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74 白云山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半年度之中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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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发行人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74
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不适用
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不适用
公告标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半年度之中期股息
公告日期2025年8月15日
公告状态新公告
股息信息
股息类型中期(半年期)
股息性质普通股息
财政年末2025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宣派股息每 股 0.4RMB
股东批准日期2025年6月3日
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每 股 0.4399HKD
汇率1 RMB : 1.0997HKD
除净日2025年8月29日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 文件之最后时限2025年9月1日 16:3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由 2025年9月2日 至 2025年9月8日
记录日期2025年9月8日
股息派发日2025年9月26日
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712-1716号铺 17楼 合和中心 皇后大道东183号 湾仔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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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所得税信息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所适用之代扣所得税(包括股东类型及适用的 税率)载列于下表。 除表格所载内容外,本公司对2025年9月8日(星期一)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居民企 业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股息时,无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对中国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本公司对中国内 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有关2025年度中期股息所适用之代扣所得税进一步详情请见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15 日之公告。
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 股东类型 税率 (如适用) 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向2025年9月8日(星期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一)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 民企业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股 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向2025年9月8日(星期 H股个人股东 10% 一)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H股 个人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股息 时,有义务代扣代缴10%的个人所 得税。 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 20% 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 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 利的内地个人投资者 股息红利由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 代扣个人所得税。 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 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或 20% 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 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 利的内地证券投资基金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参照个人投资者 征税。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不适用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不适用
发行人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小军先生、程宁女士、程洪进先生、唐和平先生与黎洪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黄 民先生、黄龙德先生及孙宝清女士。
股东类型税率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 (如适用)
非居民企业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10%本公司向2025年9月8日(星期 一)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 民企业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股 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10%本公司向2025年9月8日(星期 一)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H股 个人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股息 时,有义务代扣代缴10%的个人所 得税。
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 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 利的内地个人投资者20%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 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 股息红利由本公司按照20%的税率 代扣个人所得税。
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 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 利的内地证券投资基金20%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或 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参照个人投资者 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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