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21 FSM HOLDINGS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21)

FSM Holdings Limited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FSMHoldings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

账目及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与二零二四年同期录得之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亏损约413,000新元相比,预期本集团将于本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

占亏损介乎约3,800,000新元至约4,200,000新元。显著的亏损增加主要归因于期内

由于新加坡元对美元和港元的升值导致产生汇兑亏损净额约2,900,000新元,而

2024年同期录得汇兑收益净额约1,181,000新元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本期间之中期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

管理层基于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进行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

核,以及董事会辖下之审核委员会审阅。因此,本集团于本期间之实际中期业绩

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载之资料。本集团本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将按上市规则预期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FSMHoldingsLimited

主席

LiThet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LiThet先生及黄月莲女士;及三名独立

非执行董事黄保强先生、刘振豪先生及梁子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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