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88 中国罕王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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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HANKINGHOLDINGS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788)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业绩亮点

1、 建议将罕王黄金分拆并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为打造一个独立的金矿业务资本平台,推动本公司金矿业务更快发展,同时也为了

提升股东所持股份的价值,本公司建议透过介绍上市方式将罕王黄金分拆并于联交

所主板独立上市。罕王黄金是持有本公司于澳大利亚的黄金资产的主体,拥有Mt

Bundy金矿项目及Cygnet金矿项目。本公司计划以这两大金矿项目为基础,把罕王

黄金打造成一家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等规模黄金生产企业。Cygnet金矿项目的预

可研(PFS)即将完成,一经完成,将适时作进一步公告。

2、 生产经营稳定,期内溢利小幅下降

二零二五上半年,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继续保持稳定,铁精矿及高纯铁的产销量均高

于去年同期以及本期间预算。但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单吨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均

低于去年同期。由此,本公司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收入为人民币1,405,188千元,同

比增长10.77%;期内溢利为人民币104,537千元,同比下降1.99%。


3、 高纯铁业务扭亏为盈

面对国内高纯铁行业竞争激烈、价格整体下行的市场环境,本公司高纯铁业务按照

既定的战略目标,从采购、生产、销售等全流程提升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各项具体

工作,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实现了扭亏为盈,录得税前利润人民币14,956千元(去年

同期为税前亏损人民币35,503千元)。

4、 上马铁矿新增的7,976万吨资源量被纳入采矿许可证内

本公司全资拥有的上马铁矿取得更新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由6.7224平方公里扩

大至10.9753平方公里,并且此前在探矿权证内通过其自行组织勘探所新增的铁矿

石资源量约7,976万吨被纳入到更新的采矿许可证内。上马铁矿目前拥有铁矿石资

源总量约1.1亿吨,规模达到「大型铁矿」级别。采矿权证的更新进一步提升了本集

团可开采资源储备,为未来本集团铁矿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比率

收入(人民币千元)1,405,1881,268,56410.7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

(人民币千元)104,318107,467(2.93%)

每股盈利(人民币分)5.45.6(3.57%)

中期股息(每股港元)—0.02不适用

净利润率7.44%8.41%下降0.97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7.01%7.19%下降0.18个百分点

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未经审核综合业绩(「二零二五年中期业绩」)。二零二五年中期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

员会(「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阅,并已于二零二五

年八月十五日获董事会批准。


运营回顾

一、 铁矿业务

1、 行业情况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铁矿石价格先涨后跌。根据我的钢铁网(Mystel.com)数

据,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铁矿石62%港口现货价格指数为92.39美元

╱吨,较年初下跌9.07%。年初受飓风天气影响,海外矿山发运不及预期,而

需求端钢厂利润空间较为可观,铁矿石价格一度反弹。而后,随著天气扰动因

素逐步缓解,供应端恢复至往年同期水平,需求端铁水表现出持续复产趋势,

供需双增。但铁矿石总库存整体累库,叠加中美关税博弈、粗钢压减政策预期

影响,铁矿石价格出现下跌。展望二零二五年下半年,国际矿山发运量有望保

持平稳增长,国内粗钢调控及铁水季节性下降,供应宽松与需求回落预期增

强,铁矿石价格或延续震荡偏弱运行。

2、 经营情况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公司铁矿业务基于智慧矿山系统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数

字化提升管理效率;基于多年行业经验,科学有序组织生产,从而实现铁精矿

产量51.8万吨,同比增长1.57%,超预算5.9万吨;销量52.1万吨,同比增长

2.36%。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铁精矿平均销售价格为人民币856元╱吨,同比下

降15.50%。由于产量同比增加及毛公铁矿扩建项目计划更新了部分资产的使用

年限,使得单吨折旧摊销降低,因此平均销售成本同比下降9.60%至339元╱

吨。受铁精矿平均销售价格及平均销售成本均下降影响,铁矿业务录得毛利人

民币271,398千元,同比下降16.39%;毛利率为60.58%,同比下降2.40个百分

点。


铁矿业务经营情况明细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比率

产量(千吨)5185101.57%

销量(千吨)5215092.36%

平均销售价格(人民币元╱吨)8561,013(15.50%)

平均销售成本(人民币元╱吨)339375(9.60%)

收入(人民币千元)447,978515,444(13.09%)

毛利(人民币千元)271,398324,607(16.39%)

毛利率60.58%62.98%下降2.40个百分点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因毛公铁矿扩建项目发生专业费用以及工程掘进量较去年

同期增加,导致单吨铁精矿现金运营成本增加,但我们通过加强选矿成本管

控,延长备件使用周期及降低备件消耗,实现单吨铁精矿的现金运营成本为人

民币348元,同比仅增加人民币9元或2.65%,且相较二零二四年度单吨现金运

营成本降低人民币6元或1.69%。


铁矿业务现金运营成本明细表

注1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元╱

吨铁精矿)

(人民币元╱

吨铁精矿)变动比率

采矿1741608.75%

选矿7380(8.75%)

运费

注2

221369.23%

税费

注3

5161(16.39%)

矿山管理费

注4

282512.00%

合计3483392.65%

注: 1、 现金运营成本指生产成本、税金及附加、分销及销售开支和行政开支中的

付现支出。

2、 由于第三方运费上涨及对不同客户的销量变化,导致单吨运费增加。

3、 由於单吨铁精矿销售价格下降,使得单吨税费降低。

4、 受毛公铁矿扩建项目专业费增加及毛公铁矿尾矿坝下动迁补偿影响,单吨

管理费增加。

3、 资源量及储量

本公司致力于在现有矿区及周边找矿,以期以较低成本获取高质量资源。二零

二五年上半年,本公司在毛公铁矿现有采坑内发现新的铁矿资源,随即开展钻

探施工,共计钻探进尺679.5米,并已经就此编制及提交储量核实报告,预计

新增储量约339万吨。该部分新增资源是以低成本方式取得,并且易采好选,

将延长毛公铁矿的矿山寿命,并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


本公司全资拥有的上马铁矿取得更新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由6.7224平方公

里扩大至10.9753平方公里,并且此前在探矿权证内通过其自行组织勘探所新

增的铁矿石资源量约7,976万吨被纳入到更新的采矿许可证内。上马铁矿目前

拥有铁矿石资源总量约1.1亿吨,规模达到「大型铁矿」级别。采矿权证的更新

进一步提升了本集团可开采资源储备,为未来本集团铁矿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夯

实基础。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之公告内。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末,本集团所拥有的铁矿石资源量及储量数据,与二零

二四年末相比,没有重大变化。

二、 高纯铁业务

1、 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5.7

亿千瓦,同比增长22.7%;风电新增装机容量5,139万千瓦,同比增长98.9%,

其中,陆上风电为主导,海上风电增速显著。中电联发布的《二零二五年上半

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二零二五年全年新增风电装机约1亿千

瓦,年末累计装机有望达6.4亿千瓦。随著风电发展迎来政策利好,预计二零

二五下半年至明年有望迎来新一轮装机潮,风电零部件需求量和价格有望齐

升。


2、 经营情况

扭亏为盈

面对国内高纯铁行业竞争激烈、价格整体下行的市场环境,本公司高纯铁业务

按照既定的战略目标,从采购、生产、销售等全流程提升管理水平,稳步推进

各项具体工作,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实现了扭亏为盈,录得税前利润人民币

14,956千元(去年同期为税前亏损人民币35,503千元)。

连续稳定生产依然是高纯铁业务的工作重点和发展基础。二零二五年上半年,

本公司高纯铁产量达47.1万吨,同比增长15.44%;销量达47.3万吨,同比增

长21.59%,其中风电球墨铸铁销量约占总销量的93%。平均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2,685元╱吨,同比下降14.24%。在采购端,我们在维持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

产品质量稳定的情况下,主动开拓新的备选供应商,并尝试在原材料中加入干

熄焦、增碳剂等材料的比例,降低原材料成本,实现平均销售成本人民币2,494

元╱吨,同比下降18.26%。毛利为人民币92,792千元,同比增长200.64%。

高纯铁业务经营情况明细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比率

产量(千吨)47140815.44%

销量(千吨)47338921.59%

平均销售价格(人民币元╱吨)2,6853,131(14.24%)

平均销售成本(人民币元╱吨)2,4943,051(18.26%)

收入(人民币千元)1,272,1181,216,9354.53%

毛利(人民币千元)92,79230,865200.64%

毛利率7.29%2.54%增加4.75个百分点


三、 澳洲金矿业务

1、 行业情况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全球地区冲突不断升级、主要经济体贸易政策反复,避险

情绪利好黄金,国际黄金价格大幅上扬。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伦敦现

货黄金定盘价为3,287.45美元╱盎司,较年初上涨24.31%。世界黄金协会于二

零二五年六月发布的《二零二五年全球央行黄金储备调查》显示,约95%的受访

央行认为,未来十二个月内全球央行将继续增持黄金;近43%的央行计划在未

来一年内增加自身黄金储备,叠加市场避险需求仍然存在,这将为金价提供长

期支撑。

2、 经营情况

建议分拆及上市

为打造一个独立的金矿业务资本平台,推动本公司金矿业务更快发展,同时也

为了提升股东所持股份的价值,本公司建议透过介绍上市方式将罕王黄金分拆

并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倘建议分拆及上市完成,罕王黄金将不再是本公司

的附属公司,本公司与罕王黄金构成平行上市结构,本公司合资格股东将同时

持有本公司和罕王黄金的股份。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底向联交所呈交有关建议分拆及上市的申请,以供审

阅及批准。股东及本公司其他投资者务请注意,概不保证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将

批准建议分拆及上市。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建议分拆作出进一步公告。

罕王黄金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罕王澳洲目前拥有分别位于澳大利亚北领地及西

澳洲的Mt Bundy金矿项目及Cygnet金矿项目。本公司计划以这两大金矿项目

为基础,把罕王黄金打造成一家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等规模黄金生产企业。


Mt Bundy金矿项目

Mt Bundy金矿项目拥有符合JORC规范的资源量约301万盎司黄金,平均品位

0.9克╱吨,储量约164万盎司黄金,平均品位0.9克╱吨。该项目的最终可研

报告已完成。报告显示该金矿项目将是一个稳健的高产且长寿命的黄金开发项

目,于11年多的初始矿山寿命的头5年,平均每年产量达17万盎司黄金(约5.5

吨)。该项目被澳大利亚北领地政府列为重点扶持的「重大项目」,该项目矿山

建设及黄金生产所需的关键审批已经取得,包括采矿证、土著人权益、许可及

环评审批等。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本公司与一名买方签订股份出售协议,内容有关本公

司出售Mt Bundy金矿项目。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股份出售协议中约定的

日落日期),买方未能满足若干先决条件。因此,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本

公司选择通过向买方发出终止通知的方式,来行使其即刻终止股份出售协议的

权利。由此,股份出售协议拟进行之交易的完成将不会发生。

Cygnet金矿项目

Cygnet金矿项目前拥有符合JORC规范的资源量约206万盎司黄金,平均品

位2.6克╱吨。作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聘请的独立技

术专家正在进行符合JORC规范的黄金储量估算,选厂及尾矿库等矿山建设、

设计及审批正在积极推进中。计划今年下半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并提交政府相关

部门审批,于二零二六年二季度开工建设,并于二零二七年底建成投产,成为

一家在产的黄金生产企业。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金矿业务仍在进行生产前准备,没有销售。截至二

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金矿业务资本支出为人民币66,021千元(二零

二四年上半年:人民币16,318千元),主要用于收购矿权及金矿勘探支出等。


3、 资源量及储量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所拥有的黄金资源量及储量,与二零二四年末相

比,没有重大变化。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Cygnet金矿项目继钻探计划成功完成以及可行性研

究取得进展之后,其符合JORC规范的资源量增长了20%至206万盎司,本集

团的黄金资源总量达到507万盎司黄金。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

月二十二日之公告内。

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实际计划作任何重大投资

或收购资本资产,惟循日常业务进行者除外。本集团会紧跟市况变动,积极发掘投资

机遇,借以拓阔本集团收入基础、提升其于未来的财务表现及盈利能力。

财务回顾

1、 收入、销售成本、毛利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收入为人民币1,405,188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

币136,624千元或10.7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1)本期高纯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

84千吨及高纯铁的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446元╱吨,导致收入增加人民

币72,887千元;以及2)本期铁精矿对外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95千吨及铁精矿的销

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57元╱吨,导致收入增加人民币79,354千元。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044,411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人民币122,821千元或13.33%,主要为1)本期高纯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84千吨

及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557元╱吨的共同影响;以及2)本期铁精矿对外

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95千吨及铁精矿的单位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6元╱吨

的共同影响。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毛利为人民币360,777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13,803千元或3.98%;与去年同期相比,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毛利率从

27.35%下降至25.67%。

按主要产品划分的收入情况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铁矿

业务

高纯铁

业务其他合计

铁矿

业务

高纯铁

业务其他合计

铁精矿131,957—131,95752,603—52,603

高纯铁—1,269,405—1,269,405—1,196,518—1,196,518

其他2,0811,5681773,82648817,7731,18219,443

合计134,0381,270,9731771,405,18853,0911,214,2911,1821,268,564


2、 其他收入、其他开支、其他收益及亏损、预期信贷亏损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5,077千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

币510千元或9.13%。其他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其他开支为人民币409千元。其他开支主要为捐赠支

出。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其他收益或亏损为收益人民币5,242千元,较去年同

期的亏损增加人民币8,590千元或256.57%,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本集团计提了于

联营公司权益的减值人民币5,976千元。其他收益或亏损主要包括资产减值损失、

汇兑收益或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收益或亏损、出售物业和厂房及设备的净

收益或亏损和其他杂项支出等。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亏损为人民币5,964千

元,较去年同期的亏损转回增加人民币11,406千元或209.59%。在预期信贷亏损模

式下,本集团根据过往结算模式、行业惯例、本集团的过往实际亏损经验,以及债

务人经营所处行业的整体经济状况等充分考虑并计提了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

亏损。

3、 分销及销售开支、行政开支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分销及销售开支为人民币50,701千元,较去年同期增

加人民币9,954千元或24.4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高纯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84千

吨以及铁精矿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2千吨。销售及分销开支包括运输开支、人工

成本和其他。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01,450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

民币349千元或0.35%。行政开支包括向本集团管理及行政人员支付的薪金、折旧

及摊销、租赁及办公开支、业务发展开支、专业咨询及服务费开支、税费开支、银

行手续费及其他。


4、 融资成本、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融资成本为人民币37,154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

币1,262千元或3.52%。融资成本包括银行借款利息支出、贴现费用及其他融资费

用支出。本期融资成本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70,424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

民币3,030千元或4.50%。所得税开支包括即期应付税项和递延税项总和。

5、 期内溢利与全面收益总额

基于上述原因,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期内溢利为人民币104,537千元,较

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121千元或1.99%。

在期内溢利基础上,受外币报表折算等的影响,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的全面收益总

额为人民币127,974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0,184千元或30.87%。

6、 物业、厂房及设备、存货、无形资产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净值为人民币617,818千元,

较去年末减少人民币36,267千元或5.54%。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存货为人民币183,419千元,较去年末减少人

民币77,895千元或29.81%,主要为高纯铁业务存货单吨成本降低及库存量减少的

共同影响。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无形资产为人民币647,570千元,较去年末增

加人民币367,915千元或131.56%,增加的主要为本期因Primary Gold Pty Ltd及其

附属公司的出售交易取消,将去年末重分类至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相关资产转

回,以及期内铁矿及金矿的矿权、勘探、可研等支出。


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贸易应收款项为人民币271,546千元,较去年

末增加人民币115,247千元或73.73%,其中包括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保理的第三方

贸易应收款人民币57,000千元,主要为高纯铁板块的贸易应收款增加。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其他应收款项为人民币67,680千元,较去年末

增加人民币1,348千元或2.03%。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要求,本集团根据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

量的特征,将应收票据分类为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账的应收款项,并于报

告期末对其公平值及预期信贷亏损进行评估,将其公平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预期信贷亏损计入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亏损。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应收票据为人民币463,204千元,较去年末增

加人民币177,128千元或61.92%,主要是本期收到票据较多且暂未贴现背书所致。

其中未贴现未背书的应收票据为人民币146,361千元,这些票据可随时贴现以满足

本集团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贸易应付款项为人民币184,925千元,较去年

末减少人民币10,466千元或5.36%。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其他应付款

项为人民币112,109千元,较去年末减少人民币17,051千元或13.20%。


8、 现金使用分析

下表载列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本集团的综合现金流量表概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26,045)98,60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342,580)10,146

融资活动现金净流量559,290(35,2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66573,51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58,128270,25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37)675

转回(划分)持有待售资产1,817(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49,873344,440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126,045千元。该款项主要归属

于除税前溢利人民币174,961千元,加上折旧及摊销人民币74,958千元,融资成本

人民币37,154千元,被营运资本的净变动人民币354,990千元及支付的所得税款人

民币57,409千元所抵销。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来自(i)向银行贴现且未完全终止确认的票据之

所得款项及(i)按全面追索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保理贸易应收款项之所得款项的现金

流量将归类为融资活动所得╱(所用)净现金,而非经营活动(所用)╱所得净现金。

董事认为,上述两项相关现金流量项目应纳入考量,从而全面反映我们的经营所得

现金流量。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342,580千元。该款项主要包括

支付因扩充产能、技术改造而新增厂房及设备等及收购物业的款项人民币13,295千

元、支付购买无形资产款人民币76,217千元以及存出借款及票据保证金净额人民币

269,083千元等。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融资活动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559,290千元。该款项主要来自

新增银行贷款人民币684,799千元,向银行贴现且未完全终止确认的票据之所得款

项人民币171,800千元,按全面追索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保理贸易应收款项之所得款

项人民币57,000千元,偿还银行贷款人民币572,380千元,票据融资净流入人民币

290,079千元,支付股息人民币37,559千元以及偿付贷款利息人民币36,781千元。

展望未来,经适当考虑了手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银行借款的到期情况及成功

转期的比率,预计本集团将继续主要通过其经营活动及本集团的其他可用财务资源

来满足其运营资金需求。

9、 现金及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可用现金及承兑汇票为人民币596,234千元,较

去年末增加人民币220,380千元或58.63%。

可用现金及承兑汇票情况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额比例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存款449,873358,12891,74525.62%

承兑汇票(未贴现未背书)146,36117,726128,635725.69%

可用现金及承兑汇票596,234375,854220,38058.63%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应付票据为人民币884,657千元,借款为人民币

1,099,347千元,扣除借款及票据保证金后的净额为941,491千元,较去年末增加

人民币133,400千元或16.51%。


借款及应付票据情况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额比例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借款-一年内到期1,041,347895,857145,49016.24%

借款-一年后到期58,000—58,000N/A

小计1,099,347895,857203,49022.71%

应付票据884,657594,578290,07948.79%

合计1,984,0041,490,435493,56933.12%

减:借款及票据保证金813,713526,156287,55754.65%

减:已贴现承兑汇票171,800106,58865,21261.18%

减:保理的贸易应收款项57,00049,6007,40014.92%

借款及应付票据净额941,491808,091133,40016.51%

除上述或本公告另行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未偿还按揭、抵押、债券或其它借

贷股本(已发行或同意发行)、银行透支、借贷、承兑负债或其他同类负债、租购及

财务租赁承担或任何担保或其他重大或然负债。董事已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来,本集团的债务与或然负债概无重大变动。

10、 负债比率

本集团负债对总资产比率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9.87%上升至二零二五

年六月三十日的62.03%。负债对总资产比率为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

本集团净负债比率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31.21%上升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的31.94%。净负债比率为扣除借款及票据保证金以及银行结余及现金的借

款及应付票据净额除以总权益。


11、 主要风险

商品价格风险:本集团的产品价格受国际及国内市场价格以及此等产品全球供求变

动所影响,有色金属价格的波动亦受全球及中国的经济周期以及全球货币市场波动

的影响。有色金属国际及国内市场价格及供求波动均在本公司控制范围以外。因

此,商品价格波动可能对本集团的营业额及综合收益造成重大影响。

国家政策风险:本集团在中国和澳大利亚拥有资产,上述国家在不同时期可能根据

宏观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政策,政策变动在本集团的控制范围之外,因此,将会对本

集团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公平值利率风险主要与银行借贷有关。本集团管理层将持续监

控本集团的贷款组合以及利率风险,并考虑于有需要时采取恰当措施以对冲重大利

率风险。

外币风险: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的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由于人民币不可自由

兑换,中国政府可能会采取行动影响汇率的风险,可能会对本集团的资产净值、盈

利以及倘若任何股息兑换为外汇,所宣派的该等股息均会受到影响。另外,本集团

拥有位于澳大利亚的资产,其资产及负债均以澳币计算,受汇率变动影响,对本集

团的资产净值及盈利有一定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将持续监控本集团的收益和成本的

币种匹配情况以及汇率风险,并考虑于有需要时采取恰当措施以对冲重大汇率风

险。

12、 资产抵押、或然负债

本集团部分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以银行存款、物业、厂房及设备、矿权以及使用

权资产作为抵押。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用于抵押的银行存款、承兑汇票、

贸易应收款、物业、厂房及设备、矿权以及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

813,713千元、人民币171,800千元、人民币55,729千元、人民币59,901千元、人

民币54,544千元以及人民币13,245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


13、 资本承担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3,277千元,较去年末减少人

民币38,267千元或92.11%。资本承担主要为铁矿业务及高纯铁业务的零星工程支

出。

14、 资本支出

本集团的资本支出由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度的人民币62,541千元增加至二零二五年上

半年度的人民币79,012千元,同比增加26.34%。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所产生的开

支主要包括(i)厂房、机器设备、物业支出人民币8,632千元;(i)无形资产支出人

民币66,217千元;及(i)使用权资产增加人民币4,163千元。

15、 持有的重大投资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16、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度概无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

业。

17、 重大期后事项

除本公告第9页所披露的本集团金矿业务之建议分拆及上市者外,概无于二零二五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结束后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18、 重大变动

除本公告第9页所披露的本集团金矿业务之建议分拆及上市者外,自本公司二零

二四年报刊发以来,本集团业务的未来发展(包括本公司于本财务年度的前景)概

无任何重大变动。


其他

企业管治

除此处披露以外,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

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原则及所有适用的企业管治守则条文,同时

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

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起,董事会主席杨继野先生兼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职

务,虽然不符合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守则条文第C.2.1条之要求,

但本公司认为由杨继野先生兼任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能提供有力及一致的领导,

并能更有效地筹划及执行长远业务策略,与公司整体发展有益。本公司的决策架构要

求所有重要决策均须经全体董事作出,以确保权力和授权分布平衡。本公司将适时根

据业务运行情况再决定是否另行委任首席执行官。

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载于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同时本公司亦制定《关于董事及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的书面指

引》(「公司指引」),采纳与上市规则附录C3等同的规范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之标

准守则。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有关雇员具体查询,全体董事和有关雇员确认于截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均遵守标准守则及公司指引的规定。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任何购买、出售

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定义见上市规则),如有)。于二零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概无任何库存股份。

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王平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王安建博士及赵炳文先生组成。

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设立审核委员会,并按照上市规则第3.22条及上市规则

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通过及列出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审阅

和监管本集团的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并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审阅本公司采

纳之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及方法。

审核委员会已经审阅未经独立核数师审核之二零二五年中期业绩,并认为该中期业绩

已根据使用的会计准则、规则及规例编制,并已做出适当披露。

中期股息

尽管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中期录得净利润,但经董事会审慎考虑本公司的整体财务安

排及战略发展方向后,决定本期不派发中期股息。本集团目前正积极推进澳洲金矿业

务的分拆上市工作,包括完成罕王澳洲的股权重组及相关审计准备。该项分拆将为金

矿业务建立独立资本平台,提升治理效率及业务响应能力。为确保分拆上市顺利推进

并保障股东长远利益,本公司决定保留中期利润以支持相关筹备工作。


刊登中期业绩及报告

此业绩公告将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hankingmining.com。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所有资料之本公司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将在适当的时候发送予股东

及刊登于本公司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鸣谢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管理团队、雇员、业务伙伴及客户的鼎力支持致以诚挚谢意,以

及为其努力及热诚表示由衷感谢。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入3A1,405,1881,268,564

销售成本(1,044,411)(921,590)

毛利360,777346,974

其他收入4A5,0775,587

其他收益及亏损4B5,242(3,348)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亏损(经扣除拨回)(5,964)5,442

分销及销售开支(50,701)(40,747)

行政开支(101,450)(101,101)

研发开支(68)(59)

其他开支(409)(200)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389)(2,604)

融资成本(37,154)(35,892)

除税前溢利174,961174,052

所得税开支6(70,424)(67,394)

期内溢利5104,537106,658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随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且计入损益的应收款项减值亏损5,595(820)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17,842(8,048)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开支)23,437(8,868)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127,97497,790

以下人士应占期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104,318107,467

非控股权益219(809)

104,537106,658

以下人士应占期内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127,52098,811

非控股权益454(1,021)

127,97497,790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每股人民币分)85.45.6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617,818654,085

商誉209,132209,132

无形资产647,570279,655

使用权资产191,343194,559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7,6998,088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114147

递延税项资产82,256212,949

收购长期资产的按金5,0157,385

受限制存款37,21324,061

已抵押银行存款–71,994

1,798,1601,662,055

流动资产

存货183,419261,31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9339,226222,469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应收款项10463,204 286,076

应收关联方款项6,0476,047

已抵押银行存款813,713454,1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49,873358,128

2,255,4821,588,196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11–341,697

2,255,4821,929,893

流动负债

贸易、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121,181,691 914,987

应付关联方款项 8,0756,950

借款131,041,347895,857

租赁负债1,2322,196

合约负债79,38365,712

税项负债101,233107,046

2,412,9611,992,748

与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直接有关之负债11–75,942

2,412,9612,068,690

流动负债净值(157,479)(138,79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640,6811,523,258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非流动负债

借款1358,000–

租赁负债1,463–

拨备42,23329,096

递延税项负债–52,560

101,69681,656

资产净值1,538,9851,441,602

资本及储备

股本14160,203160,203

储备1,367,8831,274,58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528,0861,434,791

非控股权益10,8996,811

总权益1,538,9851,441,602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

A. 一般资料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国际会

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

露规定而编制。

B. 持续经营评估

鉴于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人民币(「人民币」)

157,479,000元,董事已仔细考虑本集团的持续经营事项。此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本集团已订约但未于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拨备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3,277,000

元。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可供动用有条件银行信贷融资为人民币

887,190,000元(「有条件信贷融资」)。动用该等有条件信贷融资须逐次获得批准。根

据其过往成功的经验以及相关提取条款及条件,董事有信心,本集团将可成功就该

等有条件信贷融资获得批准。鉴于本集团过往成功将到期债务再融资的经验,董事

亦有信心,本集团绝大部分的银行借款可于到期时成功续期。

经考虑上述因素,并计及本集团的其他可用财务资源(包括手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以及来自营运的预期现金流量),董事认为本集团有充足营运资金可满足其目前对

自报告期末起计至少未来12个月的需求。因此,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

准编制。


2. 重要会计政策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除若干金融工具以公平值计量之外均以历史成本基础编制。

除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所导致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

政策变动外,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用的会计政策和

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述者一致。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于本中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会计准则的修订本,其于本集团在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以供

编制本集团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于本中期间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修订本对本集团于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

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3A.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来自客户合约收入的细分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铁矿业务高纯铁业务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货物销售(在某一时间点确认)

铁精矿131,957–131,957

高纯铁–1,269,405–1,269,405

建筑材料–177177

原材料及剩余材料6451,568–2,213

132,6021,270,9731771,403,752

提供服务(随时间确认)

铁矿石加工1,436–1,436

总计1,436–1,436

地区市场

中国内地134,0381,270,9731771,405,188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铁矿业务高纯铁业务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货物销售(在某一时间点确认)

铁精矿52,603–52,603

高纯铁–1,196,518–1,196,518

建筑材料–995995

原材料及剩余材料48817,77318718,448

总计53,0911,214,2911,1821,268,564

地区市场

中国内地53,0911,214,2911,1821,268,564


3B. 分部资料

本集团经营业务结构化并根据运营及产品的区域资料分开管理。本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国」)从事铁矿勘探、开采、选矿及销售业务(「铁矿业务」)及生产及销售高纯

铁(「高纯铁业务」)以及于澳洲从事金矿勘探业务(「金矿业务」)。本集团将符合下文所述

的本集团组成部分界定为经营分部(a)从事可能赚取收益及产生开支的业务活动;及(b)

该组成部分的经营业绩由首席执行官(即最高营运决策者)定期审阅,以作出有关资源分

配的决定及评估表现。

并无经营分部被汇总以组成本集团可报告分部。

其他经营分部包括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即发泡陶瓷)。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报告经营分部划分的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铁矿业务高纯铁业务金矿业务其他调整及对销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分部收入

外部销售134,0381,270,973–177–1,405,188

分部间销售313,9401,145–(315,085)–

447,9781,272,118–177(315,085)1,405,188

分部溢利(亏损)172,14214,956(5,154)(2,897)(1,608)177,439

中央行政管理费及董事薪酬(2,100)

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11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389)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174,961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铁矿业务高纯铁业务金矿业务其他调整及对销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分部收入

外部销售53,0911,214,291–1,182–1,268,564

分部间销售462,3532,644–(464,997)–

515,4441,216,935–1,182(464,997)1,268,564

分部溢利(亏损)235,248(35,503)(1,207)(5,048)(4,906)188,584

中央行政管理费及董事薪酬(5,970)

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5,958)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2,604)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174,052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报告经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分部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铁矿业务1,229,8471,090,381

高纯铁业务1,984,1831,657,039

金矿业务516,480560,234

可报告分部资产总值3,730,5103,307,654

其他报告分部65,49465,557

未分配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114147

其他应收款项6,0476,047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7,6998,0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43,778204,455

综合资产4,053,6423,591,948


分部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铁矿业务853,191616,182

高纯铁业务1,598,3251,352,664

金矿业务22,414141,938

可报告分部负债总值2,473,9302,110,784

其他报告分部3,0313,013

未分配

税项负债37,44033,865

应付股息2562,684

综合负债2,514,6572,150,346

就监控分部表现及在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

‧ 除由总部持有且无法分配的于联营公司的权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若

干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外,所有资产分配至各可报告及经营分

部;及

‧ 除总部产生的若干税项负债及应付股息之外,所有负债分配至可报告及经营分部。

4A. 其他收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银行利息收入4,4504,382

政府补助27605

租金收入600600

5,0775,587


4B. 其他收益及亏损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于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的减值亏损–(5,97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亏损(37)(698)

外汇收益净值1,1501,89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1,546918

其他2,583517

5,242(3,348)

5. 期内溢利

期内溢利乃经扣除以下项目后达致: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折旧及摊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59,05561,492

-使用权资产折旧7,3917,770

-无形资产摊销8,5129,986

折旧及摊销总额74,95879,248

资本化于存货(64,090)(66,209)

10,86813,039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

-薪金及其他福利91,14285,410

-花红5,8956,06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6,7446,567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9061,210

总员工成本104,68799,247

资本化于存货(46,383)(40,212)

58,30459,035


6. 所得税开支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所得税开支包括: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即期47,45265,773

预扣税3,5753,578

过往年度企业所得税拨备不足7502,768

51,77772,119

递延税项开支18,647(4,725)

所得税开支70,42467,394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除下文所披露者

外,此两年度中国附属公司的税率均为25%。

于二零二年,抚顺罕王傲牛矿业有限公司(「傲牛矿业」)获得为期三年的「高新技术企

业」地位,其自二零二年至二零二四年期间符合资格享有15%的优惠税率,惟须达成相

关资格标准。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管理层重新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

规定以厘定其资格并认为,根据相关资格标准,应用25%的标准税率而非优惠税率更为

合适。于本中期间,管理层决定不重续「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优惠资格。

由于本公司及若干位于香港及澳洲的附属公司于两个期间内概无自该等司法权区产生应

课税溢利,因此并无就利得税计提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就中国附属公司赚取的溢利宣派

股息须缴纳预扣税。


7. 股息

于本中期间,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0.02港元合

共39,200,000港元(相当于人民币35,851,000元),其中38,409,000港元(相当于人民币

35,131,000元)已派付予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名列股东名册的本公司拥有人(截至二零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

股0.02港元合共39,200,000港元(相当于人民币35,706,000元),其中38,409,000港元(相

当于人民币34,986,000元),已派付予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名列股东名册的本公司拥有

人)。

于中期间,概无建议宣派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

每股0.02港元合共39,200,000港元(相当于人民币35,777,000元)已派付予本公司拥有人。

8.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盈利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期内盈利104,318107,467

股份数目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数目1,920,461,0001,920,461,000

于两个中期间,本公司并无购回任何普通股。


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贸易应收款项

-关联方4,2982,675

-第三方285,402171,942

减:信贷亏损拨备(18,154)(18,318)

271,546156,299

其他应收款项

-向供应商垫款18,72021,040

-应收利息3,1011,800

-按金3,4102,811

-资源税按金13,06111,756

-其他可收回税项2,4793,313

-可收回增值税16,08619,093

-员工垫款1,7081,497

-预付开支7,8674,633

-其他15,21014,351

81,64280,294

减:信贷亏损拨备(13,962)(13,962)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67,68066,33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339,226222,631

减: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附注11)–(162)

339,226222,469


附注:

于本中期间,本集团给予其铁精矿客户平均7天(二零二四年:7天)、其高纯铁客户60

天(二零二四年:60天)、建筑材料客户30天(二零二四年:30天)及铁矿石加工客户30

天(二零二四年:30天)的信贷期。然而,于信贷期届满后,本集团将与其客户进一步磋

商及或会按个别情况根据其客户的还款记录及信贷质素考虑延长还款日期。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已逾期的应收账款,账面总

值为人民币65,114,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6,726,000元)。

以下为贸易应收款项(扣除亏损拨备后)根据发票日期(与收入确认日期相近)所呈列的账

龄分析: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7天内147,34872,975

-8天至30天27,6252,266

-31天至60天33,08645,308

-61天至90天18,78014,545

-91天至1年44,70721,205

271,546156,299


10.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应收款项包括:

应收票据463,204286,076

本集团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应收款项为应收票据,其到期日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6个月内463,204286,076

10A. 转让金融资产

10A.1 并未完全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

以下为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全面追索基

准以贴现╱背书或保理方式转让予银行、供应商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由

于本集团并无转让金融资产的重大风险及回报,其继续悉数确认应收款项的账面

值,并将已收现金确认为(i)其他借款或来自保理贸易应收款项或折让票据的银行借

款及(i)来自按全面追索背书票据的贸易应付款项。贸易应收款项按摊销成本及应

收票据按公平值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入账。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按全面追索向

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理贸易

应收款项

向银行贴现

且未完全终止

确认的票据

向供应商背书

且未完全终止

确认的票据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转让资产之账面值57,000171,800145,043373,843

相关负债之账面值(57,000)(171,800)(145,043)(373,843)

净金额–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全面追索向

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理贸易

应收款项

向银行贴现

且未完全终止

确认的票据

向供应商背书

且未完全终止

确认的票据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转让资产之账面值49,60087,580161,762298,942

相关负债之账面值(49,600)(87,580)(161,762)(298,942)

净金额–

10A.2 已完全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让金融资产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终止确认按全面追索基准向银行贴现或向

若干供应商背书但尚未到期的票据人民币393,464,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249,342,000元)。该等票据由具有高信贷评级的知名中国银行发行或担

保,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与该等票据有关的重大风险为利率风险,因为该等票据

产生的信贷风险极小,本集团已将该等票据的绝大部分风险转移至相关银行或供应

商。然而,倘票据无法于到期时接纳,银行或供应商有权要求本集团偿还未偿还结

余。因此,本集团继续纳入该等金融资产。


11.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集团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本公司附属公司HGM Resources Pty Ltd(「卖方」)订立股份出

售协议,以出售Primary Gold Pty Ltd及其全资附属公司Primary Minerals Pty Ltd(「出

售集团」)的100%权益(「出售事项」)。根据股份出售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而

Huineng Gold Pty Ltd(「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Primary Gold Pty Ltd之100%权益,购

买价为300百万澳元,加上3,116,653澳元的环境债券(合共相当于人民币1,444,351,000

元)。此出售事项乃由买方于完成全球竞价出售程序后基于公平磋商提出。预期将于十二

个月内完成,并须待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及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

主要条件不迟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日落日期」)获达成后方告作实。

预期将于十二个月内出售之出售集团应占资产及负债已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并

于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单独呈列。就分部报告而言,出售集团会被计入本集团的金矿

业务(见附注3B)。

由于预期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超过出售集团之账面净值,因此,并无确认减值亏损。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集团之主要资产及负债类别如下: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13,791

无形资产313,643

受限制存款12,284

其他应收款项1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17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总额341,697

拨备12,496

递延税项负债59,30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4,142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负债总额75,942

于日落日期,买方未能满足主要条件之一的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条件。因

此,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卖方选择行使权利终止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订立的股份

出售协议(「终止」)。鉴于终止,本公司不再于中期财务报表中将当时出售集团的相关资

产及负债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


  1. 、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

与供应商的付款条款主要按分别自铁矿业务及高纯铁业务供应商收取货品起计90天及15

天信贷期的方式订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贸易应付款项(附注)

-15天内66,887110,825

-15天至90天79,20867,370

-91天至1年31,89810,347

-1年至2年1,5371,356

-2年至3年42191

-3年以上5,3535,302

184,925195,391

票据融资安排项下的应付票据884,657594,578

其他应付款项

预收客户增值税款项10,3338,575

其他应付税项27,86214,791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13,77520,808

外判服务应付款项14,32014,781

应付运输费17,47917,155

应计开支1,3102,115

应付薪金及花红13,71515,273

应付利息246756

应付股息2562,684

可退还按金8,2325,662

采矿权应付款项–10,000

已收Huineng Gold有关出售事项的垫款–8,464

其他4,5818,096

112,109129,160

贸易、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额1,181,691919,129

减:

转拨至与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有关之

负债(附注11)–(4,142)

1,181,691914,987


附注:

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乃按于报告期末接收货品的日期呈列。

于两个报告期间末,本集团由银行开出的应付票据到期日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6个月内824,657594,578

6个月至1年60,000–

884,657594,578

13. 借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银行贷款1,042,347846,257

其他贷款57,00049,600

1,099,347895,857

有抵押有担保670,647508,228

有抵押无担保316,700225,629

无抵押有担保110,000160,000

无抵押无担保2,0002,000

1,099,347895,857

上述贷款为定息1,099,347895,857

应偿还账面值(附注):

一年内到期1,041,347895,857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58,000–

1,099,347895,857


附注:

该等金额乃按相关贷款协议所载既定还款日期计算。

本集团计息借款的实际利率范围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

(未经审核)(经审核)

定息借款3.45 – 8.603.45 – 8.60

有抵押有担保银行借款由杨继野先生(彼亦为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裁兼执行董事)

及杨敏女士(统称「控股东」)及彼等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在有抵押有担保银行借款

中,人民币550,947,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88,000,000元)由本集

团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采矿权、使用权资产及附属公司的股份作抵押,而人民币

119,70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0,228,000元)则由控股东所控

制的公司的若干资产及本集团附属公司的股份作抵押。

有抵押无担保银行借款人民币87,90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87,900,000元)由本集团的已抵押银行存款作抵押,而人民币171,800,000元(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8,129,000元)则由本集团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应收款

项作抵押。

有抵押无担保其他借款人民币57,00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49,600,000元)由贸易应收款项作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无抵押有担保银行借款约人民币110,000,000元(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60,000,000元)由本集团附属公司、控股东及彼等控制的公

司提供担保。


14. 股本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金额表示本公司已发行股

本。本公司股本变动详情载列如下:

股份数目股本

人民币等值

金额

千港元人民币千元

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审核)及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10,000,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审核)及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1,960,000,000196,000160,203


释义

「傲牛矿业」指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澳元」指澳大利亚法定货币

「澳洲」或「澳大利亚」指澳大利亚联邦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而言,对于「中国」的提述

并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本公司」或

「公司」或「我们」

指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

则指杨敏女士、杨继野先生、China Hanking (BVI)

Limited、Bisney Suces Limited及Tuochuan Capital

Limited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或「集团」

或「罕王」

指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罕王澳洲」指Hanking Australia Investment Pty Ltd,一家于澳大利亚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罕王黄金」指罕王黄金有限公司,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

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或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JORC」指澳大拉西亚联合矿石储量委员会

「JORC规范」指JORC 规范2012 版本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毛公铁矿」指位于抚顺石文镇,透过傲牛矿业毛公分公司经营的铁矿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上马铁矿」指位于抚顺上马镇,透过傲牛矿业上马分公司经营的铁矿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

「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

承董事会命

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杨继野

中国沈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继野先生、郑学志先生、邱玉民博士及张晶女士;非执

行董事为夏茁先生及赵延超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平先生、王安建博士及赵炳

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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