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0 大麦娱乐 公告及通告: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举行的经延期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附注(1))票数 (概约%)
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与董事会 报告及核数师报告。19,161,679,564 (99.94%)10,590,012 (0.06%)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amai Entertainment Holdings Limited

大麦娱乐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Alibaba Pictures Group Limited 阿里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60)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举行的经延期股东周年大会

之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该通告所载的决议案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

举行的经延期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股东正式通过。

兹提述(i)大麦娱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的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该通告」);(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

七月二十三日的通函(「该通函」);及(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有

关股东周年大会之恶劣天气安排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

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经延期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举行的经延期股东周年大

会上,该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决议案」)均已以投票表决方式获股东正式通过。

有关于经延期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附注(1))票数 (概约%)
赞成反对
2.(i) (a) 重选宋立新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18,445,183,178 (98.68%)247,356,398 (1.32%)
(b) 重选童小幪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17,854,842,770 (95.52%)837,696,806 (4.48%)
(ii)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之薪酬。18,688,803,822 (99.98%)3,735,754 (0.02%)
3.重新委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任本公 司之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彼之酬金。18,692,539,564 (99.99%)12 (0.01%)
4.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 理本公司额外股份(包括自库存中出售或转让 作为本公司库存股持有的库存股),不超过于 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 包括任何库存股)之20%。17,755,696,423 (94.99%)936,843,153 (5.01%)
5.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之10%。18,692,539,564 (99.99%)12 (0.01%)
6.加入本公司根据第5项决议案于回购股份之一 般授权项下所回购之股份数目,以扩大根据 第4项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以配发、发行及 处理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17,760,755,760 (95.02%)931,783,816 (4.98%)

附注:

(a)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9,875,864,325股;

(b) 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所采纳股份奖励计划(经不时修订)之受托人(「受

托人」)持有394,497,967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1.32%。受托人须并已就所有决议案放

弃投票;

(c) 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并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为29,481,366,358股;

(d) 概无任何股东就任何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须受任何投票限制;及

(e)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

弃投票赞成决议案,亦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就决议案放弃投票,及概无股东于该

通函中表示拟于经延期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提呈的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 :樊路远先生、李捷先生、宋立新女士、童小幪先生

及陈志宏先生。

(4)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于经延期股东周年大会上

担任监票员,负责就决议案进行点票。

由于第1至第6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的票数赞成,该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

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代表董事会

大麦娱乐控股有限公司

樊路远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樊路远先生、李捷先生及孟钧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立新女士、童小幪先生及陈志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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