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03 FUTURE BRIGHT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正面溢利预告及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第二季度之最新业务情况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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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ture Bright Holdings Limited
佳景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703)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正面溢利预告
及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第二季度之最新业务情况
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
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作出。
佳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
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一项有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正面溢利预告。根据其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本集团
于二零二五年第一季度(「第一季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
约
9,100,000
港元及于二零二五年第二季度(「第二季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
占未经审核亏损约
500,000
港元,而于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则录得本公司拥
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
8,700,000
港元及于二零二四年第二季度录得本公
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亏损约
8,200,000
港元。故此,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本
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
8,600,000
港元,而于二零二四年同期则录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
500,000
港元,按期增长约
1,620.0%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公布所载资料及经营数据均以本集团之未经审
核管理账目为依据,其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确认或审核,故该等数据
可能有所调整,现仅供投资者参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
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作出。
有关本期间之正面溢利预告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一项有关本期间之正面溢利预告。
根据其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业绩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第一季度9.1
8.7+4.6%
第二季度(0.5)
(8.2)–93.9%
本期间8.6
0.5+1,620.0%
于本期间,得益于澳门及香港访客人数增加,本集团的营业额录得增长约
3.0%
。
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为
8,600,000
港元,主要归因于
(i)
食物
及餐饮业务录得溢利约
5,800,000
港元;
(i)
食品手信业务录得溢利约
5,600,000
港
元及
(i)
物业投资业务录得溢利约
1,400,000
港元。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
利的增加主要由于本期间经营毛利增加及财务成本降低。
于本期间,本集团就位于澳门耶稣会纪念广场
号牌坊广场购物旅游中心邻近
旅游热点之商业物业(「主要投资物业」)录得公允价值亏损净额约
3,500,000
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零)。
经营财务数据
董事会现提供本集团于第二季度表现之最新情况。本集团于第二季度之未经
审核营业额明细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餐厅:
日式餐厅21.2
22.6–6.2%
中式餐厅6.5
7.4–12.2%
西式餐厅2.3
–
美食广场柜位33.2
30.6+8.5%
特许经营餐厅(附注
)13.6
13.2+3.0%
76.8
73.8+4.1%
工业餐饮(附注
)4.6
4.8–4.2%
食品批发2.7
2.1+28.6%
食物及餐饮业务84.1
80.7+4.2%
食品手信业务22.5
19.2+17.2%
物业投资业务5.0
5.0–
总计111.6
104.9+6.4%
附注
:
有关「特许经营餐厅」之营业额包括来自本集团太平洋咖啡店、胡椒厨房、広岛霸吗拉
面及风云丸餐厅之营业额。
附注
:
有关「工业餐饮」之营业额包括来自澳门国际学校饭堂及午膳服务之营业额。
本集团于第二季度按地理位置划分之未经审核营业额明细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澳门84.5
80.9+4.4%
香港27.1
24.0+12.9%
总计111.6
104.9+6.4%
本集团于第二季度之未经审核经营财务数据概述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111.6
104.9+6.4%
销售成本(26.5)
(25.7)+3.1%
毛利率85.1
79.2+7.4%
直接经营开支(60.0)
(61.0)–1.6%
经营毛利25.1
18.2+37.9%
经营毛利率
(%)
22.4%
17.3%+5.1%
本集团之餐厅、工业餐饮业务及食品手信业务于第二季度按营业额计之同店
表现(附注
)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同店营业额
餐厅:
日式餐厅21.2
22.6–6.2%
中式餐厅6.5
6.4+1.6%
美食广场柜位32.1
27.9+15.1%
特许经营餐厅13.6
13.2+3.0%
73.4
70.1+4.7%
工业餐饮4.6
4.8–4.2%
餐厅及工业餐饮业务78.0
74.9+4.1%
食品手信业务22.5
19.2+17.2%
总计100.5
94.1+6.8%
附注
:
同店表现仅按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同期营业之该等餐厅╱店舖╱商舖之基准作
比较。
于第二季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集团未经审核业绩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食物及餐饮业务0.6
(10.4)
不适用
食品手信业务2.6
1.5+73.3%
物业投资业务(1.0)
2.0
不适用
其他收益、公司薪金及未分配开支(2.7)
(1.3)+107.7%
总计(0.5)
(8.2)–93.9%
于第二季度,本集团之按地理位置划分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业绩明
细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澳门(2.3)
(6.3)–63.5%
香港1.8
(1.9)
不适用
总计(0.5)
(8.2)–93.9%
本集团于第二季度亦录得以下未经审核收益╱开支: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其他收益、收益及亏损:
–
主要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亏损净额(3.5)
–
–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3.9)–100.0%
–
其他(附注
)2.0
1.2+66.7%
行政开支(18.1)
(17.2)+5.2%
财务成本(4.2)
(5.9)–28.8%
附注
:
本项目主要由管理费收入、银行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亏损组成。
本集团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之未经审核营业额明细详情如下:
第二季度第一季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餐厅:
日式餐厅
21.223.8
中式餐厅
6.57.4
西式餐厅
2.32.1
美食广场柜位
33.235.3
特许经营餐厅(附注
)
13.614.9
76.883.5
工业餐饮(附注
)
4.64.3
食品批发
2.72.6
食物及餐饮业务
84.190.4
食品手信业务
22.523.9
物业投资业务
5.05.0
总计
111.6119.3
附注
:
有关「特许经营餐厅」之营业额包括来自本集团太平洋咖啡店、胡椒厨房、広岛霸吗拉
面及风云丸餐厅之营业额。
附注
:
有关「工业餐饮」之营业额包括来自澳门国际学校饭堂及午膳服务之营业额。
本集团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按地理位置划分之未经审核营业额明细详情如
下:
第二季度第一季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澳门
84.591.8
香港
27.127.5
总计
111.6119.3
本集团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之未经审核经营财务数据概述如下:
第二季度第一季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111.6119.3
销售成本
(26.5)(27.9)
毛利率
85.191.4
直接经营开支
(60.0)(60.3)
经营毛利
25.131.1
经营毛利率
(%)22.4%26.1%
本集团之餐厅、工业餐饮业务及食品手信业务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按营业
额计之同店表现(附注
)详情如下:
第二季度第一季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同店营业额
餐厅:
日式餐厅
21.223.8
中式餐厅
6.57.4
美食广场柜位
32.134.1
特许经营餐厅
13.614.9
73.480.2
工业餐饮
4.64.3
餐厅及工业餐饮业务
78.084.5
食品手信业务
22.520.5
总计
100.5105.0
附注
:
同店表现仅按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同期营业之该等餐厅╱店舖╱商舖作比较。
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业绩详情如下:
第二季度第一季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食物及餐饮业务
0.65.2
食品手信业务
2.63.0
物业投资业务
(1.0)2.4
其他收益、公司薪金及未分配开支
(2.7)(1.5)
总计
(0.5)9.1
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按地理位置划分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业绩
明细详情如下:
第二季度第一季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澳门
(2.3)5.9
香港
1.83.2
总计
(0.5)9.1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本集团之食物及餐饮业务
以及食品手信业务未经审核经营毛利(即营业额减食物成本及直接经营成本)
率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百分比
食物及餐饮业务经营毛利率:
第一季度22.8%
23.8%–1.0%
第二季度17.8%
12.1%+5.7%
本期间20.4%
18.6%+1.8%
食品手信业务经营毛利率:
第一季度25.1%
20.7%+4.4%
第二季度23.1%
18.8%+4.3%
本期间24.1%
19.7%+4.4%
本集团于第二季度之餐厅表现与二零二四年同季相比有所改善,乃由于澳门
访客人数增加。本集团于第二季度录得毛利率约
76.2%
及
EBITDA
约
19,900,000
港
元,而于二零二四年同季之毛利率约为
75.5%
及
EBITDA
约为
16,300,000
港元。
上文载列不同餐厅中不同食物类型于第二季度之表现详情。本集团之澳门食
物及餐饮业务于第二季度之表现与澳门访客人数增幅一致,澳门访客人数于
第二季度上升
19.2%
至
9,355,875
人次,而二零二四年同季则为
7,844,226
人次。
本集团于本期间之未经审核营业额明细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餐厅:
日式餐厅45.0
49.1–8.4%
中式餐厅13.9
16.9–17.8%
西式餐厅4.4
–
美食广场柜位68.5
67.0+2.2%
特许经营餐厅(附注
)28.5
28.4+0.4%
160.3
161.4–0.7%
工业餐饮(附注
)8.9
9.2–3.3%
食品批发5.3
4.5+17.8%
食物及餐饮业务174.5
175.1–0.3%
食品手信业务46.4
39.0+19.0%
物业投资业务10.0
10.0–
总计230.9
224.1+3.0%
附注
:
有关「特许经营餐厅」之营业额包括来自本集团太平洋咖啡店、胡椒厨房、広岛霸吗拉
面及风云丸餐厅之营业额。
附注
:
有关「工业餐饮」之营业额包括来自澳门国际学校饭堂及午膳服务之营业额。
本集团于本期间按地理位置划分之未经审核营业额明细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
澳门176.3
169.2+4.2%
香港54.6
54.9–0.5%
总计230.9
224.1+3.0%
本集团于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经营财务数据概述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营业额230.9
224.1+3.0%
销售成本(54.4)
(55.0)–1.1%
毛利率176.5
169.1+4.4%
直接经营开支(120.3)
(119.5)+0.7%
经营毛利56.2
49.6+13.3%
经营毛利率
(%)
24.3%
22.1%+2.2%
本集团之餐厅、工业餐饮业务及食品手信业务于本期间按营业额计之同店表
现(附注
)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同店营业额
餐厅:
日式餐厅45.0
49.1–8.4%
中式餐厅13.9
13.6+2.2%
美食广场柜位66.1
57.4+15.2%
特许经营餐厅28.5
28.4+0.4%
153.5
148.5+3.4%
工业餐饮8.9
9.2–3.3%
餐厅及工业餐饮业务162.4
157.7+3.0%
食品手信业务46.4
39.0+19.0%
总计208.8
196.7+6.2%
附注
:
同店表现仅按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同期营业之该等餐厅╱店舖╱商舖作比较。
于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业绩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食物及餐饮业务5.8
(4.2)
不适用
食品手信业务5.6
3.4+64.7%
物业投资业务1.4
4.0–65.0%
其他收益、公司薪金及未分配开支(4.2)
(2.7)+55.6%
总计8.6
0.5+1,620.0%
本期间按地理位置划分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业绩明细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亏损)
澳门3.6
(0.7)
不适用
香港5.0
1.2+316.7%
总计8.6
0.5+1,620.0%
本集团于本期间亦录得以下未经审核收益╱开支: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分比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其他收益、收益及亏损:
–
主要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亏损净额(3.5)
–
–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
(2.2)–100.0%
–
其他(附注
)3.9
1.8+116.7%
行政开支(35.7)
(35.3)+1.1%
财务成本(8.8)
(11.3)–22.1%
附注
:
本项目主要由管理费收入、银行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亏损组成。
最新业务情况
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
8,600,000
港元,主要归因于
(i)
本集团食物及餐饮业务之拥有人应占溢利约
5,800,000
港元;
(i)
本集团食品手信
业务之拥有人应占溢利约
5,600,000
港元;及
(i)
本集团物业投资业务拥有人应
占溢利约
1,400,000
港元。
本集团亦于本期间录得毛利率约
76.4%
,
EBITDA
约
49,900,000
港元,而二零二四
年同期毛利率约为
75.5%
及
EBITDA
约
44,800,000
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主要投资物业已由一名独立专业估值师进行估值,
估值约为
546,0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50,000,000
港元)。于本
期间,本集团录得有关主要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亏损总额约
4,000,000
港元。
于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包括任何投资物业公允价值收益╱亏损
净额)(「普通经营溢利净额」)为
12,100,000
港元,而于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普通经营
溢利净额约为
500,000
港元。有关溢利增加主要由于经营毛利增加及财务成本降
低。
于本期间,本集团之澳门食物及餐饮业务及食品手信业务与访客人数增幅一致,
澳门访客总人数增加
14.9%
至
19,218,540
人次,而二零二四年同期则为
16,719,983
人次。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本集团已重续于香港营运「
BARI-UMA
」、「
TORI-NO-
SUKE
」、「
FU-UN-MARU RAMEN
」及「
BUCHITON
」拉面餐厅之十年特许经营权,目
标为于特许经营期间开设总数九间餐厅。近期,本集团一间位于澳门之胡椒厨
房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开业,及一间位于澳门威尼斯人度假村之食品手信销
售亭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开业。
随著澳门及香港之旅游业复苏及访客人数增加,管理层对长远前景感到乐观。
然而,本集团的营运持续面临食物及餐饮业的各种挑战,包括经济放缓、消费
者喜好变化、激烈竞争以及高昂的营运成本。管理层对本集团业务扩张保持审
慎态度并密切监察本集团的营运表现,以改善营运效率及调整本集团业务策
略以提升竞争力及市场地位。有关本集团于本期间表现的进一步详情将适时
刊载于二零二五年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公布所载资料及经营数据均以本集团之未经审核
管理账目为依据,其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确认或审核,故有关数据可能
有所调整,现仅供投资者参考。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
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佳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陈泽武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
(i)
董事总经理陈泽武先生;
(i)
主席兼执
行董事陈思杰先生;
(i)
执行董事梁衍茵女士;及
(iv)
独立非执行董事余锦远先
生、戚广峰先生及黄浩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