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0 都都控股 公告及通告:须予披露交易: 场内出售上市证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u Du Holdings Limited

都 都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50)

须予披露交易

场内出售上市证券

出售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期间,本公司通过其间接全资持

有之附属公司越盛进行一连串场内交易,以出售合共2,000,000股上市股份(占于本

公告日期已发行上市股份总数约0.031% ),平均价格介乎每股上市股份6.926港元至

7.100港元,总代价约为13,965,000港元(不含交易成本)。

GEM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超过 5% 但均低于

25%,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

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出售上市证券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期间,本公司通过其间接全资持有

之附属公司越盛进行一连串场内交易,以出售合共2,000,000股上市股份(占于本公告

日期已发行上市股份总数约0.031% ),平均价格介乎每股上市股份6.926港元至7.100港元,

总代价约为13,965,000港元(不含交易成本)。

由于出售事项通过于公开市场销售进行,故本公司并不知悉买方身份。就董事在作出

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各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有关粤海投资之资料

根据公开可得的资料,粤海投资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

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270)。粤海投资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水资源、物业投资及开发、百货店经营、酒店拥有权、经营及管理、能源工程投资

及路桥经营。

以下为粤海投资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的关

键数据(摘自粤海投资最近期之全年业绩公告及年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经审核) (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18,505,293 20,322,478

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3,142,138 3,122,069

粤海投资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经审核资产净值约567亿港元。


出售事项之财务影响及所得款项用途

本集团预期将从出售事项中确认收益约2,162,000港元,即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不含

交易成本)与平均买入成本总额之间的差额。因出售事项而产生的实际收益金额将

由本公司核数师进行审阅及最终审核。

本集团拟将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约13,965,000港元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进行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出于投资目的收购上市股份。出售事项为本集团提供一个变现其对粤海投资

所作部分投资的良机。出售事项乃参考现行市况而作出,且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可令本

集团变现金资源以拨付一般营运资金并改善本集团流动资金状况。

鉴于以上所述并经考虑出售事项乃通过于公开市场销售进行,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属

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

主要从事(i)生鲜及农产品贸易以及一般贸易;(i)肉类加工;(i)放债;及(iv)提供暖服

务。

越盛乃本公司之间接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其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

要从事投资控股。

GEM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超过 5% 但均低于

25%, 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之

申报及公告规定。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于本公告使用时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都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

其已发行股份于 GEM 上市(股份代号:8250)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项」 指 越盛在公开市场上出售2,000,000股上市股份,总代价约为

13,965,000港元(不含交易成本)

「GEM 」 指 联交所 GEM

「GEM上市规则」 指 GEM 证券上市规则

「越盛」 指 越盛实业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且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粤海投资」 指 粤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270)

「上市股份」 指 粤海投资的普通股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蔡达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i)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蔡达先生、王通先生及雷

鸣女士;及(i)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袁慧敏女士、黄天华先生及万宇先生。

本公告之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所有董事愿

就本公告之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

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 且并

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内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登日期起计至少七(7)天刊载于GEM网站w.hkgem.com之「最新公司

公告」一页及于本公司网站w.duduholdings.com.hk可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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