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2 智傲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中期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乃为较于联交所上市的其他公司带有更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
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一般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承受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为高的市场波动风
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
概不对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智傲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统称「本集团」)的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
后确认,就彼等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分,及本报告并无
遗漏其他事宜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内容或本报告有误导成分。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公司资料3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7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8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17
其他资料21
目录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刘漪博士
黄健颖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乐美君女士
金栢霆先生
陆奕先生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陆奕先生(主席)
乐美君女士
金栢霆先生
薪酬委员会
乐美君女士(主席)
金栢霆先生
陆奕先生
提名委员会
刘漪博士(主席)
乐美君女士
金栢霆先生
陆奕先生
核数师
华普(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
夏悫道18号金钟中心
1座603A室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
英皇道338号
华懋交易广场2期
33楼3301–04室
公司秘书
吴恺盈女士
授权代表
刘漪博士
吴恺盈女士
合规主任
刘漪博士
注册办事处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
杭州市临平区
南苑街道雪海路552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庄士敦道181号
大有大厦907室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公司资料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Maples Fund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PO Box 1093, Boundary Hal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102
Cayman Islands
主要往来银行
恒生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GEM股份代号
公司网站
w.hk08282.com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5年 | 2024年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附注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8,444 | |||
(30,225) | |||
8,219 | |||
6 | |||
(3,213) | |||
(3,722) | |||
1,290 | |||
– | |||
1,290 | |||
– | |||
1,290 | |||
1,388 | |||
1,388 | |||
2,678 | |||
1,350 | |||
(60) | |||
1,290 | |||
2,738 | |||
(60) | |||
2,678 | |||
3.39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收
所
毛
其
销
行
经
融
除
所
本
其
随
换
本
本
以
—
—
以
—
—
每
—
于2025年 6月30日 | 于2024年 12月31日 | ||
---|---|---|---|
(未经审核) | (经审核) | ||
附注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707 | |||
10,822 | |||
922 | |||
12,451 | |||
735 | |||
8,257 | |||
8,904 | |||
17,896 | |||
243 | |||
4,111 | |||
– | |||
– | |||
251 | |||
51 | |||
4,656 | |||
13,240 | |||
25,691 | |||
136 | |||
25,555 | |||
3,800 | |||
22,600 | |||
26,400 | |||
(845) | |||
25,555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6月30日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流
应
其
合
应
租
应
流
总
非
租
资
权
股
储
本
非
总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 ||||||||
---|---|---|---|---|---|---|---|---|
股本 | 股份溢价* | 其他储备* | 换算储备* | 累计亏损* | 小计 | 非控股权益 | 总权益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800 | 73,825 | 71,458 | (1,372) | (124,049) | 23,662 | (785) | 22,877 | |
– | – | – | – | 1,350 | 1,350 | (60) | 1,290 | |
– | – | – | 1,388 | – | 1,388 | – | 1,388 | |
– | – | – | 1,388 | – | 1,388 | – | 1,388 | |
– | – | – | 1,388 | 1,350 | 2,738 | (60) | 2,678 | |
3,800 | 73,825 | 71,458 | 16 | (122,699) | 26,400 | (845) | 25,555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于
本
换
本
本
于
于2024年1月1日2,40061,68071,458(1,156)(122,442)11,940(436)11,504
本期间溢利(亏损)–342342(200)142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846–846–846
本期间其他全面收益–846–846–846
本期间全面收益(开支)总额–8463421,188(200)988
根据2024年供股(定义见下文)发行股份1,20012,000–13,200–13,200
发行股份的开支–(926)–(926)–(926)
于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核)3,60072,75471,458(310)(122,100)25,402(636)24,766
- 「储备」。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5年 | 2024年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973 | ||
– | ||
– | ||
2,973 | ||
43 | ||
5,888 | ||
8,904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1. 公司资料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
事处位于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及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雪海路552号及香港湾仔庄士敦道181号
大有大厦907室。
本公司股份自2016年1月13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向中国客户提供软件服务、互联网安全技术
服务及大数据相关分析服务;在香港及其他国家及地区从事开发、运营、发行及分销网络及手机游戏;及作为
买家与供应商之间的中介,并以佣金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Topliu Limited ,该公司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2. 编制及呈列基准
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普遍接纳的会计原则编制,并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
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以及GEM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公
司条例规定的适用披露规定。
编制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所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日
期为2025年3月28日的经审核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所采用者一致,惟于本期间财务报表首次采用由香
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包括所有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除外。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
并无重大影响,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所应用的会计政策亦无重
大变动。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 (续)
编制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时需要采用若干判断、估计及假设,此等判断、估计及假设会影响政策
的应用及截至结算日止年度资产及负债、收入及开支的汇报数额。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于编制本未
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时,管理层于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主要来源所作出的重大判
断,与2024年度报告所应用者相同。
除另有注明者外,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
表载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与经筛选之解释附注。此等附注载有多项事件与交易之说明,此等说明对了解本集团
自刊发2024年度报告以来财务状况之变动与表现非常重要。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及附注并不包括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全份财务报表所需之全部资料,并应与2024年度报告一并阅读。
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3. 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之变动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以及诠释
于本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且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之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以及诠释编制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于本期间应用该等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之新订准则及修订并无对本集团于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之财务状况及表
现及╱或于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披露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5年 | 2024年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3,078 | ||
2,491 | ||
2,875 | ||
38,444 | ||
507 | ||
70 | ||
713 | ||
1,290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4. 分部资料
经营分部乃本集团从事可赚取收益及引致开支的商业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执行董事获提供及定期审阅以作为
分部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内部管理呈报资料为基础而确定经营分部。截至2025年6月30日,执行董事定期审
阅收益及经营业绩,及分为三个可呈报经营分部。
本集团识别三个分部如下:
— 软件服务业务,乃主要于中国从事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及大数据相关分析服务;
— 游戏业务,乃主要于香港及其他国家及地区从事开发、运营、发行及分销网络及手机游戏;及
— 贸易代理服务,乃主要是作为买家与供应商之间的中介,并以佣金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执行董事根据各呈报分部的经营溢利(亏损)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经营溢利与除所得税前溢利的对账于未经审
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5年 | 2024年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5,569 | ||
2,875 | ||
38,444 |
截至2025年 6月30日 止六个月 | 截至2024年 6月30日 止六个月 |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7,554 | ||
18,665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 (续)
地理资料
本集团按地理位置划分的收益详述如下。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有2个客户(2024年:1个)单独贡献了集团总收入的10%以上,这些客户在截
至2024年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各自贡献的收入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5年 | 2024年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3,078 | ||
2,491 | ||
2,875 | ||
38,444 | ||
– | ||
4 | ||
2 | ||
6 | ||
38,450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5. 收益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收益及其他收入分析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5年 | 2024年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96 | |||
– | |||
21 | |||
119 | |||
140 | |||
128 | |||
– | |||
614 | |||
157 | |||
771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6. 除所得税前溢利
此乃经扣除以下各项后达致:
7. 所得税开支
由于本集团的中国公司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在中国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计提中国
企业所得税拨备(2024年:无)。
由于本集团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在香港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计提香港所得税拨备
(2024年:无)。
8. 股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派付或宣派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无)。
9.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并基于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38,000,000股计算(2024年:
34,699,346股普通股)。
由于2025年6月30日并无发行在外具潜在摊薄影响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金额相同(2024
年:相同)。
于2025年 6月30日 | 于2024年 12月31日 | |
---|---|---|
(未经审核) | (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735 |
于2025年 6月30日 | 于2024年 12月31日 | |
---|---|---|
(未经审核) | (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735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 、厂房及设备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514,000
港元)。
11. 无形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本集团并无收购无形资产(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且并无就无
形资产之减值亏损计提拨备(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
12. 应收账项
本集团一般向其贸易债务人授出60天内的信贷期。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按个别及整体基准检讨应收账项的减
值证据。
于报告期末,应收账项(扣除减值亏损)按发票日期计算的账龄分析如下:
13. 应付账项
本集团之应付账项主要为应付其供应商按发票日期计算之账龄为30天内之款项。
数目 | 千港元 |
---|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
---|---|---|---|
2025年 | 2024年 |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408 | |||
408 | |||
12 | |||
420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14. 股本
法定股本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之法定股本为1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
港元的普通股。
已发行及缴足
普通股
于2024年12月31日38,000,0003,800
于2025年6月30日38,000,0003,800
15. 关联方交易
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金
16. 资本承担
对投资非上市中国附属公司的承担
浙江智傲
于2021年12月28日,本集团于中国成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浙江智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智傲」),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相等于约61,350,000港元),以及根据浙江智傲的组织章程大纲,应于2070年12月27
日或之前向浙江智傲注资。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向浙江智傲注资约人民币8,166,000元(相当于约9,167,000港元)(2024年:约人民币
7,056,000元(相当于约7,967,000港元)。
智游行
于2024年10月23日,本集团于中国成立一间附属公司智游行(杭州)数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智游行」),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元(相等于约2,181,400港元),以及根据智游行的组织章程大纲,应向智游行注资。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已向智游行注资人民币500,000元(相等于约545,350港元)。(2024年:人民币
500,000元(相等于约545,350港元)。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我们是专注于中国市场的软件服务供应商。我们向客户提供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及电子商务相关技术服务。我们亦是
综合游戏开发、营运及发行的游戏商,专注于香港及其他国家及地区市场。我们主要透过本集团的游戏分销平台以及
其他第三方分销平台于香港及其他地区营运及发行本集团自行╱协作开发的游戏及特许游戏。我们向玩家收取款项的
方式为透过本集团自有游戏平台、Aple Store及Gogle Play的第三方分销平台,或第三方付款供应商,包括出售预
付游戏卡或券的便利店。我们认为,该等游戏行业价值链的上下游服务的整合为我们提供一个更好的市场地位。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相对2024年同期录得净溢利约0.1百万港元,本集团录得净溢利约1.3百万港元。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分配了更多资源至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业务和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业务,因
其于中国拥有庞大市场机遇及强劲需求。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入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38.4百万港元,较2024年同期约20.0百万港元上升约91.8%,收益增
加主要由于软件服务业务收入较2024年同期增加了约22.0百万港元。
所提供服务成本
本集团提供服务的成本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12.5百万港元增加约141.8%至2025年同期约30.2百万港元,
主要由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软件服务业务相关的服务成本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7.5百万港元增加约8.9%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8.2百万
港元。毛利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的收益较2024年同期增加约18.4百万港元。
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37.6%减少约16.2个百分点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
21.4%。主要归因于软件服务业务的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约38.7%减少至约17.9%。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销售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开支由2024年同期约1.4百万港元增加约122.4%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3.2百万港元,主要归因
于软件服务业务的推广及广告开支增加所致。
行政开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2024年同期约6.1百万港元减少约39.3%至约3.7百万港元,主
要由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员工成本减少及法律和专业费用开支减少。
本期间溢利
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净溢利约1.3百万港元,而2024年同期录得净溢利约0.1百万港元,净溢利
主要由于(i)本集团收入增长约91.8%,主要来自软件服务业务收入的增加;及(i)本期间行政开支减少约2.4百万港元,
主要归因于员工成本减少及法律和专业费用开支减少。
资本架构
本集团的股份已于2016年1月13日(「上市日期」)在GEM顺利上市。本集团股本仅包括普通股。
于2023年12月18日,本公司股本中每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普通股合并为本公司股本中一股每股
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合并」)。紧随股份合并后,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1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股每
股面值0.1港元的股份,其中24,000,000股合并股份已予发行。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及
2023年12月14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的通函。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为2.4
百万港元,而其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2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0.1港元。
于2024年1月24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数目因供股(「2024年供股」)完成而增至36,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有关2024
年供股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2日的供股章程(「供股章程」)。
于2024年11月26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数目因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配售」)完成而增至38,000,000股本公司股份。
有关配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的公告(「配售公告」)。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为3.8百万港元,而其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3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0.1港元。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拨资
我们主要透过经营活动及股权融资所产生的现金为我们的营运提供资金。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我
们并无任何银行借款。于2025年6月30日,我们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8.9百万港元(2024年12月31日:约5.9百万
港元),为银行现金及手头现金。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安排银行融资。
我们的现金主要用途一直为并预期继续为经营成本及资本开支。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
购及出售。
本集团持有的重大投资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有关重大投资或收购资本资产的具体计划。
外汇风险
外币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因汇率变动而波动的风险。我们面临的外币风险主要来自其海外收入或
对专利权费及特许费的付款,有关款项主要以美元计值。该等货币并非与该等交易有关的主要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
我们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我们将监控我们的外汇风险,并于必要时考虑任何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库务政策
本集团的库务政策采取保守态度。我们按持续基准监控我们的应收账项及仅与信誉良好的缔约方进行交易。我们认为
流动资金的信贷风险低,因为缔约方为高信贷评级的大型银行。由于我们大部分的应收账项为应收数目有限的贸易债
务人(主要为第三方游戏分销平台及付款管道)款项,我们受信贷风险的集中所限。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我们密切监
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本集团的资产、负债及承担的流动资金结构能够达至其资金要求。
本集团资产抵押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资产质押为银行借款或任何其他融资的抵押品(2024年12月31日:无)。
或然负债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2024年12月31日:无)。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承担
我们的合约承担主要涉及收购无形资产。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收购无形资产的资本承担(2024年12月31日:
无)。
于2021年12月28日,本集团于中国成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浙江智傲,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相等于约
61,350,000港元)。以及根据浙江智傲的组织章程大纲,应于2070年12月27日或之前向浙江智傲注资。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向浙江智傲注资约人民币8,166,000元(相当于约9,167,000港元)(2024年:约人民币7,056,000
元(相当于约7,967,000港元)。
智游行
于2024年10月23日,本集团于中国成立一间附属公司智游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元(相等于约2,181,400港
元),以及根据智游行的组织章程大纲,应向智游行注资。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已向智游行注资人民币500,000元(相等于约545,350港元)。(2024年:人民币500,000元(相
等于约545,350港元)。
分部资料
本集团经营主要业务分析载于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 。
雇员资料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于中国、香港聘用27名雇员(2024年6月30日:30名)。雇员酬金乃根据彼等的表现及工
作经验作出。除基本薪金外,经参考本集团的业绩及个人表现后,合资格员工亦可能获授酌情花红及购股权。雇员获
提供各类培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津贴及强积金供款)约达2.0百万港元(2024年6月30日:
约2.6百万港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员工的忠诚及勤奋表现已获广泛嘉许及肯定。
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无)。
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姓名 | 身份╱权益性质 | 股份总数 | 占股权概约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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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6月30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
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8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
及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普通股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刘漪博士(「刘博士」)
(主席及行政总裁)(附注1)
受控制法团权益14,288,67737.60%
黄健颖先生(「黄先生」)实益拥有人6,071,62515.98%
附注: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博士被视为于Topliu Limited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2025年6月30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
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记录于本公司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8条须知会本公司及
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姓名╱名称 | 权益性质 | 所持股份或 证券数目 | 于本公司权益的 概约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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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据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所知,于2025年6月30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
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或当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将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
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普通股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Topliu Limited(附注1)实益拥有人14,288,67737.60%
孙莉女士(附注2)配偶权益6,071,62515.98%
附注:
- 。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孙莉女士被视为于黄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6月30日,概无人士或法团(除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外,其权益载于上文「董事
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一节)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条文将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的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336条须记录在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资产负债比率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按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约为15.8%(2024年12月31日:约16.7%)。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重大收购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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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竞争及利益冲突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董事、本公司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或其各自任何紧密
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概无从事(直接或间接)与或可能与本集团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与本集团有任
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于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8条所载规
定交易准则(「规定交易准则」)。本公司亦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彼等于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内一
直遵守行为守则及规定交易准则。此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交易准则及之情况。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应用GEM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守则」)中的原则及守则条文。据董事会所深
知,本公司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已遵守则所载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以下偏离
除外。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由于刘博士担任
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及董事会主席(「主席」),本公司已偏离该守则。然而,董事会相信,由刘博士兼任主席及行政
总裁的职务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策略的规划及执行上的一致性及延续性。董事会认为,此情况不会损害董事会与本公司
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及职权平衡,因为权力及职权平衡透过董事会运作管理,而董事会乃由资深及具才干与诚信的个人
组成。此外,董事会的决定均透过大多数表决通过。董事会相信,此架构有利于对快速变化的业务环境作出更准确及
更迅速回应,及更为有效管理及实施业务流程。董事会亦认为,由一人同时兼任该两个职位可为本集团提供强而有力
且贯彻一致的领导,方便制定及执行本集团业务策略,并对本集团有利。
足够公众持股量
于本报告日期,根据本公司可获得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深知,董事确认,本公司一直维持GEM上市规则所规定的
25%公众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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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购股权计划
以下为当时股东于2015年12月23日通过书面决议案有条件批准及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要:
(a) 目的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及挽留对本集团业务发展有利的最佳合资格人士;为雇员(无论属全职或兼职员工)及
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联属公司高级职员的任何人士、借调予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联属公司工作
的任何人士、本集团或任何联属公司的咨询人、代理、代表、顾问、客户及承包商及其他经甄选的参与者提供
额外奖励措施;透过调整期权持有人的权益予股东来促进本集团长期于财务上的成功。
(b) 购股权计划的参与者
根据购股权计划所载条款及GEM上市规则规定及在其规限下,董事会可向雇员(无论属全职或兼职员工)及为本
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联属公司高级职员的任何人士、借调予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联属公司工作的任
何人士、本集团或任何联属公司的咨询人、代理、代表、顾问、客户、承包商及其他经甄选的参与者授出购股
权。
(c) 可供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任何其他计划授出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在悉数行使时可予发行之股份数目限额,不得超过不
时已发行股份之30%。本公司不得根据本公司任何计划授出任何会导致超出限额之购股权(「主要限额」)。
除主要限额及在下文重订授权限额获得批准之前,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授出之购股权在悉数
行使时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根据购股权计划及任何其他计划的条款
而告失效的购股权,在计算该10%限额时将不会计算在内。
本公司可由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重订授权限额,惟在此之前必须先行向股东发出通函,内载GEM上市规则规定
的资料。然而,经重订限额(「重订授权限额」)后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授出之购股权在悉数行使时可予发行之股
份总数,不得超过批准该限额当日已发行股份之10%。先前根据各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包括未行使、已注销、已
根据任何计划失效或已行使的购股权),在计算经重订限额时将不会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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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购股权计划下可供授出的购股权总数为1,600,000股(2024年12月31日:1,600,000股),
根据购股权计划,本公司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600,000股(2024年12月31日:1,600,000股),约占本公司截
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21%(2024年12月31日:约4.21%)。
(d) 每名参与者的配额上限
各合资格人士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获授之购股权(不论已行使或尚未行使)在行使时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之1%。若向合资格人士再授出购股权会导致在截至并包括再授出当日的12个月内,授予
及将授予合资格人士的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悉数行使而所发行及将予发行之
股份,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则必须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而有关合资格人士及其紧密联系人(若参
与者为关连人士,则为其联系人)须放弃投票,而本公司须在寻求批准前向股东发出通函,内载GEM上市规则
规定的资料。
(e) 接纳及支付购股权要约
要约自发出之日起计28天期间(或董事会书面规定的有关期间)保持开放,以便有关合资格人士接纳。
若接纳购股权要约,承授人须向本公司支付1港元。
(f) 购股权期限
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及有关任何特定购股权持有人在其购股权协议内可行使购股权期间的期限(该限制在其
中规定可行使),不得超过GEM上市规则不时规定的期限(即于采纳购股权计划日期,自购股权授出之日起计10
年的期限)。购股权计划自2016年1月13日起十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此后不会进一步授出或要约授出购股权。
购股权计划的余下期限约为六个月。
(g) 认购价
任何特定购股权的认购价须由董事会在授出有关购股权时全权酌情决定,惟该认购价不得低于下列叁者中的最
高者:(i)于授出购股权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的股份收市价;(i)于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个交易日联交
所每日报价表所载的股份平均收市价;及(i)股份面值。
有关购股权计划主要条款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招股章程附录四有关股份配售「购股权
计划」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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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概无购股权获授出、行使、届满或失效,且购股权计划下并无未行使购股权。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3日成立。审核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陆奕先生,其他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乐美君女士及金栢霆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载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
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28条,即审核委员会(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成员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
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须包括一名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及管理层审阅,且彼等认为有关业绩符合
适用会计准则、GEM上市规则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定,并且已作出充足的披露。
报告期末后事件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并无进行其他重大后事项。
刊发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w.hk08282.com )刊载。本公司截至2025
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将会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倘本公司股东于收取有关公司通讯电子版本时出现任何困难,
可随时向本公司或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免费索取中期报告印刷本。
承董事会命
智傲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刘漪
香港,2025年8月8日
于本报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刘漪博士及黄健颖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乐美君女士、金栢霆先生及陆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