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68 同方友友 公告及通告:公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eo-Neon Holdings Limited
同方友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868)
公告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作出。
同方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
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与二零
二四年同期录得溢利约人民币11.8百万元相比,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将录得溢利介乎约人民币4.5百万元至约人民币5.5百万元,此乃
主要由于1)关税及货运开支上升导致材料成本上涨,使毛利较上个财政期间减少;
及2)持续通胀导致劳工成本及销售开支(如宣传开支及仓库开支)增加,使销售及
分销开支较上个财政期间增加。
本集团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因此,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评估,而该等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
审阅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故可能须予修改。有关本集团业绩的进一步详情
将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同方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园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园女士及连琛玮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孔令琦先生
及刘文景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明绮女士、杨娟女士及李学金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