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72 伟立控股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警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WEIliHoldingsLimited

伟立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正面盈利预警

本公告由伟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

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

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

初步审阅及本公司可获得的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录得净溢利介乎约人民币0.8百万元至约人民币1.5百万元,而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六个月则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2.3百万元。

预期扭亏为盈主要归因于:(i)毛利率改善,反映了成功实施的经营成本控

制措施行之有效,经营效率有所提升;(i)由于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减少,截

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拨回减值亏损。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

载资料仅为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

管理账目及管理层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尚未

经核数师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且会作出调整。本集团截至


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实际财务资料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

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伟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陈伟庄

香港,2025年8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伟庄先生及余天兵先生;非执行董

事胡浩然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一敏先生、陈仰德先生及冯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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