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90 骏码半导体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490)

骏码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Niche-Tech Semiconductor Materials Limited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骏码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基于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包括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本期间」)

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拟本)及经过初步审阅,本集团预计于本期间的本公

司持有人应占亏损将约为三千零四十万港元(二零二四年同期录得本公司持有人

应占溢利约二百二十万港元)。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乃由于:(i)部份无形资产录

得减值亏损;及(i)集团的产品的营业额及毛利率于本期间录得下跌。

上述于本期间确认的减值亏损乃由于竞争激烈及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内整体消费

意欲减弱,导致若干产品的表现逊于预期。上述的减值为非现金开支,不会对本

集团本期间的整体营运造成任何影响。本集团于本期间的除利息、税项、厂房及

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前溢利约为二百五十万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

日止:约一千八百七十万港元)。


由于本公司正在审定本集团的中期业绩,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对现时可得

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拟本 )的初步评估,

而有关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

认,于进一步审阅后可能有所调整。本集团本期间的最终财务资料或和本公布有

所出入。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本期间的业绩公布,预期该业绩公布将于二零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骏码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主席兼执行董事

周博轩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周博轩博士, 周振基教授及石逸武先生,非执行董事

为李超凡先生及周冯慧兰女士,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宏伟教授、戴进杰先生及

潘礼贤先生。

本公布所载资料(本公司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乃遵照GEM上市规则

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

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为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

诈成分;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七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网站

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内刊载。本公布亦将于本公司网站

w.nichetech.com.hk 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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