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66 中国秦发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
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
CHINAQINFAGROUP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66)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
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
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最新可得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该期
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该期间将录得除税
后亏损不多于人民币168,000,000元(「业绩」),而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个月则录得除税后溢利人民币60,800,000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及持续
经营业务应占该期间损益如下:
(i)已终止经营业务:该期间的除税后亏损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及
(i)持续经营业务:该期间的除税后溢利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元。
本集团除税后亏损增加主要由于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
(i)该期间平均煤炭销售价较二零二四年同期下降;
(i)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原煤产量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3.67百万吨减少至该期间的2.07百万吨;及
(i)持续经营业务的原煤产量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0.76
百万吨增加至该期间的2.05百万吨。
本集团的除税后亏损亦归因于印尼盾兑人民币及美元的货币贬值,该贬值
导致结算货币性项目及折算货币性项目而产生的汇兑亏损约人民币
70,800,000元。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该期间的中期业绩。本公布所载
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于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该等
资料未经最终落实亦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
于该期间的实际财务业绩可能与本公布所披露者有所不同。股东及本公司
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该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布,本公司预期按照上市
规则的规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前刊发有关公布。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徐达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徐达先生、白韬先生、翟依峰先
生及邓冰晶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沙振权教授、何嘉耀先生及龙玉峰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