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38 中远海能 公告及通告:(1)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2)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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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SCO SHIPING ENERGY TRANSPORTATION CO., LTD.*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1)
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
(2)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
本公告乃由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1)
条作出。
根据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年修订)》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建议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包括(但不限于):
(i)
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
事会议事规则》;
(i)
对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作出若干修订;
(i)
修订董事会及股
东会议事规则,以使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最新
要求,并作出其他配套修订和规范性整理。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批准(其中包括)建议修
订。建议修订的完整版本将载于即将寄发予股东的通函中。董事会认为建议修订符
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
仅供识别
建议修订尚需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适时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
大会」)上批准,并需在中国境内有关政府部门完成登记或备案手续,方可作实。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切实可行
情况下尽快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同时,董事会分别修订了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以及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统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
细则」)。经修订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与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承董事会命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倪艺丹
中国,上海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任永强先生及朱迈进先生,非执行董事汪树青
先生、王威先生及周崇沂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
赵劲松先生及王祖温先生所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