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48 阿尔法企业 公告及通告:延迟寄发通函 – 与该等租赁协议有关之主要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延迟寄发通函

与该等租赁协议有关之主要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之公告(「该公告」)有关该等租赁协议项

下拟进行之交易。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该等交易详情的本公司通函(「通函」)预计

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所载之若干资料,通函之寄发日期预计将延至二零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

代表董事会

Alpha Profesional Holdings Limited

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赵 磊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赵磊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泽雄先生、涂

春安先生及陈建国先生。

* 仅供识别

Alpha Profesional Holdings Limited

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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