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21 智云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EB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股份代号
: 8521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智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补充公告
兹提述智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根据
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
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其中包括),认购事项须待该公告所载各项先决条件于
年
月
日或之前(或本公司与认购人可能以书面形式共同协定的其他较后日期)(「原最后截止
日期」)获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告完成。
于
年
月
日,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共同协定将
原最后截止日期延长至
年
月
日(或本公司与认购人可能以书面形式共同协定的
其他较后日期)。
除上述变动外,认购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均维持不变,且认购协议将保持十足效力及作
用。
由于认购事项须待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且未必能完成,本公司股东及
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智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黄继雄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黄继雄先生、李键先生及陈国敏先生;一
名非执行董事,即洪育苗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伍永亨先生、陈绮华博士及
刘明芳先生。
本公告乃根据
GEM
上市规则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
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于所
有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
内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日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
司公告」网页及本公司网站
w.webx.info
上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