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7 大悦城地产 公告及通告:须予披露交易收购位于中国三亚市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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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OY CITY PROPERTY LIMITED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7)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位于中国三亚市的土地使用权
收购位于中国三亚市的土地使用权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5年8月15日,三亚臻悦(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以人民
币784,100,000元成功竞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透过挂牌出让出售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收
购事项相关成交确认书已于同日取得,而收购事项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计将于
2025年8月28日或之前订立。三亚臻悦已支付挂牌出让保证金人民币470,460,000元。三
亚臻悦将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持有该地块之权益,以进行该地块的未来开发。该地块位
于中国海南省三亚市。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均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本
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
惟获豁免股东批准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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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5年8月15日,三亚臻悦(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以人民币
784,100,000元成功竞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透过挂牌出让出售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收购
事项相关成交确认书已于同日取得,而收购事项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计将于2025
年8月28日或之前订立。三亚臻悦已支付挂牌出让保证金人民币470,460,000元。三亚臻悦
将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持有该地块之权益,以进行该地块的未来开发。该地块位于中国海
南省三亚市。
成交确认书
日期:2025年8月15日
成交确认书订约方:(1) 三亚臻悦(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
- 。
该地块位置: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东岸片区腊尾西路东岸蓝湾以南
总地盘面积:约32,647平方米
总计容建筑面积:约48,971平方米
该地块拟定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期限:70年
代价:人民币784,100,000元,乃透过挂牌出让由三亚臻悦递交之该
地块摘牌价格。根据挂牌出让文件,三亚臻悦需于2025年8月
13日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70,460,000元,作为挂牌出让保证金,
挂牌出让保证金将构成代价的一部分。余下未付代价将于签
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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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因三亚臻悦自身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倘收购事项终止或失效,
保证金将退还予三亚臻悦。
代价的基准
代价乃由三亚臻悦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经考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定的最低竞标价、
现行市况(其中包括该地块周边地区新开发物业的近期销售价格)、该地块位于中国海南
省三亚市吉阳区的战略位置、该地块周边地区目前地价及其开发潜力后,透过挂牌出让
成功摘牌该地块而厘定。收购该地块相关成本总额(包括代价、相关税项、行政及其他成本)
预计将约为人民币823,590,000元。本集团将动用其内部资源为收购事项提供资金。
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该地块位于三亚中央商务区东岸片区,该区域为三亚市中心的重点区域。该地块位于三
亚中央商务区体育公园内,交通便利,坐拥双公园景观资源。本集团计划于该地块开发
低密度公园花园洋房社区项目。该地块邻近中粮•铂悦壹号项目及三亚大悦城商场。该地
块亦享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例如生活、教育、医疗、娱乐及休闲设施,使其成为当地改善
型居民及游客关注的重点区域。鉴于本集团联属公司在同区开发三亚大悦中心及中粮•
铂悦壹号项目等方面的丰富经验,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将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在海南自由贸
易港封关运作期间的规模效益及品牌影响力。鉴于该地块的位置及规划用途,预计将于
该地块开发完成后实现投资增值,从而为本集团带来现金流及稳定可观收入及利润。董
事认为,收购事项符合本集团业务发展战略及规划。
董事认为,收购事项乃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且收购事项符合本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其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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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多用途综合体
及商用物业的开发、运营、销售、租赁及管理。本集团于中国及香港开发、持有、经营多
个物业项目。
三亚臻悦为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截至本公
告日期,三亚臻悦分别由三亚龙湾开发(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该公司分别
由本公司间接拥有、中粮集团透过其两家附属公司间接拥有、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国有企业兼独立第三方)直接拥有,以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直接拥有约56.96%、6.91%、
8.91%及27.22%权益)及亚龙湾开发(香港)(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拥有60%及40%
权益。三亚臻悦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开发及投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乃中国政府机构,并为该地块的卖方。
海南部拍卖市场为中国政府机构,负责安排该地块的挂牌出让。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南部拍卖
市场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均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
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
豁免股东批准之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收购事项」指透过公开摘牌收购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董事会」指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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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指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于1952年9月在中国注册成立受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之国有企业,为本公司之间接控
股东
「本公司」指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根据百慕达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其普通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07)
「成交确认书」指三亚臻悦及海南部拍卖市场于2025年8月15日订立的成交确
认书,确认透过挂牌出让进行之收购事项
「代价」指人民币784,100,000元,即售出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海南部拍卖市场」指海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指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根据上
市规则不属本公司关连人士的人士
「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指三亚臻悦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地块将签订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该地块」指本公告「成交确认书」一节所述地块,总地盘面积约为32,647
平方米,透过挂牌出让要约出售之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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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挂牌出让」指海南部拍卖市场举行的该地块公开挂牌出让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三亚龙湾开发」指三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之公司,并
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三亚臻悦」指三亚臻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之公司,并为
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股东」指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亚龙湾开发(香港)」指亚龙湾开发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公
司,并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指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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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关连人士」、「百分比率」、「中国政府机构」及「附属公司」
等词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等词汇的涵义。
承董事会命
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长
姚长林
中国,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姚长林先生;非执行董事陈朗先生、
张鸿飞先生、董保芸女士、张明睿先生及吴立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汉铨先生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林建明先生及陈帆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