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83 雅居乐集团 公告及通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作出的董事资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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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83)
根据上市规则
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作出
的董事资料更新
本公告乃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而作出,内容有关于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许
照中先生(「许先生」)的资料更新。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接获许先生通知,指彼近期获悉,香港高等法院于
2025年8月11日对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城」)(许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公司)颁布清盘命令(「清盘令」),且华南城的清盘人已获香港高等法院
委任。许先生于2011年4月11日获委任为华南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于华南
城的职权已于清盘令颁布时终止。
华南城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
号:1668)。根据华南城发布的公开资料,华南城及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开发及营运大型综合物流及贸易中心。华南城及其任何附属
公司均与本集团概无任何关联。有关清盘令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华南城于联交
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清盘令不会且亦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造成任何影响,亦不
会对许先生是否适合履行其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产生任何影响。
许先生已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且许先生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须提呈
本公司及其股东垂注。
承董事会命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高梓燊
香港,2025年8月13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即陈卓林先生(主席兼总裁)、黄奉潮先生、
岳元女士、陈卓雄先生、陈卓喜先生、陈卓南先生*、邝志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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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照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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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彭说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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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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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