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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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01088)
内幕消息
有关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
13.09(2)条、第13.10B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
消息条文而作出。
为积极落实证券监管要求、响应广大股东诉求,切实落实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巩固本公司与长期股东、耐心股东等的紧密联系,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
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
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在符合《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
情形下,本公司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公司当年实现
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在此期间综合考虑本公司经营情况、资金
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本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中
期利润分配金额不少于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5%,且不超过该期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尚需与本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一并提交本公司董
事会审议,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北京,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长岩先生,非执行董事康凤伟先生及
李新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及王虹先生,职工董事焦
蕾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