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36 华宝国际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HUABA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36)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表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百分比变动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1,621,1571,582,285+2.5%

毛利703,462709,254-0.8%

毛利率43.4%44.8%

EBITDA

293,690262,021+12.1%

EBITDA率

18.1%16.6%

营运盈利122,194100,287+21.8%

营运盈利率

7.5%6.3%

本期间盈利119,65046,286+158.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118,08129,662+298.1%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3.66分人民币0.92分

拟派╱已派每股中期股息(附注8)港币1.2仙港币0.3仙

拟派╱已派每股特别股息(附注8)港币3.2仙港币3.2仙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经调整后EBITDA366,450356,172+2.9%

经调整后EBITDA率22.6%22.5%

经调整后之营运盈利194,954194,438+0.3%

经调整后之营运盈利率12.0%12.3%

经调整本期间盈利192,410188,396+2.1%

「EBITDA」等于「除税、利息、折旧、摊销前的营运盈利」。

「EBITDA率」等于「除税、利息、折旧、摊销前的营运盈利」除以「营业额」。

「营运盈利率」等于「营运盈利」除以「营业额」。

有关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之详情,请参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与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之对

账」章节。

* 仅供识别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华宝」)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连同截至2024

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比较数字。

简明综合收益表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31,621,1571,582,285

销售成本(917,695)(873,031)

毛利703,462709,254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485,38666,424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191,158)(165,416)

行政费用(472,163)(458,285)

商誉减值—(29,309)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净额(3,333)(22,381)

营运盈利122,194100,287

财务收入56,78136,034

融资成本(2,455)(9,937)

财务收入-净额54,32626,097

应占联营公司及共同控制实体之业绩(952)574

联营公司投资之减值拨备—(47,959)

除税前盈利175,56878,999

所得税开支6(55,918)(32,713)

本期间盈利119,65046,286

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118,08129,662

非控制性权益1,56916,624

119,65046,286

本期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的每股盈利人民币分人民币分

基本及摊薄73.660.92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期间盈利119,65046,286

其他全面收益:

不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之权益投资之除税后公允价值变动—(2,131)

本公司及其非海外业务之货币换算差额(21,245)23,240

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海外业务之货币换算差额(2,546)(11,178)

本期间除税后其他全面(亏损)╱收益(23,791)9,931

本期间除税后全面收益总额95,85956,217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84,27538,532

非控制性权益11,58417,685

95,85956,217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2,191,5612,228,802

使用权资产369,647373,927

投资性物业23,30824,840

无形资产3,476,0203,462,208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180,556235,033

于共同控制实体之投资26,51526,8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12,45512,4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之金融资产156,281145,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280,416273,086

其他非流动资产253,68456,348

6,970,4436,838,549

流动资产

存货916,336893,33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9811,947860,1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9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之金融资产1,464,721706,890

持作出售资产140,000140,000

现金及银行存款4,501,4625,562,231

7,834,4668,163,527

总资产14,804,90915,002,076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328,619328,619

储备4,552,1194,503,576

保留盈利7,202,4017,246,313

12,083,13912,078,508

非控制性权益1,666,6151,641,848

总权益13,749,75413,720,356

负债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9,44826,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959115,60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110,97211,130

131,379152,735

流动负债

贷款10155,160194,000

租赁负债16,98517,747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1600,254689,749

当期所得税负债92,702101,782

合同负债58,675125,707

923,7761,128,985

总负债1,055,1551,281,720

总权益及负债14,804,90915,002,076


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应与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 会计政策

除下列所述外,编制本中期财务资料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采

用的会计政策一致,并已详列于该财务报表内。

(a) 本集团已采纳的新准则及对现有准则的修订

新准则及对现有准则的修订已开始适用于本报告期内。该等变化对本集团于中期财务报告如何编制或

呈列当前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造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无须就采纳新的会计政策修订而更改其会

计政策或作出追溯调整。

(b) 已发布但尚未应用于本集团之准则的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以下已公布但仍未生效的新准则及对现有准则的修订:

于下列日期

或之后开始的

财政年度起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的修订202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依赖自然条件之电力合约202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

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

改进-第11册

2026年1月1日

新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2027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众受托责任之附属公司:披露2027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注资

待定

管理层正在评估以上新订、经修改之准则、修订及对现有准则的诠释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3. 营业额及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经营分为四项主要营运分部:

  • ;及

主要经营决策者明确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

管理层按照此报告以决定营运分部。

执行董事从经营活动角度考虑业务及评估香精及食品配料、烟用原料、香原料及调味品之分部业务表现。

  • 、生产及销售香精产品及食品配料产品。
  • 、生产及销售造纸法再造烟叶产品及创新、具功能性等适用于烟草行业的新材

料产品。

  • 、生产及销售香原料产品,香原料乃通过化学反应合成或天然提取的「带香物质」。
  • 、销售、营销及分销调味品产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分部资料呈列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香精及

食品配料烟用原料香原料调味品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总营业额606,051250,708407,912381,630—1,646,301

分部间营业额(10,321)(12,284)(2,539)—(25,144)

分部营业额-净额595,730238,424405,373381,630—1,621,157

分部业绩18,76631,34261,70938,930(28,553)122,194

财务收入56,781

融资成本(2,455)

财务收入-净额54,326

应占联营公司及共同

控制实体之业绩(952)

除税前盈利175,568

所得税开支(55,918)

本期间盈利119,650

折旧34,45930,81637,65011,8063,634118,365

摊销5,9504,6602,68038,4831,35853,131

未经审核

于2025年6月30日

香精及

食品配料烟用原料香原料调味品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7,470,8881,730,7721,630,2283,132,367840,65414,804,909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分部资料呈列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香精及

食品配料烟用原料香原料调味品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总营业额661,666171,196378,909389,0725091,601,352

分部间营业额(9,828)(7,093)(2,146)—(19,067)

分部营业额-净额651,838164,103376,763389,0725091,582,285

分部业绩137,858(3,417)(16,333)55,457(73,278)100,287

财务收入36,034

融资成本(9,937)

财务收入-净额26,097

应占联营公司及共同

控制实体之业绩574

联营公司投资之减值拨备(47,959)

除税前盈利78,999

所得税开支(32,713)

本期间盈利46,286

折旧33,75628,34033,22311,4693,135109,923

摊销4,5024,7433,31237,8701,38451,811

经审核

于2024年12月31日

香精及

食品配料烟用原料香原料调味品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7,424,1742,076,8461,472,8673,161,184867,00515,002,076


  1. -净额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26,34217,7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2,574848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亏损)13,176(2,592)

政府津贴52,41268,021

货币汇兑收益╱(亏损)-净额10,051(17,669)

以前持有联营公司之权益于成为附属公司时之公允价值变动(14,296)(938)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之净(亏损)╱收益(1,067)1,200

其他(3,806)(240)

85,38666,424

5. 按性质分类的开支

费用包括销售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及行政费用,并根据其性质(除附注(a)按照性质所单独列示的「研

发开支」外,每项开支均已不包括有关研发的金额)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折旧3109,980101,672

摊销352,29451,429

无形资产减值拨备—14,380

物业、机器及设备减值拨备3705,809

存货减值拨备30,756577

雇员及福利开支424,891370,992

研发开支(a)125,146121,362

短期租赁租金9,98113,562

差旅开支16,48016,348

公共设施开支54,15448,100

运输开支25,67122,009


(a) 研发开支中包括的折旧、摊销及雇员福利开支列示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折旧38,3858,251

摊销3837382

雇员及福利开支78,91777,482

6. 所得税开支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a)76,37870,178

-香港所得税(b)3—

-德国企业所得税(c)104—

-印度尼西亚企业所得税(d)233237

递延所得税(20,800)(37,702)

55,91832,713

(a) 中国企业所得税按本集团在中国大陆企业于本期间估计应课税盈利以其适用的税率计算。

(b) 香港所得税按本期间估计应课税盈利以税率16.5%(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6.5%)拨备。

(c) 德国企业所得税按本期间估计应课税盈利以税率15.0%(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15.0%)拨备。

(d) 印度尼西亚企业所得税按本期间估计应课税盈利以税率22.0%(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2.0%)

拨备。

(e) 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在其他司法权区并无取得应课所得税收入,故无

为其他司法权区的所得税作出拨备。


7.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期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除以截至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目计算。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人民币千元)118,08129,662

已发行之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千计)3,229,9273,229,927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分)3.660.92

(b) 每股摊薄盈利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千元)118,08129,662

减:因附属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而调整的利润(i)(人民币千元)(15)(10)

用于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人民币千元)118,06629,652

已发行之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千计)3,229,9273,229,927

每股摊薄盈利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量(千计)3,229,9273,229,927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摊薄盈利(每股人民币分)3.660.92

(i) 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嘉豪」)的雇员股权计划应在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考虑,并调整本公

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

于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尚未归属的1.63%限制性股权由于具有反稀释性,因此不包含在

每股摊薄盈利的计算。而于2023年度及2024年度授予的共0.30%限制性股权则分别调整了截至

2025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人民币15,000元及人民币

10,000元。


8. 股息

未经审核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5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3仙—8,839

已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特别股息每股港币3.2仙—94,285

拟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2仙35,346—

拟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特别股息每股港币3.2仙94,257—

129,603103,124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之中期股息约港币9,690,000元(折合约人民币8,839,000元)及特别股息约港币

103,358,000元(折合约人民币94,285,000元)已于2024年10月支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特别股息约港币161,496,000元(折合约人民币147,998,000元)已于2025年6

月支付。

由于中期及特别股息乃于结算日后宣派,此应付股息并未确认于2025年6月30日之应付股息内。

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于2025年于2024年

6月30日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a)693,451769,875

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134,353)(127,652)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559,098642,223

应收票据17,03433,751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207,706161,448

员工垫款6,0253,325

其他28,38323,135

减:其他应收款项减值拨备(6,299)(3,777)

811,947860,105


除预付账款人民币93,452,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7,125,000元)外,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乃金融

资产被分类为「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所有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乃于一年内或于通知时偿还。

(a) 授予客户的信贷期一般为0至180日。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包括关

联方的贸易应收款项)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2025年于2024年

6月30日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0至1年548,761645,438

1至2年8,65413,117

2至3年30,72114,885

3年以上105,31596,435

693,451769,875

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规定计提预期信贷亏损。于2025年6月30日,已对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作出人民币134,353,000元(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7,652,000元)之减值拨备。

10. 贷款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

长期银行贷款

-有抵押银行贷款(a)—36,000

减:流动部份—(36,000)

流动

短期银行贷款

-有抵押银行贷款(a)22,00018,000

-无抵押银行贷款(b)133,160140,000

非流动负债下之流动部份

-有抵押银行贷款(a)—36,000

155,160194,000

总贷款155,160194,000


(a)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之短期有抵押银行贷款为人民币22,000,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8,000,000元),该贷款需于一年内偿还。本集团本期并无长期有抵押银行贷款(2024年12月31日:人

民币36,000,000元,并于一年内偿还),上述银行贷款以湖南省嘉品嘉味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账面总值约为人民币25,504,000元之若干物业、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作抵押(2024年12月31

日:以上海奕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账面总值约为人民币43,063,000元之若干物业及使用

权资产作抵押)。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该贷款平均利息为每年4.0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4.2

厘)。

(b) 本集团之无抵押银行贷款需于一年内偿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该贷款平均利息为每年1.4

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6厘)。

贷款乃金融负债被分类为「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a)264,139266,504

应付票据7,271—

应付工资114,645166,238

其他应付税项39,71254,971

其他应付款项174,487202,036

政府补贴产生之递延收入10,97211,130

611,226700,879

除其他应付税款人民币39,712,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4,971,000元),应付工资人民币

114,645,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66,238,000元)及政府补贴产生之递延收入人民币10,972,000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130,000元)外,贸易及其他应付款乃金融负债被分类为「按摊销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的非流动及流动部份如下: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10,97211,130

流动600,254689,749

611,226700,879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下的非流动部份主要指来自中国政府机构的各种补助金的递延收入。

(a)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贸易应付款项(包括关联方的贸易应付款项)根据发票日期的

账龄分析如下:

于2025年

6月30日

于2024年

12月31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230,259232,100

91至180日17,55521,997

181至360日4,8973,564

360日以上11,4288,843

264,139266,50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与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之对账

就财务表现回顾,本集团已提供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包括经调整EBITDA、经调整

EBITDA率、经调整营运盈利、经调整营运盈利率及经调整本期间盈利,作为本集团根据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业绩之补充。本集团相信,上述额外数据能为股东及投资者提供有用

补充资料,透过剔除部分非现金项目(包括于简明综合收益表确认之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

商誉减值、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减值及联营公司投资之减值拨备)有助于分析及评估本集团

核心经营表现。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亦允许本集团评估其持续经营,并用于内部规划

及预测。

采用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作为分析及比较工具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故建议股东及投

资者不应将其与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的财务表现分开考虑或视作替代分析。此

外,该等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的定义可能有别于其他公司使用的类似词汇。

下表载列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2024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财务计量与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之对账。

未经审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调整

账列

股份为

基础的

薪酬开支商誉减值

无形资产

减值

机器及

设备减值

联营公司

投资之

减值拨备经调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a)(b)(c)(d)(e)

EBITDA293,69072,390—370—366,450

EBITDA率18.1%22.6%

营运盈利122,19472,390—370—194,954

营运盈利率7.5%12.0%

本期间盈利119,65072,390—370—192,410


未经审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调整

账列

股份为

基础的

薪酬开支商誉减值

无形资产

减值

机器及

设备减值

联营公司

投资之

减值拨备经调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a)(b)(c)(d)(e)

EBITDA262,02144,65329,30914,3805,809—356,172

EBITDA率16.6%22.5%

营运盈利100,28744,65329,30914,3805,809—194,438

营运盈利率6.3%12.3%

本期间盈利46,28644,65329,30914,3805,80947,959188,396

附注:

(a) 包括根据广东嘉豪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被授予人之股份以及根据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之限制性股票

(b) 包括收购产生的商誉的减值拨备

(c) 包括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的减值拨备

(d) 包括机器及设备的减值拨备

(e) 包括联营公司投资之减值拨备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概述

2025年上半年(「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在关税政策变化和地缘政治冲突中艰难前行。在海

外,受到高通胀、高利率、供应链受阻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国家经济增速缓慢。受到关税影

响,来自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减少。在国内,整体上消费依然疲弱,居民消费需求

不足导致企业通过「价格战」的方式抢占市场,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导致盈利空间下滑。面

对经济前景和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企业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在新增投资方面保守谨慎。尽管

如此,中国政府货币和财政策的支持、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进步、统一大市场的进一步开

放,也为中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的趋势提供了动力。

报告期内,集团管理层组织信息技术团队,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到企业运营和管理中,提升了

集团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在市场拓展方面,集团在东南亚地区的工厂投入建设和生产,凭借

在行业积累的技术和专业知识、领先的生产交付能力,海外市场的开发稳步推进;在风险管理

方面,集团投入人力和资金,从气候变化、安全生产、合规等多个方面入手,优化操作流程、

完善规章制度,降低各项营运风险。整体而言,集团经营稳健,管理层和员工积极主动履行职

责,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行业概况

烟草行业概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卷烟产量达到2,751.3万箱,同比增长0.8%。

由于政策限制,传统卷烟在国内卷烟市场仍然处于支配地位。就全球市场而言,烟草行业加速

走向减害转型的方向,国际烟草公司持续加大在加热不燃烧(HNB)烟草产品领域的技术、产

能和市场布局投入,为新型烟草产业链上的企业带来了更多发展业务的机会。HNB烟草产品

及口含烟等新型无烟产品在国际烟草公司的销售占比持续提升,新型无烟产品的竞争力和供应

能力已经成为产业链条上企业中长期的核心战略方向。电子烟市场也保持增长趋势,但受到日

趋严格的市场监管,增速可能呈现波动。

食品、饮料、日化行业概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规模以上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食品制造

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在食品饮料行业,

健康消费、情绪消费和理性消费成为行业的主要消费趋势。消费者注重产品健康元素和功能

性,更加青睐低价高质的产品,并关注可持续发展在产品包装和供应链中的融入。企业需要

在产品研发方面升级,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利用大数据实现精准营销,定位目

标用户,实现销售增长,并不断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日化行业方面,消费者对天然、环

保、无添加产品需求增加,推动日化产品成分升级,促进企业加大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和

营销投入。社交媒体和线上商店正进一步成为日化品牌重要的销售渠道,企业需要完善销售渠

道提升市场覆盖,并通过有创意的内容营销与消费者沟通和互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调味品行业概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餐饮业收入达到人民币27,480亿元,同比增长4.3%,

但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3.6个百分点,表明行业进入慢增长周期。餐饮行业竞争激烈,价格内

卷导致餐饮企业面临越来越大「增收不增利」的压力。此外,餐饮业还呈现出连锁化率提升、

消费分层明显、数字化转型加速的特点。调味品企业需要紧跟餐饮业的变化,调整运营战略,

满足客户需求。具体而言,调味品企业需要提升数字化营销能力,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强化产

品和服务的差异化能力,为餐饮企业开发专属调味料,增强客户粘性;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

降本增效,增强产品的性价比,赢得客户青睐。

业绩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6.21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15.82亿元),

同比增长2.5%;毛利率43.4%(2024年上半年:44.8%),同比下滑1.4个百分点;营运盈利约

人民币1.22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1.00亿元),同比增长21.8%;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应占盈利约人民币1.18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2,966.2万元),同比增长298.1%;每股

基本盈利约人民币3.66分(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0.92分)。

营运盈利和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确认了商誉减值亏损约人民币

2,930.9万元、其他资产减值亏损约人民币2,018.9万元以及联营公司投资的减值拨备约人民币

4,795.9万元,而报告期内并没有类似的减值拨备。


业务回顾

香精及食品配料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香精及食品配料业务销售收入约人民币5.96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

6.52亿元),同比下滑8.6%,占本集团的总收入约36.7%(2024年上半年:41.2%)。板块收入

下滑主要是由于主要客户需求变化减少采购所致。板块营运盈利约人民币1,876.6万元(2024

年上半年:约人民币1.38亿元),同比减少86.4%;营运盈利率约3.2%(2024年上半年:约

21.1%),同比下滑17.9个百分点。营运盈利和营运盈利率下滑是由于产品销售结构变化以及

板块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约人民币7,005.6万元费用所致。

(1) 食用香精

烟用香精方面,主要客户需求变化、采购政策调整、自主调香,烟用香精销售下滑。集团

积极开拓东南亚和中东市场的烟用香精需求,并搭建渠道和产品库,以开拓市场。食品用

香精方面,集团强化了在微波干燥、萃取、包埋技术和香基模块建设方面的技术能力,提

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中式茶饮品牌的成功扩张增加了对各种天然提取物的需求,集团

的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能够满足它们的需求,增强它们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2) 日化香精

凭借对全球市场趋势的研究,集团强化了在口腔护理、空间香氛等细分市场的产品和服务

能力,在国内外开发了更多客户。随著可持续发展因素在日化用产品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

角色,集团还投入资金寻找独特、安全、环保的天然香原料来制造香精,提升产品的品牌

形象。集团与国内外的大学展开合作,共同在香精的气味、情绪价值、调香技术方面展开

研究和探索。集团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和差异化的香精解决方案,提升了客户产品的竞争

力。


(3) 食品配料

随著餐饮和茶咖行业的持续发展,市场对果酱、果粒、糖浆的需求相应增长,为食品配料

业务带来机会。集团的产品广泛应用在各类奶茶、咖啡、甜品、乳酪、烘焙产品中,丰富

了这些食品和饮料的风味和口感,为消费者带去美味享受。食品配料业务客户主要在中国

内地,但集团也开始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报告期内,集团在印度尼西亚的食品科技综合基

地开始建设,该基地将主要用来生产食品用香精和食品配料,扩大产品在东南亚市场的覆

盖和交付能力。

烟用原料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烟用原料业务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38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1.64亿

元),同比增长45.3%,占本集团总收入约14.7%(2024年上半年:10.4%)。板块收入增长主

要是由于海外销售收入增长所致。板块营运盈利约人民币3,134.2万元(2024年上半年:营运

亏损约人民币341.7万元),营运盈利率约13.1%。板块扭亏为盈是由于收入和毛利增加以及确

认出售附属公司收益人民币1,317.6万元所致。

(1) 再造烟叶

集团的再造烟叶包括传统再造烟叶和新型再造烟叶两个品类,分别应用于传统卷烟和加热

不燃烧卷烟的烟芯中。由于国内客户减少采购,传统再造烟叶的销售下滑。新型再造烟叶

的生产基地位于印度尼西亚,该生产基地一共有三条生产线,合计年产能3,000吨,已经

全部建设完成,并已实现向国际烟草公司客户批量供货,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新型再造

烟叶已经成为再造烟叶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 烟用新材料

烟用新材料的主要产品是烟用胶囊。由于国内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持续,集团积极开拓海

外市场,并成功实现海外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集团从技术和口味两方面提升产品竞

争力。在技术上,集团应用滴制提速、光学AI视觉检测等技术,提升产品交付能力和效

率;应用特殊香精与胶皮适配技术,提升产品质;应用集中制冷和自动供胶等技术提升

制程水平。在口味上,集团推进有地域特色的口味研发和应用例如水果椰奶、斑斓、茴香

药草等。凭借优异的技术和口味研发能力,集团获得了海外客户的认可,业务和市场开发

稳步推进。

香原料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香原料业务销售收入约人民币4.05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3.77亿

元),同比增长7.6%,占本集团的总收入约25.0%(2024年上半年:约23.8%)。板块收入增长

主要是由于产能逐步释放,并成功开拓新客户所致。板块营运盈利约人民币6,170.9万元(2024

年上半年:营运亏损约人民币1,633.3万元)。板块营运盈利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确认

商誉和资产减值约人民币4,949.8万元,而报告期内并无确认相关减值拨备。

报告期内,香原料业务的市场面临一定的压力。海外市场受到关税政策扰动影响,客户减少采

购,需求下滑。为应对挑战,集团通过管控成本,提升价格竞争力,成功在国内开发了一定数

量的新客户,让销售收入稳中有进。板块在主要工厂认真实施「精益生产」倡议,引入智能管

理系统,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资源消耗和生产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

调味品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调味品业务销售收入约人民币3.82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3.89亿

元),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占本集团的总收入约23.5%(2024年上半年:约24.6%)。板块营

运盈利约人民币3,893.0万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5,545.7万元),同比减少29.8%。营运

盈利率约10.2%(2024年上半年:约14.3%),同比减少4.1个百分点。营运盈利和营运盈利率

下滑主要是由于开拓销售网络费用增加所致。


产品结构方面,调鲜类产品、芥辣、果汁是板块的核心产品。此外,研发团队在过去两年积极

研发新品,先后推出了中式汤底类和酱油类产品。这些产品的市场和前景广阔,不仅丰富了产

品组合,也为销售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集团根据市场需求,定期检视产品结构,不断改进和

升级产品,从而保持产品的竞争力。

营销策略方面,集团围绕「餐饮渠道价值创新」,有针对性的组织线上和线下活动,向餐饮客

户提供解决方案。线上活动方面,集团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与客户沟通,扩大品牌影响力,强

化品牌认知度。线下活动方面,集团举办了「劲霸烟火味」系列活动,与厨师交流烹饪技巧和

调味品使用方法,提升厨师对品牌和产品的了解和使用。

销售渠道方面,一级经销商数量达到956个。集团使用追溯系统管理线上和线下的销售渠道,

提升经销商的市场覆盖和客户服务能力。为了推进业务国际化,集团开始部署产品在海外市场

的销售。集团制定了初步的出海计划,从海外市场的中餐馆开始,分析当地市场规模、销售网

络、消费偏好,逐步在当地建立供应链和品牌知名度。集团会根据海外市场需求,研发相应的

产品,建立销售网络,扩大市场覆盖。

研发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1.25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人民币1.21亿元)。研

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为7.7%(2024年上半年:7.7%),同比持平。研发费用当中全数(2024

年上半年:100%)作为费用支出,并无任何研发成本已资本化(2024年上半年:无)。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在中国内地、香港、德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地共聘用

3,910人(于2024年12月31日:4,056人)。

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国和全世界范围内引起热烈关注和讨论,企业和个人都关注人工

智能技术将如何重塑企业营运及人们工作和生活方式。集团信息技术团队迅速将主流的人工智

能模型接入内部工作系统,完成了高算力的本地布署工作,让员工能够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快速

获准确地获取信息,提高员工解决问题和完成工作的效率。人工智能技术还被应用在了客户拜

访、知识库建立、智能调香、质量筛查等工作领域中,有效拓展了各个业务部门的营运能力和

效率。


由于人工智能技术更新快、发展迅速,集团会继续关注这项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利用人工智能

技术更好地增强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同时进一步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调香等业务领域。

展望

整体而言,集团对下半年国内外经济和经营环境维持审慎保守的看法。国内市场方面,消费者

信心不足,竞争进一步加剧;海外市场方面,关税政策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我国的产品在

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受到了较大影响。

但是,集团会继续延续年初制定的战略措施,包括:一,加强研发创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二,通过AI赋能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三,继续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四,强化供应链管

理,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五,依托精益生产管理,强化核心能力;六,强化以价值创造

为导向的企业文化,择机推行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在内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实现共

赢;七,通过收购兼并实现双轮驱动,提供增长动力;八,强化和资本市场的沟通,增强资本

市场的信心。集团相信以上措施能够让我们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竞争力,推动业务发展并

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香精及食品配料方面,集团持续关注大健康领域,注重绿色、营养与健康,继续加大在天然香

精、提取物方面的投入,将进一步提升食品用、日化用香精和食品配料收入的占比,通过成本

控制和业务开发提升利润水平。烟用原料方面,集团将继续加大开发海外市场的力度,提升本

地化服务能力,一方面继续发挥公司在烟用胶囊业务方面的优势,实现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同

时持续增加公司在新型烟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国际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

力,持续扩大海外销售收入占比。香原料方面,集团将持续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与投入,并通

过「精益生产」实现降本增效,加强对海外市场的拓展,实现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调味品方

面,集团会进一步拓宽产品类,大力发展复合调味料产品,加强品牌打造,实现多产品的销

售渠道与客户的复用,进而提升营运能力,增加销售收入。


财务状况回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分析

营业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营业额达到人民币1,621,157,000元,较去年同期的

人民币1,582,285,000元增加了2.5%。营业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烟用新材料海外业

务增长迅速,烟用原料板块的营业额同比增加了45.3%至人民币238,424,000元,以及产能逐

步释放及开拓了新客户,香原料板块的营业额同比增加了7.6%至人民币405,373,000元;但

是,因为市场需求变化及市场竞争激烈,香精及食品配料板块的营业额同比减少了8.6%至人

民币595,730,000元而抵销了部份升幅。

销售成本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917,695,000元,较去年同期的人

民币873,031,000元增加了5.1%。

毛利和毛利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毛利为人民币703,462,000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

709,254,000元稍微减少约0.8%。毛利的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有所下降。本集团

报告期内的毛利率约为43.4%,比去年同期的44.8%下降了约1.4个百分点,主要因为市场竞

争激烈以及本集团产品结构有所变化。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为人民币85,386,000

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66,424,000元增加了人民币18,962,000元。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的增

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确认出售附属公司收益人民币13,176,000元,而去年同期则为出售附

属公司亏损人民币2,592,000元,以及报告期内录得汇兑收益人民币10,051,000元,而去年同

期则为汇兑亏损人民币17,669,000元。但是,于报告期内政府津贴达人民币52,412,000元(截

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68,021,000元),同比减少了人民币15,609,000元,以及

报告期确认以前持有联营公司权益于成为附属公司时之公允价值变动亏损人民币14,296,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938,000元),同比增加了人民币13,358,000元,而抵

销了部份升幅。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本集团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主要包括差旅费、广告及宣传费、薪金及办公费用等。本集团截至

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人民币191,158,000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

币165,416,000元增加了人民币25,742,000元,增加了15.6%。而报告期内的销售及市场推广

开支所占营业总额的比例为约11.8%,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10.5%上升了约

1.3个百分点,该比例和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的上升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本集团开拓和发展海

外业务而增加销售和市场员工数目和相关费用。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人民币472,163,000元,较去年同期的人

民币458,285,000元增加了人民币13,878,000元,增加了3.0%。行政开支的增加主要由于报告

期内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约为人民币69,859,000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42,578,000元增

加了人民币27,281,000元,此乃因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华宝股份于报告期内终止实施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该终止计划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加速行权处理。报

告期内的行政开支所占营业总额的比例为约29.1%,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29.0%

保持平稳。


营运盈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营运盈利为人民币122,194,000元,较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00,287,000元,增加了人民币21,907,000元,增加了21.8%。营

运盈利的上升,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录得人民币85,386,000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66,424,000元),同比增加了人民币18,962,000元;计提应

收款减值拨备(净额)(于简明综合收益表中以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列示)人民币3,333,000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至六个月:人民币22,381,000元),同比减少了人民币19,048,000元;计提机

器及设备减值拨备人民币37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5,809,000元),

同比减少了人民币5,439,000元;同时,本集团去年同期确认商誉减值人民币29,309,000元,

以及无形资产减值拨备人民币14,380,000元,而报告期内没有类似减值拨备。但是被报告期内

毛利减少、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增加和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的上升而抵销了升幅。

如果撇除去年同期商誉减值人民币29,309,000元和无形资产减值拨备人民币14,380,000元的影

响,以及同时撇除报告期和去年同期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分别为人民币72,390,000元和人

民币44,653,000元,以及机器及设备减值拨备分别为人民币370,000元和人民币5,809,000元的

影响,报告期的经调整营运盈利约人民币194,954,000元,比去年同期的经调整营运盈利人民

币194,438,000元(撇除商誉减值,机器及设备减值拨备,无形资产减值拨备和以股份为基础的

薪酬开支后)增加约人民币516,000元,增加约0.3%,主要因为报告期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上

升和计提应收款减值拨备减少,但是被毛利下跌、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的上升抵销了升幅。报

告期经调整的营运盈利率约为12.0%,比去年同期经调整的营运盈利率约12.3%下跌了0.3个

百分点,主要因为报告期毛利率下跌所致。

税务开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税务开支为人民币55,918,000元,较截至2024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2,713,000元,增加了人民币23,205,000元。主要由于报告期除税

前盈利上升所致。


本期间盈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盈利为人民币119,650,000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

币46,286,000元,增加了人民币73,364,000元,增加158.5%。同比变化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其

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录得人民币85,386,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

66,424,000元),同比增加了人民币18,962,000元;计提应收款减值拨备人民币3,333,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至六个月:人民币22,381,000元),同比减少了人民币19,048,000元;

计提机器及设备减值拨备人民币37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5,809,000

元),同比减少了人民币5,439,000元;以及财务收入(净额)录得人民币54,326,000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至六个月:人民币26,097,000元),同比增加了人民币28,229,000元。同时,

本集团去年同期确认商誉减值人民币29,309,000元,无形资产减值拨备人民币14,380,000元,

以及重分类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至持作出售资产所计提的减值拨备人民币47,959,000元,而报

告期内没有类似减值拨备。但是被报告期内毛利减少、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销售及市场

推广开支以及所得税开支的增加抵销了升幅。

如果撇除去年同期商誉减值人民币29,309,000元,无形资产减值拨备人民币14,380,000元和

联营公司之投资减值拨备人民币47,959,000元的影响,以及同时撇除报告期和去年同期以股

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分别为人民币72,390,000元和人民币44,653,000元,以及机器及设备减

值拨备分别为人民币370,000元和人民币5,809,000元的影响,报告期的经调整盈利约人民币

192,410,000元,比去年同期的经调整盈利人民币188,396,000元(撇除商誉减值,机器及设备

减值拨备,无形资产减值拨备,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和联营公司投资之减值拨备后)增加

约人民币4,014,000元,增加约2.1%。

流动资产净值和财务资源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净流动资产为人民币6,910,690,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

币7,034,542,000元)。本集团主要透过经营业务提供营运资金,维持稳健财务状况。于2025

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库存现金(包括定期存款)为人民币4,501,462,000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5,562,231,000元),其中超过74%是以人民币持有。此外,本集团于2025年

6月30日持有仍未到期之银行财富管理产品之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372,909,000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649,498,000元),此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列示;

以及持有长期银行存款人民币253,684,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435,000元),此

项以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


银行贷款及负债比率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55,160,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

民币194,000,000元),全部为人民币贷款,当中有抵押贷款为人民币22,000,000元(2024年12

月31日:人民币54,000,000元)并于一年内到期偿还,而无抵押贷款为人民币133,160,000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000,000元)且于一年内到期偿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有抵押贷款之平均年息率为4.0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4.2厘);而无抵押

贷款之平均年息率为1.4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6厘)。于2025年6月30日,本

集团之负债比率(总贷款(包括流动及非流动贷款)除以总权益,不含非控制性权益)为1.3%,

较于2024年12月31日的1.6%下降了0.3个百分点。

投资活动

本集团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购买物业、机器及设备;金融资产投资和与战略性发展策略有

关的收购兼并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909,004,000元,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存入长期银行存款所致。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9,886,000元。

融资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80,000元,

主要包括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227,000,000元、向本公司股东支付约人民币147,998,000元

之现金股息、向非控制性权益支付人民币31,171,000元之现金股息、及新增银行贷款人民

币126,260,000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444,621,000元。

应收账周转期

应收账周转期乃通过将有关财政期间期初及期末的应收贸易账款平均金额除以相应期间的营业

总额再乘以180天计算。本集团一般给予客户约0至180日的信贷期,根据客户业务量的大小

和业务关系时间长短而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平均应收账周转期为81

日,与去年同期的83日相若,指标维持稳定。

应付账周转期

应付账周转期乃通过将有关财政期间期初及期末的应付贸易账款平均金额除以相应期间的销售

成本再乘以180天计算。供应商给予本集团的信贷期介乎0至180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六个月,本集团的平均应付账周转期为52日,与去年同期的51日相若,指标维持稳定。


存货和存货周转期

本集团的存货结余于2025年6月30日为人民币916,336,000元,比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

893,330,000元,上升了人民币23,006,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存货

周转期(将有关财政期间期初及期末的存货平均结余除以相应期间的销售成本总额再乘以180

天计算)为177日,与去年同期的209天下降了32天,此指标的下降,主要因为存货平均结余

比去年同期的下降,而报告期销售成本同比则有所上升所致。

外汇及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均在中国内地,收入绝大部份业务都以人民币结算,仅部份进口原料及设备

以美元或欧元等外币结算。本集团持有的银行存款主要为人民币、美元及港币,管理层认同中

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汇率的看法,即人民币汇率有条件继续在合理均衡区间内保持基本稳定。

资产抵押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湖南嘉品嘉味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账面总值约

为人民币25,504,000元之若干物业、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2024年12月31日:以上海奕方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账面总值为人民币43,063,000元的物业及使用权资产)作为本

集团有抵押银行贷款人民币22,000,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4,000,000元)之抵押。

除此以外,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没有其他被抵押的资产。

资本承担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就已订约购买的物业、机器及设备、无形资产、于联营公司以及

共同控制实体之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投资但并未于财务报表

拨备的资本承担约人民币116,093,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7,854,000元)。

或然负债

根据可供董事会查阅的资料,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并无任何重大的或然负债。


重大事件或交易

附属公司所得款项的用途

2018年,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拥有的非全资附

属公司,「华宝股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23.77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3.12亿元)。华宝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证券代码:30074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净募集资金余额约为人民币13.6057亿元,累计利息及现金

管理收入约为人民币3.3139亿元,已结转至报告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宝股份已使用

约人民币9.5306亿元,约占净募集资金的41.23%。

IPO所得款项用途

IPO募集

资金分配

前一轮

修订后的

募集

资金分配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

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

6月30日

止六个月实际

使用的

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

6月30日

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人民币

百万元)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

配套设施项目

(「华宝科创中心项目」)

(2)

—449.9742439.820.80439.02

华宝股份数位化转型项目

(「华宝数位化项目」)

(3)

—60.0031.190.9930.20

募集资金未动用专项账户

(「专项账户」)

(4)

不适用889.56889.56—889.56

总计

(1)

1,360.571.791,358.78


  • ,139

万元及人民币34,657万元。

  • (用于食品用香精、烟用香精、新型烟草材料等研

究)及一栋人才公寓(用于为招聘的人才提供居住支持)。项目投资原预计总额为人民币44,997.42万元,由华

宝拉萨净土健康食品项目(「华宝拉萨项目」)及华宝孔雀食品用香精及食品技术研发项目转入,该款项初步

预计于2022年12月31日(已于2022年度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悉数动用。在华宝股份于2023年

3月30日举行之董事会议上,所得款项获悉数动用的预计日期已延迟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华宝股份于

2024年3月26日举行之董事会议上,预计日期已延迟至2027年12月31日。在华宝股份于2025年3月28

日举行之董事会议上,预计日期已延迟至2029年6月30日。截至本公告日期,分配给该项目的剩余未使

用募集资金拟根据本公告披露的意向及预期时间表悉数使用。

  • ,内容包括应用前台、能力中台、基础后台

三个部分,以实现企业数位化转型以及提升运营效率。项目投资原预计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于2022年

由华宝拉萨项目转入,该款项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悉数动用。在华宝股份于2022年3月25日举

行之董事会议上,所得款项获悉数动用的预计日期已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在华宝股份于2024年3月

26日举行之董事会议上,所得款项获悉数动用的预计日期已延迟至2026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期,

分配给该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拟根据本公告披露的意向及预期时间表悉数使用。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七条当中包括专项账户指定为仅供存放募集资金,且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第八条当中包括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档所列拟定用途

使用。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第十一条当中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

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专项账户余额主要包括若干项目终止后暂未分配的专项资金,华宝

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在其董事会决定新增任何专项募投项目后将提交予华宝股份股

东大会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金额及使用期限等。


调整一间附属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

华宝股份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华宝股份

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华宝科创中心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华宝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华宝科创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44,997.42万元,所需土地性质应由工业用地

变更为研发用地,自有地块土地转性已完成,相关土地收储已完成,政府职能部门正在办理用

地手续及后续事宜。因此,根据项目土地开工的实际进度,华宝股份经综合评估,拟调整华宝

科创中心项目分年度投资计划,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7年12月31日调整至

2029年6月30日。

董事会认为,调整该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不会对本集团之现有业务及营运构成任何重大不

利影响,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未动用

募集资金之用途并无其他变动。

本公司通过华宝股份将持续评估未动用募集资金之使用计划,并可能在必要时修订或修改有关

计划,以应对不断变化之市况,推动本集团争取更佳业务表现。


终止附属公司股票激励计划

于2025年3月28日,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兼主要附属公司华宝股份董事会根据华宝股

份股票激励计划(「华宝股份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适用法律批准终止

华宝股份股票激励计划(「该终止」),该终止已由华宝股份股东于2025年4月18日举行之股东

大会上批准。

于该终止后,所有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该终止需进行加速归属处理,已于2025年上半年确认股份

支付费用约人民币7,006万元,其对本公司及华宝股份净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该终止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无关,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任何影响。

有关未能达成上市规则第14.36B条项下的利润保证之披露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2年3月8日、2023年8月9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10月8

日、2024年11月4日及2025年2月26日的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

于2022年3月8日,华宝股份(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股份代号:300741)、上海克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克沥企业」)、Qian Rong(钱戎)

与黄锦荣(克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订立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根据

股份转让协议,华宝股份同意以人民币12,150万元现金总代价进一步收购上海奕方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奕方」)27%的股权。华宝股份于交易完成后持有上海奕方约67%权益,且上

海奕方成为华宝股份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自2022年3月起,上海奕方之财务业绩已合并

入华宝股份财务报表。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其中包括,华宝股份、Qian Rong(钱戎)及黄锦荣有义务按彼等各自于上

海奕方的持股比例如期履行彼等各自的增资承担。此外,Qian Rong(钱戎)及黄锦荣同意对华

宝股份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为期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

31日止(「业绩承诺期」)。于业绩承诺期内,上海奕方须达成下列合并净利润:(i)于2022年不

低于人民币4,100万元,(i)于2023年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及(i)于2024年不低于人民

币7,400万元。若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海奕方没有实现业绩承诺,Qian Rong(钱戎)与黄锦

荣应在上海奕方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华宝股份进行补偿。

根据上海奕方的财务资料,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实际净亏

损分别约为人民币4,219.56万元、人民币6,575.59万元及人民币7,003.60万元。截至2022

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差额分别约为人民币8,319.56万元、人民币

12,075.59万元及人民币14,403.60万元。

上海奕方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的实际业绩未达到Qian Rong(钱戎)及黄锦荣设立的保证

利润目标。

股份转让协议并无提供任何选择,让华宝股份向Qian Rong(钱戎)及黄锦荣售回于上海奕方的

股权或其任何部分。然而,倘若上海奕方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则代价将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根

据股份转让协议作出调整。此外,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先前未能履行协定增资金额的缴

纳义务,构成对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彼等承诺的实质性违约。同时,考虑到上海奕方在业绩承诺

期内持续亏损,华宝股份于2023年以Qian Rong(钱戎)、黄锦荣为被申请人,向上海国际仲

裁中心(「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仲裁及其结果详情请参阅该等公告。


基于Qian Rong(钱戎)、黄锦荣方因未履行增资义务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了维护华宝股份利益

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华宝股份另行向仲裁中心递交了仲裁申请文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材

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股份转让协议所载约定,华宝股份请求裁决

Qian Rong(钱戎)、黄锦荣通过克沥企业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增资义务并由Qian Rong(钱

戎)、黄锦荣赔偿损失,合计人民币2,841.04万元,并承担相应仲裁费用、律师费、财产保

全费、保全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于2024年11月,华宝股份收到仲裁中心出具的《受理通

知》。

基于上海奕方业绩承诺期已届满且在业绩承诺期持续亏损的情况,华宝股份向仲裁中心递交了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公式,增加裁决Qian Rong

(钱戎)、黄锦荣向华宝股份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6.06亿元,同时明确了裁决其承担相应律

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的金额,仲裁请求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

6.36亿元。2025年2月25日华宝股份收到仲裁中心出具的函件,华宝股份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已获受理。

根据上海奕方2024年经审核财务报表,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公式,

Qian Rong(钱戎)、黄锦荣需补偿华宝股份约人民币61,717万元,华宝股份将向仲裁中心递交

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截至本公告日期,由于仲裁聆讯程序尚未开始,本集团无法准确预测的最终结果或评估仲裁对

本集团财务状况的影响。倘若仲裁有任何进一步的发展,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于适当时候作

出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及公众人士。

基于上海奕方现时情况和可供考虑的方案,董事会认为仲裁的索偿金额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

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后事项

除本公告另行披露外,本报告期后无重大事项。

企业管治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

治守则」)之守则条文,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纳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建议最佳常规。

本公司未能完全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2部分守则条文第C.2.1条的规定,即主席与行政总裁

的角色应有区分,且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尽管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朱林瑶女士于

2013年4月9日兼任首席执行官职务,惟董事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有关本集团业务营运的事

项,故董事会认为有关安排将不会削弱董事会与执行管理层之间之权责平衡,公司的规划、策

略的执行及决策的效率大致上将不会受到影响。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列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根据可得到的资料及已收到的董事

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彼等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之标准。

中期股息及特别股息

董事会决议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宣派现金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2仙(2024年:港币

0.3仙)及现金特别股息每股港币3.2仙(2024年:港币3.2仙)。预期中期及特别股息将于2025

年10月10日派发予于2025年9月19日名列本公司股东登记册的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保股东有资格获派中期及特别股息,本公司将由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9日止

(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所有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

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

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定义见上市规则)。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并无持有任

何库存股。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已根据上市规则成立了审核委员会,以履行检讨及监察本公司财务汇报程序及内部监

控之职责。审核委员会目前由本公司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李禄兆先生、Jonathan Jun YAN

先生及侯海涛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审阅并批准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

刊登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中期业绩公告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hbglobal.com)。本公司之2025年度中期报告将于适当时候寄交股东及于上述网站内刊

载。

承董事会命

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朱林瑶

香港,2025年8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六名执行董事包括朱林瑶女士、林嘉宇先生、夏利群先生、潘昭国先

生、林嘉炘女士及蔡文霞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李禄兆先生、Jonathan Jun YAN

先生及侯海涛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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