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26 万华媒体 公告及通告: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票数(%)
赞成反对
1.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五年月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2(i).(a) 重选张聪女士为本公司董事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b) 重选黄洪琬贻女士为本公司董事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2(ii).授权董事会厘定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董事酬金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

责任。

万华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26)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投票表决结果

万华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票数(%)
赞成反对
3.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及授权董事 会厘定核数师酬金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4.列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第4项普通决议案(以授予 董事购回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5.列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第5项普通决议案(以授予 董事发行本公司新股份之一般授权)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6.列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第6项普通决议案(以扩大 第5项普通决议案所载授予董事发行额外股份之一 般授权)292,700,000 (100.00%)0 (0.00%)
此决议案因超过 50%票数投票赞成而获通过。

-2-

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之已发行及已缴足股份合共400,900,000股。有关股东周年大

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赋予本公司股东出席及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权

利之股份合共400,900,000股。概无任何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赞

成决议案,亦无任何本公司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权。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之监察员。


-3-

本公司所有董事即张聪女士、张裘昌先生、林栢昌先生、俞汉度先生、刘志华先生、及黄洪琬

贻女士均已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可参考载列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的通函(「该通函」)内有关上述于股东周年大

会上提呈的决议案详情,股东可透过本公司网址w.omghk.com或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

司指定网址w.hkexnews.hk浏览或下载该通函。

承董事会命

万华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张裘昌

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非执行董事张聪女士;执行董事张裘昌先生及林栢昌先生;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俞汉度先生、刘志华先生及黄洪琬贻女士。

本公布以英文及中文发出。中、英文版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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