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9 首控集团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 亏损减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 FIRST CAPITAL GROUP LIMITED
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69)
盈利警告-亏损减少
本公告由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董
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本公司预期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
除所得税前亏损为约人民币10百万元至人民币80百万元之间,而截至二零二四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除所得税前亏损为约人民币247百万元。截至二零二五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除所得税前亏损减少主要由于(i)汽车零部件业务销售
及毛利增加;及(i)人民币升值造成的汇兑收益所致。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本集团之最新未经审
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并非基于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
确定或审阅之资料或数据。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尚未落实,并有待作出调整。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五
年八月二十六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国基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Wilson Sea博士及朱焕强博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朱健宏先生、吕清源先生及Lu Dan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