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6 朗华国际集团 公告及通告:完成有关收购香港乐图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BRILIANT GLOBAL LIMITED

朗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26)

完成有关收购香港乐图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交易

兹提述朗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及

二零二五年二月五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非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否

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香港乐图控股有限公司的收购协议第一阶段代价的第一年

条件已达成。于取得联交所批准后,本公司将透过按初始发行价(0.348港元)

向卖方配发及发行第一阶段代价(占代价股份约28%),即4,370,689股代价股份。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目标集团已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资产

及负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起已于本公司财务报表中综合入账。

承董事会命

朗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张春华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以下董事:

张春华先生(执行董事(主席)

张春萍女士(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陈美恩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敬舒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彭银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愿就此共同及个别承担

全部责任。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

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骗成分,且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项,以致本公告

内任何声明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登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GEM网站 w.hkgem.com ,而本公告将登

载于「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内,自登载日期起计至少保留七天。本公告亦将于本公司网

站 w.cbg.com.hk 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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