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uGroup (SHENZHEN) Cros-Border Busines Co., Ltd.
傲基(深圳)跨境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19)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傲基(深圳)跨境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
(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
市规则)之规定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
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
现有资料的初步评估,报告期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期介于人民币1.0
亿元至人民币1.3亿元之间,较2024年同期预期下滑介于50%-62%,主要原因为:
1、 商品销售业务方面,报告期间涉及的关税政策调整,叠加物流成本上涨,导
致整体成本大幅攀升;
2、 物流解决方案业务方面,由于2024年底及2025年上半年新增租赁仓库,相关
收入的增长尚未完全显现;但相关营业成本因该部分使用权资产开始摊销而
大幅上升,使得净利润有所下降;
3、 本集团战略孵化项目尚处前期阶段,投入成本较高,对整体利润产生了稀释
作用。
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2025年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依据董事会对本集团
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现有资料之初步评估所作出,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
数师或审计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因此,本集团2025年实际中期业绩或与本公告所
披露资料有所不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集团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所载
详情,该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傲基(深圳)跨境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陆海传先生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深圳,2025年8月13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陆海传先生、迮会越先生、庄丽艳女士及余
凤禄先生;非执行董事张丽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孟荣芳女士、陈晓欢先生、
高玉女士及刘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