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82 杭品生活科技 委任代表表格: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 | 赞成(附注d) | 反对(附注d) | |
---|---|---|---|
1. | 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经审核综合 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董事报告以及本公司核数师报告 | ||
2(a). | 重选林继阳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2(b). | 重选吴凯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2(c). | 重选张凯原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2(d). | 重选陈健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e). | 重选周致人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f). | 重选黄冰芬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g). |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3. | 续聘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 事会厘定其薪酬 | ||
4. | 授予本公司董事配发及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处理额外股份之一般及无条 件授权 |
HANG PIN LIV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82)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股东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3楼3309
室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a)
地址为
为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份(「股份」)
(附注b)
股
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主席或
(附注c)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
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3楼3309室举行之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按下列指示投票。
请于适当空格指示 阁下之投票意向
(附注d)
。
股东签署:
(附注e、f、g及h)
日期:二零二五年月日
附注:
- 。请填上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之姓名。
- 。倘不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全部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本中
之股份有关。
- 。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受委代表,请删去「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主席或」字眼并在空
位填上拟委任为代表之人士的姓名及地址。
- ,请于「赞成」方框内填上「」号。倘 阁下拟投票反对某项决议案,请于「反对」方框内填上「」号。
如交回之本代表委任表格获正式签署但未有就拟提呈之任何决议案之投票作出指示,则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就所有决议案投票或
弃权;或如未有就某一拟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作出任何指示,则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就该拟提呈之决议案投票或弃权。受委代表
亦有权就未有载于大会召开通告但于大会上正式提出之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 ,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可由任何联名登记持有人签署,惟倘多于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
表出席大会,则仅就相关联名持股于股东登记册内排名首位之联名登记持有人方独有权就此投票。
- ,或倘股东为一间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该公司印鉴或经
由获授权之主管、代理人或其他人士签署。
- ╱或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有关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该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香港时间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正)送达本公司于香港之香港股份
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
- ,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 。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我
们可能向为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
其他与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所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
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保留。有关存取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有关要
求均须以书面邮寄至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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