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51 辉煌明天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51)
Bright Futur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辉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辉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作出。
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
阅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少于约人民
币1.65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3.54百万元减少
约147%。
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认为预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
人应占溢利较2024年同期减少乃主要由于(i)本集团因加大对人工智能及其他
先进技术的投入以提升客户体验及改善营运效率,导致研发开支增加,从而令
本集团的一般及行政开支增加;及(i)本集团因积极扩展及发展新业务,导致办
公开支及其他开支增加。
由于本公司仍在最终确定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故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以
及目前可得资料得出,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未经本公司核
数师审阅或审计。上述资料可能在董事会及本公司核数师最终审阅后作进一
步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
期业绩详情,该业绩预期将于2025年8月下旬根据上市规则发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辉煌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董晖
中国,深圳,2025年8月14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董晖先生、杨登峰先生、高雨晴女士及岑森
辉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健威先生、林森先生及赵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