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66 同仁堂科技 公告及通告:选举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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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1666)
公告
选举职工董事
兹提述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
二十九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包括取消监事会及
监事及设立职工董事)的议案(「章程修订案」)。如章程修订案在本公司二零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中获通过,本公司
应按照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设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无须提
交股东会审议。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仅此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召开的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朱
东生先生(「朱先生」)获选举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之职工董事,任期自章
程修正案经股东特别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终止,
并在其任期届满时可以连选连任。
朱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朱东生先生,54岁,大学历,曾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
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长及文化产业管理部长,以及北京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及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及工会主
席。
若职工董事的薪酬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朱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的薪酬为零,将依照其在本公司担任的管理职位领取薪酬,其具体薪
酬将披露于本公司年报。此乃由董事会参考董事会辖下之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并
考虑朱先生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而厘定。
获选举为职工董事生效及其薪酬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后,朱先生与本公司
订立董事服务合约,任期自其委任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终止,并
在其任期届满时可以连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外及于本公告日期,朱先生:
(i) 与本公司或本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
东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i) 并无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职位,亦无于过去三年
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i)并无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及
(iv)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
界定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董事会概不知悉有关委任朱先生为职工董事之任何其他事宜
须提请股东注意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须披露的任何资料。
承董事会命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张毅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毅先生,非执行董事邸淑兵先生、陈
加富先生、冯智梅女士、陈飞先生及冯莉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清霞女士、
詹原竞先生及李兆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