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8 路劲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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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布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或向美国或「美国人士」(定义见一九三年美国证券法之S条例)

或该等发布、刊发或分派行为会受到适用法律禁止的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发布、刊发或分派。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仅供参考,并非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要约购买任何证券的邀请或是发出售任何证券要

约的邀请,且本公布或其中任何内容亦不属于任何合约或承诺的依据。本公布并不构成,亦不可

在有关法律禁止有关要约或邀请之任何地区用作任何形式的要约或邀请。本公布不得在该等发

布、刊发或分派属违法的任何司法权区发布、刊发或分派或向上述司法权区的任何居民及

或当

地人士发布、刊发或分派。

在美国或向美国人士或在未根据任何该等司法权区的证券法办理登记或未获批准而于上述地区进

行要约、邀请或出售即属违法的任何其他司法权区,本公布并不构成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

购买任何证券的邀请。如无登记或适用豁免登记规定,不得在美国提呈或出售证券。于美国公开

发售任何证券均须以招股章程形式作出。该招股章程将载有提出有关要约的公司以及其管理及财

务报表的详细资料。本公司不会于美国进行任何公开证券发售。

ROAD KING INFRASTRUCTURE LIMITED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98)

内幕消息

本公布乃由Road King Infrastructure Limited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

*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

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

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的公布、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二零二五年七月十

七日的公布(「二零二五年七月公布」)及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的公布。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布

所用词汇与二零二五年七月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

离岸债务管理及本集团流动性的最新资讯

我们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开始进行载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的同意征求备忘录中有

关票据的同意征求,并提出了若干修订及豁免(「二零二五年六月建议」)。同意征求旨在缓解

本集团面临的短期流动性压力。代表所有系列票据之未偿还本金总额的大多数持有人已投票赞成

二零二五年六月建议。我们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重新开始进行有关票据的同意征求,并根据

收到的若干少数持有人的反馈作出一些澄清。代表所有票据之未偿还本金总额的大多数持有人已

投票赞成建议修订及豁免。然而,由于并非所有系列均达到同意门槛,建议修订及豁免并未实施。

因此,RKPF Overseas 2020 (A) Limited无法运用指定资产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二零二九年七月票据

的利息(该票据之利息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到期),亦无法运用指定资产所得款项用于支

付二零三零年一月票据的利息(该票据之利息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到期)。我们已与顾

问审慎考虑有关情况。为确保所有离岸债权人得到公平及公正的对待,本集团已决定暂停支付本

集团所有离岸银行债务、票据及永续证券的所有到期应付本金及利息。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公布所

述的近期困难出现前,本集团一直妥善履行其所有离岸债务的还款义务。即使中国房地产业面临

严峻的困难及挑战,本集团仍竭尽全力履约。

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合共偿还港币68.03亿元等值的贷款,净权益负债比率下降至55%。本集团

一直倚赖其内部现金资源,并实现其优质资产的最佳价值以履行该等偿付义务。本集团为预留资

金偿还贷款及支持日常运作,已暂停参与土地拍卖,故于二零二四年未获取任何新项目或地块。

自二零二四年以来,市况进一步低迷,销售疲弱,行业融资愈趋困难,本集团现金流恶化程度超

出预期。此外,全球关税不确定性及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对我们于若干印尼收费公路的权益的出售

过程造成负面影响。于本公布刊发日期,本集团离岸债务(包括银行债务及票据)约15.1亿美

元,而暂停支付的款项(即到期未付的利息总额)约2,262万美元。此外,本集团永续证券约

8.905亿美元及递延分派约5,646万美元。

暂停贷款及票据支付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若干债权人根据相关融资安排的相应条款要求提前兑付及

╱或采取其他行动。于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并无收到任何离岸债权人的提前兑付或还款要求。

因应当前本集团面临的挑战,本公司认为应立即就现状探讨全面解决方案,以保障本公司的长远

未来,维护本公司所有债权人及其他持份者的利益。我们不打算根据与指定资产相关的强制回购

或赎回承诺而赎回及

或回购任何票据或永续证券。相反,出售指定资产所得款项的一部分将用

于全面重组,包括支付重组费用。


3

保交付及保经营

同时,本集团将全力按约定的预售安排保交付、保经营及维护境内融资,为所有持份者保存价值,

并将继续推进印尼收费公路的建议出售事宜。

于本公布刊发日期,本集团仍保持正常商业运营。

本公司将积极主动地管理离岸债务,现时正采取即时举措,稳定局面,并开展与离岸债权人的讨

论。

即时行动及预期步骤

本公司展望全面解决方案的探索将以所有持份者的整体利益公平地进行、尊重现有债权人之优先

顺序,并以国际破产执业者组织《第二版关于多方债权人不经法院程序解决债务问题的全球经验

的原则说明》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银行公会联合发布的《香港企业财务困难处理守则》为依

据。

本公司也欢迎愿意「参与守密」的债券持有人及永续证券持有人成立专案小组,以促进按照他们

可接受的条款进行讨论,而将首先探讨就建议同意征求提供反馈的债券持有人是否愿意履行这一

职责。本公司亦欢迎与其他债权人进行沟通。本公司期待进行建设性对话,并寻求所有债权人的

支持与合作。

本公司拟促成一个专业、高效及公平的流程。

本公司目前预期该流程将分为多个阶段,包括:

 成立债权人团体及委任顾问以协助谈判;

 尽职审查及准备相关资料,以促进高效及有意义的解决流程;及

 评估各种方案,包括资产出售及制定、谈判和实施详细方案。

本公司拟制定期沟通的机制,并会随著此过程的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更新资料。

总结

本公司谨此重申,我们决心达成一个全面解决方案,以确保本公司的长远未来,维护所有持份者

的利益,并确保所有离岸债权人得到公平及公正的对待。同时,本集团将坚持不懈地保交付,保

运营,维护境内融资以确保稳定。本公司期待与离岸债权人交流和合作,并呼吁他们给予耐心、

理解和支持,与本公司同心协力,寻求全面解决方案,克服行业困难。

一般资讯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之规定适时另行刊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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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任何全面解决方案或任何处置将受本公司控制范围之外的多项因素所规限。由于不能保证任

何全面解决方案或任何此类处置将会成功实施,(i)谨此建议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本公司其他投资

者切勿仅倚赖本公布或本公司可能会不时所发布的公布所载资料,及(i)谨此提醒本公司证券持

有人及本公司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应考虑有关风险并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建议本

公司证券持有人及其他投资者向其专业顾问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

代表

Road King Infrastructure Limited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

*

主席

单伟彪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于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单伟彪先生、方兆良先生及伍宽雄先生,非执行董事

蔡浔女士及袁杨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伟豪先生、张汉杰先生、何大衞先生及林文娟女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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