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40 迅捷环球控股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

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40)

盈利警告

本公布由迅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遵照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第13.09条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

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资料的初步评估,本集团预计录得净利润较二零二四年同期

所录得的5,300,000港元减少不少于50%。该变动乃主要由于:(i)于报告期间的收

益较二零二四年同期减少不少于120,000,000港元;及(i)于报告期间的毛利较二零

二四年同期减少不少于12,000,000港元,原因为来自主要客户的销售订单减少。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

获得的其他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尚未经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

审阅。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于报告期间之财务业绩,于报告期间的最终业绩可能

会有所变化且可能与本公布所披露的资料有别。本公司于报告期间的最终业绩及

本集团其他运营详情将于本公司于报告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布内披露,而有关中期

业绩公布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之前发布。

谨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迅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黄志深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黄志深先生及黄丽花女士;而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则为黄定干先生、彭婉珊女士、张灼祥先生及陈增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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