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28 金泰能源控股 公告及通告:行政总裁变更;委任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及遵守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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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JINTAI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28)
行政总裁变更;
委任执行董事及
提名委员会成员;
及
遵守上市规则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2025
年8月15日起:
- (「袁先生」)辞任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及
- (「闫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成员及行政总裁。
行政总裁变更
董事会宣布,由于工作安排的调整,袁先生辞任行政总裁,自2025年8月15日起
生效。上述辞任后,彼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本
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袁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辞任行政总裁
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感谢袁先生于出任行政总裁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于袁先生辞任行政总裁后,闫女士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
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
有关委任闫女士的进一步详情载列如下。
委任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欣然宣布,闫女士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行政总裁,
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
闫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闫女士,58岁,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于新
能源行业及管理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闫女士曾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00118)海外公司总经理、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及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一家
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JASO)的策略采购总监及
主要客户营销总监。凭借优越的供应链、营销及营运管理背景,闫女士擅长整
体流程管理。彼在跨部门协作及国际团队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使彼成为新能
源行业的资深管理人才。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i)闫女士于过去三年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
海外上市之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闫女士与本公司任
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定
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其他关系;
(i)闫女士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权益;及(iv)闫女士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担任何其他职位。
闫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2025年8月15日起为期三年,可于服务协议
规定之若干情况下终止。闫女士之任期将直至彼获委任后首届股东周年大会
为止,并须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及其后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根据服务协议,经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
审视及批准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后,闫女士将有权获发薪酬,金额将参考彼之
背景、经验、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后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董事会所深知,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且概无任何有关委任闫女士之其他事宜须
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闫女士履行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行政总裁的新
委任。
遵守上市规则
于委任闫女士后,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13.92条及上市规则附录C1所
载企业管治守则内守则条文第B.3.5条的规定。
承董事会命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袁红兵
香港,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包括两名执行董事袁红兵先生(主席)及闫洁华女士(行
政总裁);一名非执行董事陈运伟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庆豪先生、
麦天生先生及江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