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75 吉利汽车 委任代表表格: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一号香港万丽海景酒店低层大堂8号会议室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赞成4反对4
1.a. 谨此批准、追认及确认合并协议(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 十八日之通函(「通函」))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b. 授予董事配发及发行最多1,098,059,328股代价股份(定义见通函)之特 别授权(「特别授权」);及 c. 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采取及办理所有该等行动或事宜,以及签立 其可能认为就使合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特别授权)生效属必 要、适宜或权宜的所有有关文件。

GELYAUTOMOBILEHOLDINGSLIMITED

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

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一号香港万丽海景酒店低层大堂8号会议室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地址为

为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币0.02元普通股(「股份」)共股

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

,或

地址为

或(如其未出席)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湾仔

港湾道一号香港万丽海景酒店低层大堂8号会议室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大会」),并代

表本人╱吾等行事,以考虑及酌情通过召开大会之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并按下述指示,于大会代表本人╱吾等

及以本人╱吾等之名义就该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本人╱吾

等之受委代表亦将有权就正式提呈大会之任何事宜自行酌情投票。

签署

:日期: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列明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之姓名。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有关本代表委任表格之股份数目。如无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以阁下

名义登记之所有股份有关。

3.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任何其他人士为受委代表,请将「大会主席」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受委代表

之姓名及地址。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改动,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4.重要事项: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一项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一项决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阁下之受委代表可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阁下之受委代表亦有权酌情就正式

提呈大会而未载于召开大会通告之任何决议案投票。

5.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由阁下或获阁下正式书面授权之人士签署,或如属公司,则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获正式授权之高

级人员、授权代表或其他人士亲笔签署。

6.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副本,须于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抵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办事处,地

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方为有效。

7.倘属任何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人,则任何一名有关人士均可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就该等股份于大会上投票,犹如彼为唯

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有关之联名登记持有人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出席大会,则仅就有关股份于股东名册排名较

先的上述人士方有权就此投票,而其他联名登记持有人之投票将不被接纳。

8.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身出席大会以代表阁下。

9.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后,阁下仍可依愿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倘阁下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则阁下受

委代表之授权将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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