物业行业向新而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79座城市运营管理641个项目,

总在管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达66.0百万平方米(「平方米」);此外,本集团已签订合约,

将为80座城市的656个项目提供物业城市服务(定义见下文)、美好生活服务(定义见下文)

及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定义见下文),总合约建筑面积约72.2百万平方米。


— 19 —

在物业服务市场化竞争加剧的形式下,本集团凭借积极稳健的战略定力和持续的外拓深耕,

为广大股东、合作伙伴及员工带来持续的信心与回报。2025年4月,本集团荣获中国指数

研究院颁发的「2025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称号,在行业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列第15位。

业务模式

本集团是一家历史悠久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在中国为许多物业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本集团通过三条主要业务线提供多元化服务:

(i) 向住宅及当地非住宅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安保服务、清洁服务、园艺服务、

设施管理服务及维护服务(统称「物业城市服务」);

(i) 美好生活服务,包括(其中包括):

(a) 为住户及物业开发商筹办活动(「

社区活动策划服务」);

(b) 提供(i)停车位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出管控、清洁、监控及收取停车费);

及(i)停车位及物业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位于源自迪马集团(定义见下文)

及联属公司(定义见下文)(包括迪马集团的联系人)的物业项目的停车位及物业

提供营销及销售服务)(「管理及代理服务」);

(c) 公用设施维护服务;及

(d) 其他美好生活服务

(统称「美好生活服务」);及

(i) 向外资企业、外国大使馆、国际学校、医院和医疗设施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综合

服务,包括(其中包括):

(a) 向外资企业、外国大使馆、国际学校、医院和医疗设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

安保服务、清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及维护服务)(「涉外、医疗服务」);


— 20 —

(b) 协助物业销售活动,包括访客接待、清洁、安保检查、维护及其他客户相关服

务(「协销服务」);

(c) 提供整体项目设计及规划以及售前活动协调方面的顾问服务(「

前期规划服务」);

(d) 数字化及智能化技术服务;

(e) 维护及整改服务;

(f) 提供养老综合服务,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机构、护理康复机构及专科机构的医

疗及康养服务(「养老综合服务」);及

(g) 其他相关综合服务

(统称「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

本集团认为,物业城市服务业务线是本集团创造收益、扩展业务规模及增加美好生活服

务及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客户的基础。本集团持续深耕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

服务,建立广泛的服务能力,以与客户建立及培养业务关系,令本集团在取得物业城市

服务业务委聘方面具有竞争优势。本集团全面的美好生活服务业务线有助于本集团加强

与所管理物业项目的客户及居民的关系,从而提高彼等的满意度及忠诚度。董事认为,

该三条业务线相辅相成,将继续助力本集团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并扩展其在中国的业务

版图。


— 21 —

物业城市服务

概览

本集团管理源自迪马集团、联属公司及独立第三方(定义见下文)的住宅及非住宅物业。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物业城市服务收益约为人民币503.3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加约

8.8%,主要由于报告期在管建筑面积增加所致。本集团通过参与新开发项目的投标竞争

及业主委员会对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商的更换而进行的招标,获取住宅物业项目的管理权。

于报告期,本集团获得了江苏省徐州印樾里、湖南省长沙山湖鹭岛等优质住宅物业管理

项目。本集团亦参与学校、政府设施、办公楼宇、工业园等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

于报告期,本集团获得了重庆万州五桥机场、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分行、杭州空港国际货

站等优质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

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及物业组合拓展

于报告期,源自迪马集团的项目的在管建筑面积约为18.3百万平方米,较2024年6月30日

增加约4.7%。源自独立第三方的项目的在管建筑面积约为34.1百万平方米,较2024年6月

30日增加约19.4%。


— 22 —

按物业项目来源划分: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物业城市服务总收益及本集团于

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按相关物业项目来源划分的在管建筑面积及项目数目:

截至

日止六个月于

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于2024年6月30日

收益

(%)

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

(5)

收益(%)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

(5)

(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

源自迪马集团的物业项目

(1) (2)

212,81142.310418,307217,20447.010617,483

源自联属公司的物业项目

(1) (3)

25,2775.0203,90925,2905.4203,909

源自独立第三方的物业项目

(1) (4)

265,17452.726234,075219,89047.623728,545

总计503,262100.038656,291462,384100.036349,937

附注:

  1. ,而非本集团获得收

益的来源。例如,就源自迪马集团的一个物业项目而言,本集团可能于不同阶段从迪马集团、业主

及业主委员会获得收入,而所处阶段则取决于住宅物业是否已交付予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是否已成立

等因素。

  1. (「

迪马」)及迪马及╱或其附属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定

义见下文)设立而迪马于其中持有控股权益的公司。

  1. (包括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成立而迪马集团于其中

并无拥有任何控股权益且并非为迪马集团的综合实体的公司;及(i)直接由罗韶宇先生、重庆东银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赵洁红女士及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集团及迪马集团除外)持有的公司。


— 23 —

  1. ,包括(其中包括)第三方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及

个人业主。

  1. 。于2025年6月30日,

由本集团持有非控股权益的实体管理的物业项目的总在管建筑面积约为3.9百万平方米。

按物业项目种类划分:

本集团管理多样化物业项目组合,包括(i)住宅物业;及(i)非住宅物业(例如办公楼宇、商

场、学校、政府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工业园)。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住宅物业的在管建筑面积约为44.1百万平方米,占本集团物业

城市服务在管建筑面积的约78.3%,较2024年同期维持稳定。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非住宅物业的在管建筑面积约为12.2百万平方米,占本集团物

业城市服务在管建筑面积的约21.7%,较2024年同期维持稳定。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物业城市服务总收益及于2024年

及2025年6月30日的在管建筑面积及项目数目:

截至

日止六个月于

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于2024年6月30日

收益

%

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收益%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

(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

住宅物业323,47164.325544,074313,79867.924338,716

非住宅物业179,79135.713112,217148,58632.112011,221

总计503,262100.038656,291462,384100.036349,937

维持地理版图

按地理版图划分: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于中国各地经营及管理386个物业项目,于中国59座城市的总在

管建筑面积约为56.3百万平方米。


— 24 —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物业城市服务总收益及于2024年

及2025年6月30日的在管建筑面积及项目数目:

截至

止六个月于

截至2024年

6月30日

止六个月于2024年6月30日

收益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收益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

(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

重庆137,3629311,784138,4598910,929

四川省100,9218411,96391,4897310,661

湖北省76,5794711,98968,909398,165

浙江省54,394476,38847,495445,831

湖南省30,777293,99140,188354,704

上海15,852111,04215,958121,339

江苏省11,025141,14014,583162,007

其他76,352617,99445,303556,301

总计503,26238656,291462,38436349,937

美好生活服务

本集团向在管业主及住户提供美好生活服务,主要包括(其中包括)(i)社区活动策划服务;

(i)管理及代理服务;(i)公用设施维护服务;及(iv)其他美好生活服务。

于报告期,美好生活服务产生的收益占总收益的约14.7%,较2024年同期减少约0.3个百分

点。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

本集团提供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向外资企业、外国大使馆、国际学校、

医院和医疗设施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其中包括)(i)涉外、医疗服务;

(i)协销服务;(i)前期规划服务;(iv)数字化及智能化技术服务;(v)维护及整改服务;(vi)

养老综合服务;及(vi)其他相关综合服务。


— 25 —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于中国各地经营及管理255个涉外、医疗服务项目,于中国30座

城市的总在管建筑面积约为9.7百万平方米。

下表载列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收

益,包括于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按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分别划分的在管建筑

面积及项目数目:

截至

止六个月于

截至2024年

6月30日

止六个月于2024年6月30日

收益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收益项目数目

在管

建筑面积

(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人民币千元)(千平方米)

涉外综合服务89,8562077,57393,3311806,385

医疗综合服务34,112482,13338,909461,932

数字化及智能化

技术服务340–2,833–

养老综合服务29,456–27,105–

咨询管理服务19,971–29,791–

总计173,7352559,706191,9692268,317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涉外综合服务在管建筑面积约7.6百万平方米,本集团医疗综合

服务在管建筑面积约2.1百万平方米。

于报告期,涉外综合服务产生的收益减少约3.7%至约人民币89.9百万元,而去年同期则为

约人民币93.3百万元,主要由於单价较高的项目数目减少所致。

于报告期,医疗综合服务产生的收益减少约12.3%至约人民币34.1百万元,而去年同期则

为约人民币38.9百万元,主要由于提供的医疗照护及洗消服务所得收益减少所致。


— 26 —

于报告期,数字化及智能化技术服务产生的收益减少约88.0%至约人民币0.3百万元,而去

年同期则为约人民币2.8百万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数字化及智能化技术服务项目完工所致。

于报告期,养老综合服务产生的收益增加约8.7%至约人民币29.5百万元,而去年同期则为

约人民币27.1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的养老院入住率增加所致。

于报告期,咨询管理服务产生的收益减少约33.0%至约人民币20.0百万元,而去年同期则

为约人民币29.8百万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协销服务、前期规划服务、维护及整改服务项

目完结所致。

于报告期,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产生的收益占总收益的约21.9%,较2024年同期

减少约3.1个百分点。

财务回顾

收益

于报告期,本集团收益增加约人民币23.8百万元或约3.1%至约人民币793.7百万元,而2024

年同期约为人民币769.9百万元。报告期收益的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物业城市服务业务持

续扩张及本集团在管建筑面积增加所致。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报告期及2024年同期按业务线划分的总收益明细:

截至

日止六个月

2024年

收益百分比收益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城市服务503,26263.4462,38460.0

美好生活服务116,65514.7115,53015.0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173,73521.9191,96925.0

总计793,652100.0769,883100.0


— 27 —

销售成本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销售成本增加约人民币39.8百万元或约6.2%至约人民币683.9百万元,

而2024年同期则为约人民币644.1百万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i)本集团业务规模持续扩张;

及(i)本集团的分包成本因劳动密集型服务(如清洁及安保服务)的外包增加而增加所致。

毛利

基于上述主要因素,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25.8百万元

减少约12.7%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09.8百万元。该减少主要是由于(i)

本集团经营规模扩大,为确保持续向本集团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导致产生的相关成本增加;

及(i)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较高的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本集团的毛利率按业务线划分载列如下:

截至

日止六个月

2024年

物业城市服务12.3%16.8%

美好生活服务19.1%19.2%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14.8%13.6%

整体毛利率13.8%16.3%

本集团的整体毛利率受其各业务线的毛利率影响。于报告期,本集团的毛利率为约

13.8%,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16.3%减少约2.5个百分点。

物业城市服务的毛利率由2024年同期的约16.8%减少至报告期的约12.3%。该减少乃主要

归因于上述有关毛利减少的原因。

于报告期及2024年同期,美好生活服务的毛利率维持稳定。

涉外、科技、医疗等综合服务的毛利率由2024年同期的约13.6%增加至报告期的约14.8%。

该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的养老院入住率增加所致。


— 28 —

其他收入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其他收入约为人民币4.6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约人民币4.1百万元

增加约10.8%。该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于报告期收到一次性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于报告期,本集团录得其他收益净额约为人民币14.5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则录得其他亏

损净额约为人民币0.8百万元。由其他亏损净额转为其他收益净额主要是由于2025年初完

成收购成都东煜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东煜宏」)后,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

赁负债产生一次性收益所致。

销售及营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开支主要包括推广开支及雇员福利开支。于报告期,本集团的销售

及营销开支约为人民币17.6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8.3百万元减少约3.4%。该

减少主要是由于营销相关的雇员成本减少所致。

行政开支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行政开支较2024年同期维持稳定。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主要包括就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的

潜在坏账及坏账撇销产生的减值拨备。于报告期,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约为

人民币3.5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则为约人民币5.5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于报告期末的

贸易应收款项结余较2024年同期下降所致。

融资收入╱成本净额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融资收入约为人民币0.4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约人民币0.6百万元

减少约34.3%。该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银行存款利率下降所致。


— 29 —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1.1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约人民币3.9百万元

减少约72.4%。该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减少所致。

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增加约19.4%至约人民币32.6百万元,而2024年

同期则为约人民币27.3百万元。该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其他收益增加所致。

所得税开支

于报告期,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增加约82.3%至约人民币3.8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则为约

人民币2.1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增加,导致本集团于中国的所

得税开支相应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本集团收购的多家公司产生的客户关系及商誉。于2025年6月

30日,本集团的无形资产约为人民币282.1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287.6百

万元维持稳定。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668.8百

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642.4百万元增加约4.1%。具体而言,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约为人民币608.8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595.0百万元增加约

2.3%。该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所致。其他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59.9百万

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47.4百万元增加约26.5%。该增加主要由于按金支付及

向雇员作出垫款增加所致。

贸易应付款项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贸易应付款项约为人民币324.7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

约人民币317.9百万元增加约2.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变更付款周期所致。


— 30 —

合约负债

本集团的合约负债主要为客户支付的垫款而相关服务(主要为物业城市服务)尚未提供,

因此尚无确认有关收益。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合约负债约为人民币270.8百万元,

较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336.4百万元减少约19.5%,主要由于本集团合约负债于每年

末通常较高,因为本集团通常鼓励业主在当年的第四季度就将于来年向彼等提供的物业

城市服务预先支付款项所致。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本集团就库务政策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方法。董事会密切监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

以确保本集团的资产、负债及其他承担的流动性结构能够满足本集团于可预见未来的资

金需求。

于报告期,本集团主要将现金用于营运资金,这主要来自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146.2百万元,而2024年12月31

日则为约人民币261.7百万元。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权益总额约为人民币431.1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

币409.2百万元增加约5.4%。

资本管理

本集团定期检讨及管理其资本结构,以确保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同时通过优化债务及

权益平衡,力求最大化股东回报。于报告期,本集团的整体策略保持不变。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按负债总额除以总权益计算)约为8.6%(于

2024年12月31日:约22.2%)。

借款及资产抵押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未偿还借款(于2024年12月31日:无)。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


— 31 —

或然负债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于2024年12月31日:无)。

年下半年展望

2025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发力显效,推动整体经济

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展望下一阶段,经济运行仍将面临外部环境不

确定性与内部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本集团将持续锚定城市更新趋势,紧扣公众对美好

生活的核心诉求,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捕捉发展机遇,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本集团始终

坚守以品质为根基的长期主义发展路径,秉持「为安心的每一刻」的服务理念,将稳健经

营与创新突破相结合,为客户持续提供超越期待的卓越服务,在不确定性中筑牢发展确

定性。

(1)

聚焦市场深耕,提质增效,实现有质量的规模增长

在市场战略层面,本集团将通过属地化深耕、多业态全面覆盖、投标策略优化、优

质大客户聚焦及动态化资源管理等举措,持续打造绿色市场平台,深入实施「服务标

准化、标准产品化、产品牌化、品牌价值化」的「四化」战略,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

的拳头产品。本集团将重点打造特色领域的IFM(整合设施管理服务)能力,通过整

合设施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模式创新,精准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充分挖

掘IFM市场潜力。本集团还将以「城市综合服务商」的定位深度融入城市治理体系,把

握市政道路清扫、垃圾分类处理等细分市场机遇,推动在管物业组合向多样化方向

拓展。

此外,本集团将通过深度挖掘在管项目周边资源,丰富深度服务品类,拓展美居、

租售等社区延伸服务,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优质深度服务,著力打造更具邻里温

度与人文价值的安心社区。


— 32 —

在能力建设层面,本集团将以提升人均效能为核心目标,通过分级培训体系赋能员工,

打造狼性市场团队。结合绩效考核机制,本集团推行月度人才复盘制度,精准识别

潜在问题并落地有效干预措施,全面驱动团队能力迭代升级。

(2)

寻求第二增长曲线,打造能抗卷的市场增长能力

本集团计划开拓新赛道,在团餐业务领域,本集团将针对工业园区、医疗机构等特

定场景,提供营养膳食餐厅等定制化餐饮服务,覆盖多元化市场需求。此外,依托

地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红利,本集团将持续探索东南亚市场,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力争实现项目落地与业务版图的突破。

新零售业务领域,本集团将构建「线上+线下」双场景生态:线上搭建「神马东」平台、

微信生态等数字化场景,线下布局社区点位、项目摊位等实体触点,通过全场景运

营沉淀用户数据,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依托「人、货、场、术」的深度融合,推动新零

售业务实现高质量增长。

大健康业务领域,本集团将实现全方位布局:围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及医院大后勤服务等场景,为客户量身定制专属服务方案;持续打磨康护医养服务包,

探索业务增长新路径。旗下常青社子品牌专注于医养结合服务,重点打造活力型长

者康养公寓与护理型长者照护机构,为银发人群提供涵盖衣食住行的综合解决方案,

致力于缔造高品质的精致养老生活。

(3)

提升科技赋能,助力智慧运营

本集团将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依托物

联网平台加速服务产品创新,全面推进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致力于构建高科技智

慧物业生态体系。


— 33 —

管理效能方面,本集团将系统梳理各项权责体系,精准诊断流程痛点,著力精简冗

余环节,实现标准类流程的自动化审批,在优化员工作体验的同时,更能显著提

升运营效率,达成减负增效的双重目标。数据战略层面,本集团将运用大数据技术

打造新一代数据中台:通过全面梳理全集团数据资产,明确数据口径与业务需求,

逐步上线覆盖全业务场景的数据指标体系,同时引入AI技术实现经营分析自动化,

提升管理决策的精确度与响应效率。

运营平台建设方面,本集团将开发整合统一工单中心、统一订单中心及管家管理平

台的项目级统一工作平台,实现项目日常工作的一站式覆盖,有效减少人为操作误差,

精准控制运营成本,在提升全员工作效率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更智慧、高效的物业

管理服务。

面向客户服务方面,本集团将持续迭代小程序功能,优化界面陈列设计,全方位满

足业主多元化需求。未来计划构建会员体系,推行正向客户管理制度,制定差异化

运营管控策略,以此增强品牌感知力,持续提升品牌形象与业主黏性。

(4)

优化运营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及满意度

本集团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宗旨,聚焦人与城市全生命周期的需求,将

客户满意度作为持续追求的核心目标。通过对内筑牢服务能力、夯实服务品质,对

外塑造品牌口碑、提供综合服务,全面推动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的稳步提升。

在对客服务方面,本集团将通过三大举措构建更敏捷高效的运营体系:优化管家职

级体系以提升服务专业性,落实报事投诉奖惩制度以强化服务责任意识,迭代报事

系统以提高响应效率。三者协同发力,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品牌价值提升奠定

坚实基础。项目运营方面,本集团将推行分级管理体系与定期诊断复盘机制,建立「问

题识别-措施输出-落地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在精准提升对客服务质量的

同时,有效驱动经营端效率增长,实现服务与经营的双向优化。


— 34 —

此外,本集团将升级阿米巴经营模式:提高「阿米巴长」的选拔标准与经营能力要求,

激发新业务增长动能,同步培育可复制的经营能力提升方法论,在提升整体经营效

率的同时,持续挖掘经营潜力,实现效益的最大化释放。

(5)

提升组织能力,加强人才发展和文化认同

在组织变革层面,本集团将持续优化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角色与功能边界,精简工

作流程,推行「简短直白」的高效沟通模式,打造敏捷响应的组织体系。2025年以来,

本集团已完成系列整合举措,通过结构调整加速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平台型组织转型。

人才发展层面,本集团将依托「初心荟」平台凝聚人才共识,以「精英荟」为核心载体

深化关键业务研讨,推动个人能力提升与团队协同效能的双向突破。同时,全面落

地「原之翼」、「原力荟」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仁知胜任力模型」,夯实人才管理与发

展体系,形成闭环式人才供应链,为集团长远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文化认同建设将以「仁知」、「巴长社群」、「仁知圈」为核心平台,营造锐意进取的

文化氛围。通过「感知认知-认同相信-行为践行」的三阶培育路径,激活本集团员

工自驱力,强化团队凝聚力与向心力,为本集团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的文化动能。

未来,本集团将持续以组织能力提升为核心、人才发展为抓手、文化认同为纽带,

不断完善组织生态,为战略落地提供全方位的组织保障与文化支撑。


— 35 —

首次公开发售及超额配股权所得款项的用途

本公司H股(「H股」)于2022年4月29日(「上市日期」)在联交所成功上市,发行16,666,667股

新H股,行使部分超额配股权后,累计发行16,990,867股H股。扣除包销费及相关开支后,

首次公开发售及行使部分超额配股权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合共约为139.8百万

港元。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已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131.8百万港元。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2022年8月23日、2023年12月13日及2025年3月31日有关

(其中包括)更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公告(「所得款项用途公告」)所披露,董事会决议更

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时间表。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所得款项用途公告。董事会将

持续评估所得款项净额的使用计划,并可能在必要时修订或修改该计划以应对不断变化

的市场环境。

下表载列于2025年6月30日的所得款项净额实际使用详情:

所得款项净额(百万港元)

项目已动用已动用未动用

自上市日期

截至

日止

六个月

预期将

于以下日期前

悉数动用余额

战略投资、合作及收购83.200不适用

改善服务质素及扩展服务范围23.000不适用

升级和开发智能系统11.900不适用

一般营运资金13.70.48.02026年末

总计131.80.48.0

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事项

除完成收购成都东煜宏外,于报告期,并无涉及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其他

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


— 36 —

汇率风险

本集团以人民币经营业务,所承受的外汇风险有限。然而,由于H股于2022年4月在联交

所成功上市,港元(「港元」)价值及利率的任何变动均会影响本集团的业绩。本集团目前

并无从事任何专门或旨在管理外汇风险的对冲活动。本集团将密切监察相关汇率风险及

利率风险,积极与主要银行探讨外汇对冲方案,并在必要时使用金融工具对冲有关风险。

报告期后事项

报告期后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影响本集团的重大事项。

雇员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有5,555名雇员(2024年12月31日:5,903名雇员)。于报告期,确

认为开支的雇员总成本约为人民币363.6百万元(于2024年6月30日:约为人民币356.8百万

元)。

人才培训方面,本集团将利用内外部资源,进一步完善雇员培训计划。雇员培训计划主

要涵盖本集团业务运营的关键领域,为不同级别的现有雇员提供持续培训,助其掌握更

专业化和更高水准的技能。

本集团采取与同业相若的薪酬政策。雇员薪酬乃参考职责及该地区现行市场价格厘定。

雇员经考核后会获酌情发放绩效奖金,以奖励其贡献。本集团须遵循当地政府规定的社

保供款计划或其他养老保险计划,并须为雇员按月缴纳社保,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或定期为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

在厘定董事、本公司监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及薪酬组合时,本集团将考虑

可资比较公司支付的薪酬、时间投入及其各自的责任以及本集团的业绩。


— 37 —

企业管治

董事会负责履行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规定的企业管治职

责。董事会在企业管治方面的主要角色及职能是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及监察公司关于遵

守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政策及常规,制定、审查及监督适用于员工和董事的行为守则,审

查公司遵守则的情况以及审阅本公司年度报告内的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据董事所知,于报告期,本公司已遵守所有适用的企业管治守则条文。董事将尽最大努

力促使本公司继续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作为董事及监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守则。

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后,董事及监事确认于报告期均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

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审阅

董事会已设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其中包括)(i)就本集团财务报告流程、内部控制、合规和风

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提供独立意见;(i)监督审计过程并履行董事会分配的其他职责及责任;

(i)制定及检讨本公司有关企业管治、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政策及常规;

及(iv)制定、检讨和监督适用于本集团员工和董事的行为守则。审核委员会由罗韶颖女士、

王苏生先生及宋德亮先生三人组成。审核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宋德亮先生,其

具备相应的专业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审核委员会已审阅了本公司截至2025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的简明综合中期业绩,并确认其已遵守所有适用的会计原则、

准则和要求,并作出充分披露。审核委员会还讨论了审计和财务报告的事项。


— 38 —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报告期,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于报

告期,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

中期股息

董事会决议在报告期内不宣派中期股息。

刊发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中期业绩公告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dowelservice.com及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载有上市规则附录D2规定的所有资料,将

按本公司股东需求寄发予股东,并于适当时候在上述网站发布。

承董事会命

DOWEL SERVICE GROUP CO. LIMITED*

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罗韶颖女士

香港,2025年8月19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爱明先生及范东先生(其亦担任雇员董事),非执

行董事罗韶颖女士及易琳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吕有华先生、王苏生先生及宋德亮

先生。

* 仅供识别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