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86 铁建装备 公告及通告: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86)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
期二)上午九时正假座中国云南省昆明市金马镇羊方旺384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举行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除另有指明外,本通告及下列决议案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
五日之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特别决议案
- 《公司章程》(一)并取消监事会的决议案。(详
情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有关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建议修订《股
东会议事规则》及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该公告」)附录一及通函。)
- 《公司章程》(二)的决议案。(详情请参阅该公
告附录三及通函。)
普通决议案
- 《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的决议案。(详情请参
阅该公告附录二及通函。)
- 《股东会议事规则》(二)的决议案。(详情请参
阅该公告附录四及通函。)
-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案。(详情请参阅该
公告附录五及通函。)
承董事会命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童普江
中国昆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童普江先生、向大强先生、陈永祥先生
及莫斌先生;非执行董事吕晶先生及谢华刚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云天先生、
纳鹏杰先生及朱晴女士。
附注:
(a)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星期四)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
日)暂停办理H股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登记本公司H股过户。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股份
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务必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
公司之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出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二)(即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
东名册的任何H股及内资股东,在完成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相关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临
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号舖
(b) 倘本公司H股及内资股东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务请不迟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星
期三)将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回执填妥并交回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详情如下: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金马镇
羊方旺384号
邮编:650215
传真:+86 871 6383 1000
(c) 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于大会上投票的本公司各H股东,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委任一名或
多名代表(不论是否为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代其投票。
(d) 股东委任代表之文据须由委任代表之人士或获该人士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倘
该文据由委托代表之人士之代理人签署,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
(e) 就本公司H股东而言,代表委任表格(如代表委任表格由获授权书或其他代表委任人之授权
文件委任的人士签署,则连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或其
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至少24小时(就临时股东大会而言,即不超过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
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送达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
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f) 每位本公司内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不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代表出席临
时股东大会及代其投票。附注(c)及(d)亦适用于内资股东,惟代表委任表格或其他授权文件
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至少24小时(就临时股东大会而言,即不超
过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交回董事会办公室(其地址已于上文附注(b)
列明),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g) 如受委代表代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该受委代表应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委任人或委任人
的法定代表已签署的注明签发日期的文据或文件。如法人股东委派公司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该代表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经公证的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通过的决议案副本或其他
该法人股东发出的经公证的牌照副本。
(h) 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