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68 中国创意控股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68)
Creative China Holdings Limited
中国创意控股有限公司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中国创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
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其潜在投资者,根据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
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而与二零二四年同期录得之溢利
约人民币1.0百万元相比,本公司预期于该期间录得亏损约人民币6.0百万元。
董事会认为,与二零二四年同期相比,该期间的溢利减少乃主要由于连续剧╱
电影制作及相关服务及电影版权投资分部项下收益减少所致。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及落实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依据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本
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并可能作出调整。谨此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
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内的详情,预
期该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或之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创意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执行董事
杨剑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为杨剑先生及汪勇先生;非执行董事
为杨世远先生及葛旭宇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傅跃红女士、邱欣源先生及
王兴华先生组成。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巿规则的规定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
就本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
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大方面乃准确完整,无误导或欺诈成
份,且概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或其中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七日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
公司公告」一页上刊载,并将于本公司网站w.creativechinahk.com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