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79 瑞斯康集团 公告及通告:2025年8月15日举行之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票数 (附注(a)()概约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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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1. | 批准通告所载建议股份合并。 | 113,390,665 (100.00%) | 0 (0.00%) |
2. | 批准通告所载建议增加法定股本。 | 113,390,665 (100.00%) | 0 (0.00%) |
3. | 批准通告所载建议供股、配售协议及其项下拟 进行交易。 | 101,191,665 (100.00%) | 0 (0.00%)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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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ISECOM GROUP HOLDINGS LIMITED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2025年8月15日举行之延期的
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2025年7月23日之通函(「通
函」)、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
年8月14日内容有关因恶劣天气而股东特别大会延期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建议决议
案已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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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a)投票的数目及百分比乃按股东在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上亲身或由受委代表投票的股份总数计
算。
(b)由于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各项普通决议案均获得大部分票数投票赞成,因此所有决
议案已正式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c)于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当日,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5,728,860股。
(d)赋予持有人权利以出席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并可于会上就普通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为
255,728,860股。截至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当日,(i)本公司概无持有库存股份(其包括于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司成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持有或存放的任何库存股份),因此概无
任何库存股份的投票权于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获行使;及(i)本公司概无待注销且应不计入就
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已发行股份总数的购回股份。
(e)根据上市规则,宁军连同曾华德先生、于路先生及丁志钢先生须于经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上
就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以出席经延期的
股东特别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普通决议案。
(f)概无股东于通函中表明彼等有意在经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普通决议案或就任
何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经延期的股东
特别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票员。
(g)除江峰先生、曾华德先生、于路先生、丁志钢先生、杨岳明先生、卢韵雯女士及邹合强先生
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外,所有其他董事,即赵露忆女士及郭磊女士
均亲身或透过电子方式出席延期的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谨此澄清,股份合并的生效日期将不会为2025年8月18日,而股份合并及
供股之时间表预计将会修订。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通知股东股
份合并及供股时间表的任何变动。
承董事会命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赵露忆
香港,2025年8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赵露忆女士、曾华德先生及江峰先生;非执行董事为
于路先生、丁志钢先生及郭磊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杨岳明先生、卢韵雯女
士及邹合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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