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8 加幂科技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加幂科技有限公司
Crypto Flow Technology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98)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加幂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
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
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
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掌握的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本期间将录得不少
于23百万港元的净亏损(待核数师审阅及视乎购股权的估值而定),而截至二零二
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同期」)的净亏损为约3百万港元。净亏损增加主要
是由于(i)本期间授出购股权的一次性购股权开支;(i)Web3.0业务的研发开支增加;
及(i)本期间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录得减值亏损拨备净额(「减值亏损」),而同期
拨回减值亏损约5百万港元。
本公司正在最终确定本集团于本期间的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财务资料仅基于董事
会参考本集团本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现有资料而作出的初步审阅。
上述财务资料可能会根据进一步更新的资料作进一步更改及调整,并须经核数师
及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参阅本公司本期间的中
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或前后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加幂科技有限公司
主席
李红斌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红斌先生(主席)、黄亦斌先生及熊佳彦女士;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孙宇强先生、朱贺华先生及唐仪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各董事
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
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备,没有误导
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之日起在联交所网址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
至少保存七日及于本公司网址w.cryptoflowhk.com内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