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85 美高域 公告及通告:(1)建议自股份溢价账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及(2)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croware Group Limited

(1)

建议自股份溢价账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

(2)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美高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举行的董事会议上,董事会已议决建议自本

公司股份溢价账(「股份溢价账」)宣派及派付一次性特别股息每股

0.10

港元(「特别股息」),

惟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在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载有关于特别股息进一步资料的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函及补充通告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寄发予股东。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

300,000,000

股普通股份(「股份」),并无库存股份。根据

于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数目,建议特别股息(倘宣派及派付)之总额将约为

30.0

百万港

元。待下文「派付特别股息的条件」一段所载的条件达成后,特别股息拟按照本公司组织

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及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

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

号法例,

经综合及修订)(「开曼公司法」)自股份溢价账派付。

-1-


派付特别股息的条件

派付特别股息须待股东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根据组织章程细则,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宣

派及派付特别股息后,方可作实。

上文所载条件不能被豁免。倘上述条件未获达成,则不会派付特别股息。

派付特别股息的理由及影响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累计可分派储备

46,142,000

港元。根据本集团的经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股份溢价账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进账额约为

75,297,000

元。本公司录得有关营运业绩,乃归因于客户的长期支持及本集团员工面对困难时齐心

协力,以及股东多年来对本公司的信任及信心。鉴于上文所述者,董事会认为派发特别

股息以回报股东的支持是适当做法。

派付特别股息并不涉及削减本公司之法定或已发行股本,或削减股份面值,或导致有关

股份之买卖安排出现任何变动。

经计及本集团现有现金流后,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现金流足以派付特别股息。派付特别

股息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上文所述者,董事认为建议自股份溢价账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

的整体利益。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待上述条件达成后,预期建议特别股息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五)前后以现金

派付予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星期一)(即厘定享有特别股息权利的记录日期)下午四时

三十分营业时间结束后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星

期四)至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

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特别股息,已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相关

股票须不迟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

香港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以办

理登记手续。

-2-


有关特别股息派付的潜在税务影响,股东应向其本身的税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

承董事会命

美高域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广波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广波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王植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戴斌先生、许剑文先生及兰佳女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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