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9 雅生活服务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 – 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LIVING SMART CITY SERVICES CO., LTD. *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19)

内幕消息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 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13.09(2)(a)条及香

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

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截

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

步评估,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未经审核股东应占利润预期介乎于约人

民币3.00亿元至人民币4.00亿元之间,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股东应占

亏损则为人民币16.3亿元,预计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

本公司在2024年同期大幅计提关联方贸易应收款的减值拨备,自2024年下半年至今,

本公司通过采取修订合同信用条款、主动调整业务模式、积极寻找工抵资产、提起诉

讼等方式,有效控制关联方及房地产企业相关业务往来的应收款余额。截至2025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预计对关联方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无新增大额计提减值拨备。

本公司聚焦经营利润及经营现金流,对于房地产相关类的外延增值服务进行严格控

制,确保只留有稳定现金流的高质量业务;对于物业管理及城市服务类的项目结构进

行优化,确保项目有稳定的经营利润及经营现金流。本公司预计经营性现金流相比

2024年同期有所改善。

由于本公司现时仍在编制及拟定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故本

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之管理团队根据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

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 (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

或审阅) 作出之初步评估为依据,因此或会变动。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该公告预期于 2025 年 8 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裁(总经理)及首席执行官

李大龙

香港,2025年8月17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即陈卓雄先生^(联席主席)、王海洋先生^

(联席主席)、李大龙先生^(总裁(总经理)及首席执行官)、陈思杨先生^(副总

裁)、王功虎先生^、翁国强先生^及黎家河先生^。

^ 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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