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98 培力农本方 公告及通告: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且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PURAPHARM CORPORATION LIMITED
培力农本方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培力农本方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的公
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专利许可协议及认购协议。除另有界定者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的该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
(i)
专
利许可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进一步详情;
(i)
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专利
许可协议出具的函件;
(i)
独立财务顾问就专利许可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
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出具的意见函件;
(iv)
估值报告;
(v)
认购协议
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
(vi)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通函」),预期于二
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及安排刊发通函,
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培力农本方有限公司
主席
陈宇龄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宇龄先生、文绮慧女士及蔡鉴彪博士;非执行董
事为梁国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念坚博士及徐立之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