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31 丰盛生活服务 公告及通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更新董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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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1)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

更新董事资料

本公告乃由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l)

及13.51B(2)条作出,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许照中先生(「许先生」)

的资料更新。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接获许先生之通知,香港高等法院于2025年8月11日

向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城」)(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668,许

先生于该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颁布清盘命令,并于同日委任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清盘事件」)。

就董事会所知及确信,华南城并非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与本集团并无业务

关系。

董事会已评估清盘事件,并认为清盘事件不会影响许先生履行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之职责,对本集团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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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先生已向本公司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i)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B(2)条予以披露,及(i)彼并不知悉任何其他有关清盘事件的资料须提请本公司

及其股东垂注。

承董事会命

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陈祖伟

香港,2025年8月13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郑家纯博士(主席),执行董事杜惠恺先生 (主

席)、林炜瀚先生(执行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同时担任郑家纯博士之替任董事)、杜家

驹先生、李国邦先生、孙强华先生、郑振辉博士及陈祖伟先生,非执行董事潘乐祺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志强先生、许照中先生、李均雄先生、唐玉麟博士及梁蕴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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