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882 永联丰控股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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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BEST LINK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永联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882)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的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业绩(千港元)

收益103,00745,999123.93%

毛利16,05418,031(10.96%)

经营溢利3,07910,843(71.6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5409,949(84.52%)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每股港仙)0.21.2(83.33%)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千港元)

流动资产总额141,003145,088(2.82%)

资产总值169,454167,9670.89%

流动资产净额112,168114,713(2.22%)

权益总额139,097135,4302.71%


中期业绩

永联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已由本公

司审计委员会审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连同二零

二四年同期(「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4103,00745,999

销售成本(86,953)(27,968)

毛利16,05418,031

其他收入4171,636

其他亏损净额(1,296)(265)

销售及分销开支(3,532)(1,028)

行政开支(8,564)(7,531)

经营溢利3,07910,843

融资收入603425

融资成本(946)(10)

融资(成本)╱收入净额(343)415

除所得税前溢利52,73611,258

所得税开支6(1,196)(1,309)

期内溢利1,5409,949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货币换算差额2,127(1,840)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3,6678,109

每股盈利港仙港仙

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的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每股港仙)70.21.2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919,89020,875

无形资产101,4401,603

人寿保险合约投资6,712–

预付款项及按金166166

递延税项资产243235

28,45122,879

流动资产

存货40,90535,157

贸易应收款项1133,06024,76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3,4758,305

即期可收回所得税2,2012,334

已抵押银行存款10,00015,0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1,36259,452

141,003145,088

资产总值169,454167,967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4,0004,000

储备135,097131,430

权益总额139,097135,430

负债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2771,731

递延税项负债245431

1,5222,162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129,78111,576

银行借款16,1159,854

合约负债–4,084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1,9953,841

即期所得税负债26–

租赁负债9181,020

28,83530,375

负债总额30,35732,537

权益及负债总额169,454167,967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法定储备汇兑储备保留盈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a附注b附注c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的结余

(经审核)4,000–13,0006,361(3,072)127,371147,660

期内溢利–9,9499,949

其他全面亏损

货币换算差额–(1,840)–(1,840)

期内全面(亏损)╱收益总额–(1,840)9,9498,109

与权益拥有人的交易:

已付股息–(16,000)(16,000)

转拨至法定储备–655–(655)–

–655–(16,655)(16,000)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的

结余(未经审核)4,000–13,0007,016(4,912)120,665139,76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法定储备汇兑储备保留盈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a附注b附注c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的结余

(经审核)4,000–13,0006,770(5,592)117,252135,430

期内溢利–1,5401,540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换算差额–2,127–2,127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2,1271,5403,667

与权益拥有人的交易:

转拨自法定储备–(148)–148–

–(148)–148–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

结余(未经审核)4,000–13,0006,622(3,465)118,940139,097

附注:

(a) 资本储备

本集团的资本储备指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根据重组所收购附属公司的资

产净值与有关交换中所发行本公司股本的面值的差异。

(b) 法定储备

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注册的公司从各自法定财务报表所呈报的除所得税后溢

利(抵销以往年度的累计亏损后)中,于分派溢利予权益拥有人前,划拨款项以提拨

若干法定储备金。所有法定储备金均为特别用途而设立。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于

分派本年度的除税后溢利前,须向法定盈余储备划拨不少于除所得税后法定溢利

10%的金额。当法定盈余储备的总和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时,公司可停止划拨。法

定盈余储备只可用作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营运或增加公司的资本。此外,

按照董事会的决议案,公司可使用其除税后溢利酌情向盈余储备作出进一步供款。

(c) 汇兑储备

本集团的汇兑储备包括因本集团于日本及中国的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换算差额所

产生的全部货币换算差额。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所用)╱所得现金(7,763)8,860

已付所得税(1,222)(981)

已收利息603425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8,382)8,304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1,752)(129)

取得人寿保险合约(8,528)–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10,280)(129)

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支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556)(130)

筹集银行借款46,713–

偿还银行借款(40,452)(8,093)

退还已抵押银行存款5,076–

支付已抵押银行存款–(24)

已付股息–(16,000)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10,781(24,2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7,881)(16,07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9,45254,891

货币换算差额(209)(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1,36238,748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二年修订)(经不时综合或修订)于二零一八年

十月二十六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二零一九年十

月三十一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并已于二零二三年

九月二十八日于联交所主板转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C Centrum Holdings Limited(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

立的公司)且由陈煜彬先生全资拥有。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买卖回转支承、机械零部件及

买卖机械、机械零件及矿物(「有关业务」)。

除另有说明外,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以港元(「港元」)呈列,且所有价值均凑整至

最接近千位(千港元)。本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乃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审阅及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乃根据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并不包括一般计入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所有附注。因此,本

公告应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

所采纳者(如该等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述)一致。

2.1 本集团已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若干经修订的准则及诠释适用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毋须因采纳该等经修订

准则及诠释而更改其会计政策或作出追溯调整。

2.2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且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已颁布的若干会计准则修订于本报告期间并无强制应用,且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

本集团正评估采纳该等会计准则修订对其当前或未来报告期间及可预见未来

交易的影响。


3 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需要管理层作出影响会计政策应用以及资产及负债、

收入及开支呈报金额的判断、估计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计不同。

于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时,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作出的关键估

计及判断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所应用者相同。

4 收益及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人识别为本集团执行董事。

为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管理层已按执行董事审阅的资料厘定经营分部。于报告期

间,向执行董事内部呈报的唯一部分为本集团的制造及买卖回转支承、机械零部件

及买卖机械、机械零部件及矿物。就此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

的规定,管理层认为仅有一个经营分部。

董事根据收益与毛利计量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

本集团的所有收益均来自与客户签订的合约,并于某个时间点确认。

5 除所得税前溢利

除所得税前溢利乃以计及下列重大开支的方式得出: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存货及消耗品成本82,19723,055

工资、薪金、花红及其他福利6,7356,257

退休福利成本 — 定额供款计划428440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7981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7,2426,778

折旧 — 物业、厂房及设备3,2692,236

摊销 — 无形资产163–

法律及专业费用1,0341,415

其他开支5,1443,043

99,04936,527


6 所得税开支

于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内扣除的所得税开支金额指: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即期所得税

— 中国企业所得税21593

— 过往期间超额拨备(132)–

— 香港利得税1,007716

即期所得税总额8961,309

递延所得税(186)–

股息预扣税(附注)486–

所得税开支1,1961,309

(附注)

中国税法规定中国附属公司因汇出盈利而向其中国境外直接控股公司宣派股息须

缴纳5%的预扣税。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并无就未汇出盈利涉及的预扣税计

提递延税项负债(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港元)。

7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除以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就此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因应就股份资本化而发行股份的影响作追溯调整。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5409,949

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千股)800,000800,000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港仙)0.21.2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股份拆细,将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普通股拆细为本公司股本

中两股每股面值0.005港元的普通股(「股份拆细」)。

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就二零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的股份拆细作出调整,犹如其自期初以来已发生。

报告期间的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为期内均无具潜在摊薄效应的

发行在外普通股。

8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报告期间支付中期股息。

9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收购价值约1.8百万港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

0.1百万港元)。

10. 无形资产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收购╱出售任何无形资产。

11 贸易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按到期日划分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即期16,79413,058

逾期1至30日6,4831,491

逾期31至60日3,6092,350

逾期61至90日1,2131,582

逾期90日以上4,9616,283

33,06024,764

本集团的销售设有大致介乎60日至120日的信贷期。


12 贸易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基于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30日以内5,715160

31至60日3,007161

61至90日–

超过90日1,05911,255

9,78111,576

贸易采购的平均信贷期一般为0至90日。

13 关联方交易

就该等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而言,倘一方在作出财政及营运决策方面有能力直

接或间接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时,则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联。关联方可为个别人

士(即主要管理人员成员、重大股东及╱或彼等家庭近亲成员)或其他实体,并包括

受本集团关联方(为个别人士)重大影响的实体。倘各方受共同控制,亦会被视为有

关联。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与其关联方进行以下交易。本公司董事认为,关联方交易乃于

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本集团与相关联方协商及相互协定的条款进行。

(a) 除下文及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与关连方

进行其他重大交易。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销售机械零部件

— 南荣机械有限公司(附注)100–

仓库租赁付款

— 永捷(亚洲)有限公司(附注)498–


附注:

南荣机械有限公司(「南荣」)一间由陈荣田先生(陈煜彬先生及陈龙彬先生

的父亲)间接全资拥有的公司

永捷(亚洲)有限公司(「永捷」)一间由陈荣田先生(陈煜彬先生及陈龙彬先生

的父亲)间接全资拥有的公司

(b) 与关联方结余:

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南荣1001,111

应付关联方款项:

— 南荣–6,954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应收╱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为不计息、无抵押、还

款期限为90日并以港元计值。由于到期日较短,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同)。

(c) 主要管理层薪酬

主要管理层包括本集团的执行董事以及高级管理层。已付或应付主要管理层

的薪酬呈示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1,4031,295

退休福利成本 — 定额供款计划3434

1,4371,329

14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

15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为中国领先优质回转支承制造商。我们亦为机械零部件以及主要

用于建筑地盘及采矿场的机械的全方位产品供应商。本集团亦扩大产品

采购范围至矿物及相关产品。

我们制造的回转支承符合日本工业标准(「日本工业标准」),该标准被视

为行业标杆,对生产回转支承的品质监控要求较世界很多其他国家更为

严格。自二零二零年起,本集团开发新产品和提供更广泛的服务,除回转

支承外,亦制造机械的其他机械零部件以把握商机,满足客户的需求。日

本顶尖供应商提供的机械及机械部件符合本集团采购所需,市场上鲜有

其他供应商提供有关规格的机械及部件。

除回转支承外,我们将能力延伸至按ODM基准制造机械零部件,如链轮、

履带鞋和滚轮,这些都是我们的客户普遍在采购我们的回转支承时一并

采购的。我们亦为我们的客户采购其他机械零部件。此外,作为按OEM基

准向日本领先供应商供应回转支承逾10年的供应商,我们能够直接采购

挖掘机及其他重型机械。我们进一步将重型机械品类扩展至其他类型的

机械,如打桩机、轮式卸载机及卡车。

二零二四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亦然。部分国家经济

复苏缺乏动力,加上高利率的阴影持续笼罩,对全球营商环境构成挑战。

二零二五年全球经济形势持续恶化,美国税务及贸易政策对进出口活动

造成重大影响。中国经济发展仍然受到多项因素的影响,如知名物业发

展商债务违约及物业市场低迷。因此,即使在COVID-19疫情减退、香港与

中国的跨境活动恢复后,香港及中国于近年的经济反弹程度仍未达到预

期水平。


本集团主营业务面临市场激烈竞争及经济不确定性挑战。董事会深知持

续发掘新商机对本集团至关重要。二零二四年初,本集团决定将产品采

购业务延伸至矿物及相关产品。自本公司转往联交所主板上市以来,本

集团客户对本集团能否拓宽产品范围(尤其是有关用于采矿的挖掘机)的

询问日益增加。本集团从矿物贸易中看到机遇,并希望把握有关商机及

协同效应以扩大其业务范围。此举亦将为本集团创造更多机会,直接向

矿主销售更多机械零部件及机械,从而巩固本集团的业务基础及盈利能

力。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已建立自有关矿山开采的矿物供应网络,以转售

予本集团客户。

凭借逾17年的深厚行业根基,本集团展现卓越风险抵御能力,其优势建

基于丰富的行业经验、雄厚资本实力及海内外客户群。于报告期间,本集

团录得收益103.0百万港元及毛利16.1百万港元。尽管收益增加,本集团于

报告期间的毛利整体表现仍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轻微减少。

尽管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收益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46.0百万港元增加

123.9%至103.0百万港元,但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毛利较二零二四年上半

年的18.0百万港元轻微减少约10.6%至16.1百万港元。此乃主要归因于产品

组合变动,尽管利润率较低的全新机械及矿物销售额有所上升,但利润

率较高的回转支承的销售下滑,令毛利率下降。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46.0百万港元增加123.9%或57.0百万

港元至报告期间的103.0百万港元。

下表载列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益和已售数

量明细: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回转支承

— ODM6,6816.516,79836.5(10,117)(60.2)

— OEM6720.71150.3557484.3

— OBM1,1801.13850.8795206.5

— 其他支承170.0–17不适用

8,5508.317,29837.6(8,748)(50.6)

机械零部件

— ODM1,6411.64,5159.8(2,874)(63.7)

— 其他12,98112.64,1749.18,807211.0

14,62214.28,68918.95,93368.3

机械

— 机械55,67354.011,41124.844,262387.9

55,67354.011,41124.844,262387.9

矿物

— 镍矿24,16223.58,60118.715,561180.9

24,16223.58,60118.715,561180.9

总计103,007100.045,999100.057,008123.9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套(%)套(%)套(%)

已售数量

回转支承

─ ODM6100.71,21021.1(600)(49.6)

─ OEM3060.3390.7267684.6

─ OBM 660.140.1621,550.0

─ 其他支承60.0–6N/A

9881.11,25321.9(265)(21.1)

机械零部件

─ ODM 3,9134.21,24821.82,665213.5

─ 其他88,11594.63,19255.784,9232,660.5

92,02898.84,44077.587,5881,972.7

机械

— 机械1470.2390.7108276.9

1470.2390.7108276.9

总计93,163100.05,732100.087,4311,525.3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吨(%)吨(%)吨(%)

已售数量

矿物

— 镍矿215,710100.054,600100.0161,110295.1

215,710100.054,600100.0161,110295.1

总计215,710100.054,600100.0161,110295.1


回转支承

本集团主要按原设计制造(「ODM」)、原设备制造(「OEM」)及原品牌制造

(「OBM」)基准为本地及海外客户制造符合日本工业标准的回转支承。同时,

本集团亦为其客户采购非本集团制造的回转支承。本集团业务以其成立

以来长年累积所得的深入市场知识及专业知识作为支持。本集团能够为

其客户生产不同型号的回转支承。本集团亦可为客户制造已经停产的回

转支承。

我们的业务重心主要为按ODM基准为本地及海外客户制造回转支承。

ODM客户包括从事批发及买卖重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公司,彼等将本

集团供应的产品转售予市场的终端用户。我们根据ODM客户的初步意见

为彼等从头到尾完成设计以及所有技术规格。我们出售的产品用于替换

使用中的现有机器的已磨损回转支承,或用于组装新机器。对于用作替

换用途的回转支承,我们可以定制生产程序制造已经停产的回转支承,

以适用于已停产的机器。能够生产出符合日本工业标准的优质回转支承

对ODM客户而言相当重要,因此该标准适用于我们按ODM基准出售予客

户的回转支承。

此外,本集团按OEM基准为部分海外客户制造产品。我们的OEM客户包

括多种机械及设备的日本顶尖制造商或其联属公司。我们的OEM业务包

括基于客户的规格及指示制造及销售产品。就OEM客户而言,我们通常

获提供技术图则,毋须参与该等产品的设计。OEM客户通常向我们提供

其所需的全部规格及标准,我们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所需的标准。

以此生产的回转支承将直接由我们的OEM客户应用于其重型机械。我们

大多数OEM客户均为日本制造商或其联属公司,彼等要求我们生产符合

日本工业标准的回转支承。


本集团亦在OBM基础上从专有品牌产品的销售中获得收益。我们以自有

品牌向位于包括中国、香港、台湾、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美国等六

个地方的客户销售我们的OBM产品。我们的OBM客户主要是批发商或贸

易商。对于按OBM基准生产回转支承,我们负责产品包装,包括设计。与

ODM产品类似,我们在回转支承的设计参与度取决于OBM客户是否会向

我们提供技术细节。出售予OBM客户的回转支承一般采用日本工业标准

的淬火标准。

本集团为顾客采购并非由本集团生产的回转支承。该等回转支承主要是

我们目前不生产的型号,原因为(i)其品质可能较低,且其生产可能需要

我们没有的原材料;或(i)其数量较少,我们为此类小规模生产费力进行

产品开发并非商业上合理的做法;或(i)我们并无生产此尺寸的型号。

本集团具有国际客户基础,能够生产符合日本工业标准又可满足ODM及

OBM客户要求的回转支承。凭著本集团对其他供应商的优势,本集团吸

纳数个新ODM客户,彼等自二零二一年起为制造及采购业务持续贡献收益。

该等新增客户包括香港一个主题公园及渡假村的获提名供应商,本集团

按该获提名供应商的指示采购回转支承及运送至主题公园,以及一间当

时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之附属公司,已是本集团逾十年的现

有客户。该集团主要从事分销重型机械及柴油机配件,并拥有国际客户

基础。此外,我们的一名最大客户已扩大其客户基础,并增加对较大尺寸

的回转支承的需求,以致我们的收益及溢利增加。

于报告期间,回转支承的收益由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17.3百万港元减少约8.7

百万港元至8.6百万港元,减幅为50.6%。

收益减少主要归因于ODM的回转支承销售额减少约10.1百万港元,而为

客户制造回转支承的OEM及OBM所产生的收益价值则分别由二零二四年

上半年的0.1百万港元及0.4百万港元轻微增加0.6百万港元及0.8百万港元

至报告期间的0.7百万港元及1.2百万港元。


ODM业务减少乃归因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地区的业务减少,于报告

期间向该地区客户作出的销售额减少约10.1百万港元。尽管多个国家的

旅游活动强劲,惟制造、建筑及物业市场受高利率及货币政策收紧的影

响而有所下滑,导致ODM业务需求减少600台。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谨此希望进一步发展其业务以拓宽收益来源且最终

实现其目标,最大限度地提高回转支承的收益贡献。本集团已加大力度

推广OEM及OBM业务。我们目前的市场份额仍然不高,仍有相当大的改

善潜力。OEM业务增长主要来自中国市场的增长0.6百万港元,OBM业务

增长则主要来自香港、新西兰及台湾市场的增长0.7百万港元。同时,于

报告期间,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共荣商事于日本注册成立共荣商事

的全资附属公司Kyoei Corporation Japan Limited(「Kyoei JP」)。本集团正积极

发展日本的OEM业务。

回转支承的销售额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总收益约8.3%及

37.6%,并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毛利总额约20.9%

及50.0%。于报告期间,已售的回转支承总数量减少265台,较二零二四年

上半年减少21.1%。

机械零部件

为落实扩展回转支承业务的业务策略,我们已动用部分来自GEM上市的

所得款项净额,购置多台新的生产设备,使我们能够扩大我们的产能,包

括制造机械零部件,如链轮、履带鞋和滚轮,这些都是我们的客户普遍在

采购我们的回转支承时一并采购的。此等机械零部件按ODM基准制造,

而我们的客户要求机械零部件达到特定的功能及规格,以符合彼等需要。

制造该等机械零部件需要与我们生产回转支承相似的生产技术及多种生

产工艺。视乎数量、我们的能力和机器的可用性以及营销策略,我们可能

通过采购半成品零部件用于进一步制造或从市场采购成品来满足客户的

订单。


我们将业务扩展至销售机械零部件与我们制造及销售回转支承的主要

业务相辅相成。我们可借此向我们的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线,从而进一

步加强我们与客户的业务关系,由此向我们下达经常性采购订单。除了

ODM业务外,我们亦采购主要用于建筑及采矿的机械零部件。我们采购

的机械零部件范围广泛,包括伸缩臂、蛤壳状挖泥器、螺栓及油封套件等。

我们销售了超过10种不同机械零部件。与回转支承类似,大部分机械零

部件是消耗品,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定期更换。

于报告期间,销售机械零部件的收益同比增加约68.3%或5.9百万港元至

14.6百万港元。

收益增加主要归因于采购业务的销售额增加约8.8百万港元,惟被ODM业

务减少约2.9百万港元所抵销。采购机械零部件的收益增加主要归因于向

菲律宾客户作出的销售额增加,原因为该等菲律宾客户主要为承包商,

且由于建筑及采矿业务需求增加,导致用于建筑地盘及采矿场的机械中

的机械零部件需求增加。由于雨季于二零二四年提早来临,狂风暴雨造

成干扰,菲律宾的建筑及采矿活动于二零二五年恢复正常。菲律宾市场

的机械零部件采购收益于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分别约为11.2百

万港元及2.9百万港元。

按ODM基准的机械零部件收益于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分别约为1.6

百万港元及4.5百万港元。ODM机械零件的收益减少主要归因于新加坡客

户的订单减少。大部分进口至新加坡的机械零件最终会被重新出口至其

他地区,如美国及欧洲等。

机械零部件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总收益约14.2%

及18.9%,并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毛利总额约

27.9%及18.9%。


机械

我们成为日本领先的机械和零件(按ODM基准)供应商已逾10年,与该日

本领先的重型机械品牌已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并且能够直接向其联属

公司采购挖掘机及重型机械。我们亦与历史悠久的二手重型设备批发商

发展长期业务关系已逾5年。为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在收到客户要求后,

将为客户采购全新及二手日本品牌挖掘机以供建筑及╱或采矿用途。

多年来,我们的客户及供应商基础随著业务营运而扩大,而且作为多个

日本品牌机械制造商的回转支承供应商,我们不时接获客户在需要其他

机械(如打桩机、卡车及轮式装载机)时提出的要求。视乎我们的供应商对

该等产品的供应情况,我们可能按特定情况为彼等采购该等机械。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本集团就自南荣机械有限公司(「南荣」,为本

集团的关连人士)采购重型机械订立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关持续关

连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刊发的公告及本

公告之董事会报告。鉴于南荣在重型机械销售拥有超过25年的经验,并

建立广阔网络与良好关系,同时为住友商事、IHI、Nipon Sharyo及Kubota

等品牌全新工程机械在东南亚地区(尤其包括香港、日本、南韩及新加坡)

转售的分销商,本集团计划主要向南荣采购全新挖掘机及发电机。董事

认为,采购框架协议将促进本集团收购一系列产品以转售予本集团客户,

从而落实本集团扩阔产品种类及多元化拓展供应商网络的业务发展计划。

于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机械的收益分别约为55.7

百万港元及11.4百万港元。有前景的销售收益于报告期间同比增加约

388.5%或44.3百万港元至55.7百万港元。该增加主要归因于菲律宾承包商

客户下达的订单增加,于报告期间的机械销售额为39.0百万港元,而二零

二四年上半年则为0.7百万港元。与机械零部件需求增加类似,机械(尤其

是二手工程机械)需求增加乃主要归因于二零二五年菲律宾的采矿及建

筑业务恢复正常。


机械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总收益约54.0%及

24.8%,并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毛利总额约38.1%

及17.5%。

矿物

于二零二四年初,本集团决定将产品采购业务延伸至矿物及相关产品。

自转板上市以来,本集团客户对本集团能否拓宽产品范围(尤其是有关用

于采矿的挖掘机)的询问日益增加。本集团从矿物贸易中看到机遇,并希

望把握有关商机及协同效应以扩大其业务范围。此举亦将为本集团创造

更多机会,直接向矿主销售更多机械零部件及机械,从而巩固本集团的

业务基础及盈利能力。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已建立自有关矿山开采矿物

的网络,以出售予本集团客户。

于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我们销售矿物的收益分别约为24.2百

万港元及8.6百万港元。自二零二四年起,本集团与位于东南亚地区的多

名矿主进行磋商,并能够供应自有关矿山开采的矿物,从而转售予客户。

我们于报告期间出售的矿物包括镍矿,指广泛用于合金化的天然矿物 —

尤其是与铬及其他金属一并制成不锈钢及耐热钢。

矿物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总收益约23.5%及

18.7%,并分别占报告期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毛利总额约13.1%

及7.1%。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存货及消耗品成本、厂房及机械折旧、与产品生产有

关的间接成本及直接劳工成本。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二零二四年上半年

的约28.0百万港元增加约210.7%或59.0百万港元至报告期间的87.0百万港元,

主要由于报告期间机械及矿物采购收益呈正增长,且须生产不同的产品

组合所致。


于报告期间,回转支承、机械、机械零部件及矿物的产品组合按收益计

算分别约为8.3%、54.0%、14.2%及23.5%,而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则分别为

37.6%、24.8%、18.9%及18.7%。

毛利率

于报告期间的毛利率为15.6%,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39.2%下降23.6%。

此乃主要由于产品组合变动所致,尽管全新机械及矿物(利润率较低)销

售有所增加,惟回转支承(利润率较高)销售减少。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7.5百万港元增加约14.7%或1.1

百万港元至报告期间的约8.6百万港元。有关增幅乃主要归因于折旧支出

增加约1.1百万港元,而其他行政开支维持稳定。其他行政开支主要指核

数师薪酬及法律及专业费用拨备,其协助本集团加强企业管治及合规层面。

其他亏损净额

金融资产亏损 — 于人寿保险合约的投资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确认金融资产亏损 — 于人寿保险合约的投资约1.8百

万港元,而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则为零。保险合约投资初步按已付保费金

额确认,其后于各报告期末按保险合约可实现的金额(保证现金价值)入账,

价值变动则确认为损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5百万港元,而二零二四年上

半年则约为9.9百万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以内部产生现金流、银行借款及从上市收取的所得款项为其业务

提供资金。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

已抵押银行存款为61.4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74.6百

万港元减少17.7%或13.2百万港元。银行存款及现金主要以港元、美元、日

圆及人民币计值。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悉数动用约

28.4百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并无未动用余额。本集团将继续以内部产生

现金流及银行借款作为未来发展的资金来源。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银行融资为65.8百万港元(于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6.0百万港元),其中16.3百万港元(于二零二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9百万港元)已提取,而49.5百万港元(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46.1百万港元)尚未动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141.0百万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5.1百万港元)及28.8百

万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4百万港元),流动比率为4.9倍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8倍)。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

团的银行借款约16.1百万港元,以港元及美元计值(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9.9百万港元,以人民币及美元计值),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

为13.2%(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3%)。资产负债比率按债务总

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债务总额界定为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

资本架构

二零二四年股份拆细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股份拆细,

其中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普通股被拆

细为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5港元的两股拆细股份(「拆细股份」)。股

份拆细生效后,发行800,000,000股拆细股份并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本

公司的法定股本已变为100,000,000港元,分为2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5

港元的拆细股份。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的通函。

股份拆细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生效。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股本仅包括普通股。本集团的资本架

构主要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项下责任以及本集团拥有人应占权益,

由已发行股本、股份溢价、保留溢利及其他储备构成。

重大投资

除人寿保险合约投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的公告)外,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概无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97名雇员(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84名雇员)。薪酬乃经参考现行市场条款并根据各雇员的个人

表现、资历及经验厘定。董事之酬金乃经参考彼等各自对本公司事宜所

投入时间、精力及专长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推荐意见厘定。此外,雇

员有权享有表现及酌情年终花红。

资产质押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须就本集团的银行融资维持总额约

为6.7百万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的人寿保险合约投资

及至少为15,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20,000,000港

元)的银行存款,其中约10,000,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000,000港元)已根据银行融资条款予以抵押。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其他资料」内「报告期后事项」一节及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

日刊发的上市文件(「招股章程」)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投资

及资本资产计划。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为源于汇率变动的亏损风险。本集团于香港、日本及中国营运

及承受各类货币产生的外汇风险,主要涉及美元及人民币。外汇风险产

生自未来商业交易、已确认资产及负债,其以该等货币计值。目前,本集

团并无订立协议或购买工具以对冲本集团的汇率风险。

港元或人民币汇率的任何重大波动会影响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人民币兑

港元的汇率须受中国政府颁布的外汇管制规例及法规所限。本集团密切

监察汇率变动以管理外汇风险。

管理层认为有关美元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因为港元与美元挂钩及以美

元计值的交易主要由功能货币相同的实体进行。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报告期间的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无)


前景

于二零二三年,本公司已成功由联交所GEM转往主板上市。该卓越成就

有利于提升本集团的知名度及提高公众对本集团的认知以及现有和新客

户的认可。本集团自GEM上市以来已取得业务增长且扩大了收入来源。

董事认为主板通常享有较高地位,深得公众投资者及客户认可且转板上

市将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企业形象和行业地位,从而将有助于本公司以

更佳的商业条款获得外部融资。同时,亦促进本集团的业务发展。

本集团的目标是巩固其作为回转支承优质制造商的地位,同时利用作为

其他机械零部件、机械及矿物供应商的竞争优势扩大其业务规模及提高

利润率。本集团亦有意于分散的回转支承制造行业中提升竞争力,方法为(i)

提高本集团效率及生产力;(i)提高本集团产品质素;及(i)减低本集团生

产成本及本集团人力依赖。

本集团亦被定位为该领域发展最快的「全方位产品」供应商。尽管全球经

济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当中包括高利率、中国发展放缓及美国税务

及贸易政策,董事预期本集团的采购业务不久将再次重拾动力。凭借业

内佳绩与稳固地位,本集团将抱持谨慎态度,于目前荆棘满途的环境下

致力维持采购业务稳定增长,同时继续拓展业务领域,为本公司股东带

来最大回报。本集团拟于可见未来扩阔收益来源以进一步发展其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加大力度推广OEM及OBM业务,并继续扩大采购的产

品覆盖范围至更多矿物及相关产品,从而提升收益及盈利能力。


其他资料

权益披露 —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的权益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及购股权中拥有的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

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

及债权证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规定须知会

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规定当作

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于该

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c)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

董事进行证劵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

益或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所持股份总数

于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权益的百分比

陈煜彬先生于受控法团的权益(附注1)600,000,000股份(L)

(附注2)

75%

附注1: 陈煜彬先生合法及实益拥有C Centrum Holdings Limited(「C Centrum」)的全部已发

行股本,并为其唯一董事。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煜彬先生被视为于C

Centrum所持有的股份内拥有权益。

附注2: 字母「L」指于相关股份的「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概无董事或最高行政人

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

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

须知会本公司或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规

定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须记录于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规

则附录C3标准守则所述的董事交易规定标准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的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已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该购股权计划已于二

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获股东通过书面决议案批准,并于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十五日成为无条件。董事认为购股权计划旨在奖励购股权计划所

界定的参与者过往对本集团的成功所作贡献及激励彼等进一步为本集

团作出贡献。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的概要载于招股章程附录四「12.购

股权计划」一段及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条文。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购股

权计划有80,000,000份可供发行的购股权,相当于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

10%,且于报告期间并无发行任何购股权。

收购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内任何时间,

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或其同系附属公司概无参与任何

安排,致令本公司任何董事或其管理层成员(包括其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

可藉购入本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或行使任何有关

权利。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并无订有任何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

重大以及本公司任何董事或其管理层成员于当中拥有重大权益(不论直

接或间接)且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或期内任何时间存续

的交易、安排或合约。


权益披露 — 主要股东的权益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购股权中拥有的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就董事所知,下列人士╱实体(并非本公司董

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股份或相关股份及债权证

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

所披露或须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

的权益或淡仓,载列如下:

主要股东的

姓名╱名称╱身分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总数

于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权益的百分比

C Centrum (附注1)实益拥有人600,000,000股份(L)

(附注3)

75%

梁德仪女士(附注2)配偶权益600,000,000股份(L)

(附注3)

75%

附注1: C Centrum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陈煜彬先生合法及实益拥有。因此,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陈煜彬先生被视为于C Centrum所持有的600,000,000股份内拥有权益。

附注2: 梁德仪女士为陈煜彬先生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陈煜彬先生

透过C Centrum拥有权益的所有相关股份内拥有权益。

附注3: 字母「L」指于相关股份的「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概无其他人士(本公司董

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或须记录于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购买、出售及赎回股份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

司上市证券。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公告日期的任何时间,董事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

人现时或过往概无于除本集团的业务以外在现时或过往与本集团的业务

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中拥有权益。

贷款协议连同与控股东的特定履约责任有关的契诺

兹提述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及二零二年七月

十四日的公告,内容涉及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银行」)授出的贸

易融资。

于二零二年七月十四日,星展银行已根据其定期审查,同意为本公司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永联丰有限公司增加最多15,000,000港元的贸易融资。

永联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分别作为借方及企业担保人)已与星展银行订

立经修订银行融资函件(「融资函件A」),当中所载条款及条件包括星展银

行有权不时审查该融资、星展银行于任何时间要求偿款的惯常凌驾性权利,

以及就潜在或然负债要求现金保障的权利。

根据融资函件A的条款,(其中包括)于融资函件A年期内,(i)永联丰有限

公司将仍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i)本公司将促使陈煜彬先生留

任本公司及永联丰有限公司的董事;及(i)陈煜彬先生将继续成为单一最

大股东,并持有本公司及永联丰有限公司不少于50%的实益权益。于本公

告日期,陈煜彬先生于本公司及永联丰有限公司各自的实益权益分别为

75%。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七月十四日的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五年一月

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涉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授出

的贸易融资(「融资函件B」)。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汇丰银行已根据其定期审阅同意修改融资函

件B项下的可动用融资,增加贸易融资,包括为本集团营运提供的融资贷

款及组合融资以及向永联丰提供最高总额为25,800,000港元的一揽子贷款。

永联丰及本公司(分别作为借方及企业担保人)接纳审查融资函件B,当中

所载条款及条件包括汇丰银行有权不时审查该融资、汇丰银行于任何时

间要求偿款的惯常凌驾性权利,以及就潜在或然负债要求现金保障的

权利。


本公司拟将融资函件B用作维持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并协助永联丰向供应

商付款。

根据融资函件B的条款,(其中包括)于融资函件B年期内,(i)永联丰将仍

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i)本公司将促使陈煜彬先生留任本公司

及永联丰的董事;及(i)陈煜彬先生将继续成为单一最大股东,并持有本

公司及永联丰超过50%的实益权益。于本公告日期,陈煜彬先生于本公司

及永联丰各自的实益权益分别为75%。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永联丰(作为投保人)向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

限公司(「汇丰人寿」)投购保单并缴付初步单笔保费连同初步单笔征费,

总金额约为1,093,177.5美元(相当于约8,526,785港元)。保单是陈煜彬先生作

为受保人的人寿保单,永联丰既是投保人亦为受益人。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的公告。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明暸良好企业管治对本集团的成功及维持本集团的发展非常重要。

本公司拟遵守(如合适)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

的所有守则条文(「守则条文」)。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乃以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及守则条文

为基础。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已在适用及可行的情况下遵守所有企业管

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第C.2.1条的情况除外。企业管治守

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应予区分,且不应

由同一人士担任。陈煜彬先生目前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公告日期兼任两

个职位。由于陈煜彬先生一直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包括战略规划以

及销售及业务发展,董事会认为陈煜彬先生为兼任该两个职位的最适当

人选。

兹提述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告。董事会已

成立企业管治委员会,自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以继续审视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惯例,确保本公司与最新的惯例保持一致。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集团已采纳规管董事及名列本年报的行政人员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

其条款不会较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所载的交易规定标准宽松。

已向全体董事及相关雇员作出具体查询。彼等已确认彼等于报告期间一

直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就可能取得本公司任何内幕消息的高级管理层及雇员进行本

公司的证券交易制定书面指引。

报告期后事件

贷款协议连同与控股东的特定履约责任有关的契诺

兹提述本公司就融资函件A刊发日期为二零二年七月十四日的公告。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星展银行已根据其定期审阅同意修改融资函件

A项下的可动用融资,增加贸易融资,包括为本集团营运提供的融资贷款

及组合融资以及向永联丰提供最高总额为20,000,000港元的一揽子贷款(「新

融资」)。永联丰及本公司(分别作为借方及企业担保人)接纳新融资。

本公司拟将新融资用作维持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并协助永联丰向供应商付款。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永联丰(作为投保人)向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

公司投购保单并向宏利缴付初步单笔保费连同初步单笔征费,总金额约

为770,015美元(相当于约6,006,117港元)。保单是陈龙彬先生作为受保人的

人寿保险,永联丰既是投保人亦为受益人。

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连同管理层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并连同

董事审阅其中期报告、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截至二

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

董事委任及退任

梁唯亷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谭可婷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上不寻求膺选连任,并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起生效。

董事会委员会组成变动

自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起:

— 梁唯亷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及

提名委员会成员。

— 曾巧临女士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承董事会命

永联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煜彬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煜彬先生及陈龙彬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陈弘俊先生、梁唯亷先生及曾巧临女士。

本公告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七日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内「最新上

市公司公告」网页刊载。本公告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blg.hk 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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